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广记》卷四百一十一〈草木六·果下·樱桃〉~3337~
唐时新进士尤重樱桃宴。乾符四年,刘邺第三子覃及第。时邺以故相镇淮南,敕邸吏曰:「以银一锭资醵置,而覃所费往往数倍。」邸吏以闻,邺命取足而已。会时及荐新,状头已下,方议醵率,覃潜遣人,厚以金帛,预购数十树矣。于是独置是宴,大会公卿。时京国樱桃初出;虽贵达未适口,而覃山积铺席,复和以糖酪 ,用享人蛮献一小盘,亦不啻数升。以至参御辈,靡不沾足。
唐时新进士尤重樱桃宴。乾符四年,刘邺第三子覃及第。时邺以故相镇淮南,敕邸吏曰:「以银一锭资醵置,而覃所费往往数倍。」邸吏以闻,邺命取足而已。会时及荐新,状头已下,方议醵率,覃潜遣人,厚以金帛,预购数十树矣。于是独置是宴,大会公卿。时京国樱桃初出;虽贵达未适口,而覃山积铺席,复和以糖酪 ,用享人蛮献一小盘,亦不啻数升。以至参御辈,靡不沾足。
典故
相关人物
参考典故
栽桃李
相关人物
简主
参考典故
树桃李
《韩诗外传》卷七~306~
魏文侯之时,子质仕而获罪焉,去而北游,谓简主曰:「从今已后,吾不复树德于人矣。」简主曰:「何以也?」质曰:「吾所树堂上之士半,吾所树朝廷之大夫半,吾所树边境之人亦半。今堂上之士恶我于君,朝廷之大夫恐我以法,边境之人劫我以兵,是以不树德于人也。」简主曰:「噫!子之言过矣。夫春树桃李,夏得阴其下,秋得食其实。春树蒺藜,夏不可采其叶,秋得其刺焉。由此观之,在所树也。今子所树,非其人也。故君子先择而后种也。」诗曰:「无将大车,惟尘冥冥。」
魏文侯之时,子质仕而获罪焉,去而北游,谓简主曰:「从今已后,吾不复树德于人矣。」简主曰:「何以也?」质曰:「吾所树堂上之士半,吾所树朝廷之大夫半,吾所树边境之人亦半。今堂上之士恶我于君,朝廷之大夫恐我以法,边境之人劫我以兵,是以不树德于人也。」简主曰:「噫!子之言过矣。夫春树桃李,夏得阴其下,秋得食其实。春树蒺藜,夏不可采其叶,秋得其刺焉。由此观之,在所树也。今子所树,非其人也。故君子先择而后种也。」诗曰:「无将大车,惟尘冥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