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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收残缀轶(收殘綴軼)
收集残缺,缀补漏失。 明 胡应麟 少室山房笔丛·经籍会通二:“余平生好鳩集经子,而限於力,收残缀軼,大类 子渊 序中所云。”
《漢語大詞典》:守缺抱残(守缺抱殘)
亦作“ 守闕抱残 ”。 守住残缺的东西不放。比喻泥古守旧,不思变革。 陈独秀 《吾人最后之觉悟》:“自西洋文明输入吾国,最初促吾人之觉悟者为学术,相形见拙,举国所知矣;其次为政治,年来政象所证明,已有不克守缺抱残之势。” 邓溥 《寒琼嘱题郭频伽手写徐江庵遗诗》诗:“守闕抱残非好事,神州国粹太飘零。”参见“ 抱残守缺 ”。
《國語辭典》:抱残守缺(抱殘守缺)  拼音:bào cán shǒu quē
固守旧有事物或思想,而不知改进变通。清。江藩《汉学师承记。卷八。顾炎武》:「岂若抱残守缺之俗儒,寻章摘句之世士也哉?」也作「保残守缺」、「补残守缺」。
《漢語大詞典》:守阙抱残(守闕抱殘)
见“ 守缺抱残 ”。
《漢語大詞典》:守缺抱残(守缺抱殘)
亦作“ 守闕抱残 ”。 守住残缺的东西不放。比喻泥古守旧,不思变革。 陈独秀 《吾人最后之觉悟》:“自西洋文明输入吾国,最初促吾人之觉悟者为学术,相形见拙,举国所知矣;其次为政治,年来政象所证明,已有不克守缺抱残之势。” 邓溥 《寒琼嘱题郭频伽手写徐江庵遗诗》诗:“守闕抱残非好事,神州国粹太飘零。”参见“ 抱残守缺 ”。
《國語辭典》:捐残去杀(捐殘去殺)  拼音:juān cán qù shā
放弃残暴和屠杀的行为,改用德治教化。参见「胜残去杀」条。《汉书。卷五四。李广传》:「夫报忿除害,捐残去杀,朕之所图于将军也。」
《国语辞典》:老残游记(老残游记)  拼音:lǎo cán yóu jì
书名。清末刘鹗撰,共二十回,为章回小说。借书中人物「老残」的游历,抒发作者对当时政治、社会的批判。为我国著名的讽刺小说。
《高级汉语词典》:懒残和尚煨芋
唐衡狱寺和尚明瓒禅师,性子懒惰,常吃别人剩食,因号懒残。李泌在寺里夜读访他时,他正在牛粪中煨芋,并送半个芋头给李,叫他小心不要多讲话,去做十年宰相。后果如其言
《漢語大詞典》:慢残(慢殘)
轻慢残害。 明 冯梦龙 《智囊补·上智·高拱》:“国家于土司,以戎索羈縻之耳,原与内地不同。彼世享富贵,无故思叛,理必不然。皆当事者或浚削,或慢残,或处置失当,激而成之。反尚可原,况未必反乎!”
分類:轻慢残害
《國語辭典》:暮景残光(暮景殘光)  拼音:mù jǐng cán guāng
景,日光。暮景残光指夕阳残照。比喻风烛残年,馀日无多。宋。邵伯温《闻见前录》卷六:「窃以暮景残光,能馀几日?」
《國語辭典》:老弱残兵(老弱殘兵)  拼音:lǎo ruò cán bīng
军队中,年老体弱、伤残等作战能力不佳的士兵。《官场现形记》第五五回:「断非我们营里这几个老弱残兵可以抵挡得住的。」后也用以比喻年老体弱及其他原因而工作能力较差的人。如:「那些老弱残兵,怎可能完成如此艰钜的工程呢?」
《漢語大詞典》:柳折花残(柳折花殘)
比喻女子死或伤。红楼梦第七八回:“贼势猖獗不可敌,柳折花残血凝碧。”
分類:女子
十三僧残
【佛学大辞典】
(术语)僧残者僧伽波尸沙Sam%gha%vas/es!a也。有十三条之规制,故云十三。(参见:僧残)
【佛学大辞典】
(名数)Trayodas/a sam%gha%vas/es!a%h!一失精戒S/ukravisr!s!t!i,二触女人戒Ka%yasam%sarga,二者皆为失精戒之一类,故意以淫心摩触等也。三粗语戒Maithuna%bha%s!ana,持淫心作卑污之谈话也。四叹身索供养戒Paricarya%sam%varn!ana,比丘赞叹我身分以动女心也。五媒嫁戒Sam%caritra,六有主房戒Kut!ika%(小房),乞施主造制限外之广大房舍也。七无主房戒Mahallaka(大房),无施主而造营房舍也。八无根谤戒Ama%laka,九假根谤戒Lais/ikam,十破僧违谏戒Sam%ghabheda,十一助破僧违谏戒Tadanuvartaka,十二污家摈谤违谏戒Kuladu%s!aka,污家者,比丘受施而与他人也。十三恶性拒僧违戒Daurvacasya。
残果
【佛学大辞典】
(杂语)死后残存之果体。即死尸是也。
僧残
【佛学大辞典】
(术语)律中罪科之名。梵名僧伽婆尸沙Sam%gha%vas/es!a,巴Sam%gha%disesa,译曰僧初残,僧残。此罪为次于波罗夷之重罪。犯之,则必依僧众而行忏悔法,若不行之,则与犯波罗夷罪同。于比丘之资格,入死地者也。解此名者,如行事钞中一引善见论,婆沙论,四分律,毗尼母论之四说。一、善见论谓僧伽即僧,婆译言初,尸沙译言残,若有比丘犯此罪,则众僧集而先行所谓覆藏羯磨之作法,谓之初。终行所谓出罪羯磨之作法,谓之残。僧依初残之二法除其罪,故谓之僧初残。三字皆以名对治之法也。二、婆沙论谓残字以罪名,所犯之恶事,虽既过去,然罪犹残留于此身而不消灭。今仍行僧众法,除彼所有之残罪,故谓之僧残。三、四分律谓有二义:前义与婆沙同,后义为众僧之义务,对于彼犯罪之比丘,有可行之行法残留,故名僧残。四、毗尼母论谓:「如人为他所斫,残有咽喉,故名为残,理须早救。」残以命名,言波罗夷者为死已决定之罪,而此罪为尚有残命者,故僧众宜速行作法,救彼之残命也。比戒项目有十三,故古来称为十三僧残。
【佛学常见辞汇】
律学篇聚名之一,即犯了重戒将堕未堕,如人犯重罪,将濒于危,仅留残命的情形。
【三藏法数】
残者,如人被斫,命虽未尽,而身已伤残也。谓若犯此罪,僧为作法忏除其过,故名僧残。
懒残
【佛学大辞典】
(人名)高僧传曰:「衡岳寺僧明瓒禅师,性懒而食残,号懒残。李泌异之,往见。正拨火煨芋啖之,取其半授泌曰:勿多言,领取十年宰相。」
僧残配流
【三藏法数】
毗尼母云:僧残者,如人为他所斫,残有咽喉,故名为残。盖言人若犯此罪,僧作法除,庶几戒德可复。犹如斫残,咽喉未断,早救尚可。以由此罪稍轻于前,故以流罪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