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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春料
宋 代为防 黄河 春汛时决口所贮备的土木材料。宋史·河渠志一:“旧制,岁虞 河 决,有司常以孟秋预调塞治之物,梢芟、薪柴、楗橛、竹石、茭索、竹索,凡千餘万,谓之春料。”
《国语辞典》:集材  拼音:jí cái
将已造材完毕的木材,汇集至适当地点,以便于一起运出。
《國語辭典》:廊庙材(廊廟材)  拼音:láng miào cái
1.建筑廊庙的木材。《慎子。知忠》:「故廊庙之材,盖非一木之枝也。」
2.能担负国家重责大任者。唐。白居易雪中晏起偶咏所怀兼呈张常侍韦庶子皇甫郎中〉诗:「上无皋陶伯益廊庙材,的不能匡君辅国活生民。」
《國語辭典》:积木(積木)  拼音:jī mù
1.积聚的木材。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寇水注》:「唐水汎涨,高岸崩颓,城角之下有大积木。」
2.儿童玩具。由各种形状色彩的木块组成,用以组合建筑物或车船等,可藉以启发儿童智慧及组织能力。
《漢語大詞典》:百材
各种木材。庄子·则阳:“比之大泽,百材皆度;观於大山,木石同坛。”
分類:木材
《漢語大詞典》:边材(邊材)
(1).治理边疆的人才。 明 余继登 《典故纪闻》卷十七:“臣观朝廷近日以边材为急,而诸臣所举有不尽然者。” 明 沈德符 野获编·兵部·文士论兵:“今上初年,如 冯仰芹 、 于完朴 二大参,俱真正边材,惜乎不及大用。” 清 丘逢甲 《送潮州诸孝廉公车北上》诗:“万言制策魁多士,一代边材起本兵。”
(2).木材外围色泽较淡的部分。
《漢語大詞典》:裹金
在木材或其他非金属材料上包裹金箔。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释谚·镀金:“唐六典有十四种金……今镀金、织金、泥金、贴金、裹金五种,无人不知,餘无闻矣。”
《国语辞典》:木伐  拼音:mù fā
以木材扎成船板形,飘浮水面,用来运货、载人。也作「木排」、「木筏」。
《國語辭典》:护壁(護壁)  拼音:hù bì
1.遮蔽墙壁。宋。晁冲之 秋雨感事诗:「半垂藤护壁,中缺蔓穿篱。」
2.指加在室内墙面或柱身下部的表面层。多以木材、瓷砖、或大理石等贴面材料做成。可保护墙壁,也方便清洗,并有装饰作用。也称为「墙裙」。
《漢語大詞典》:材朴(材樸)
(1).资质朴素。荀子·礼论:“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 王先谦 集解引 郝懿行 曰:“朴当为朴,朴者素也,言性本质素。”
(2).亦作“ 材朴 ”。未经雕饰的木材。《楚辞·九章·怀沙》:“文质疏内兮,众不知余之异采。材朴委积兮,莫知余之所有。” 朱熹 集注:“材,木中用者也。朴,未斵之质也。”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作“材朴”。 唐 王勃 《梓州郪县兜率寺浮图碑》:“则知威容下丽,羣生鲜瞻仰之因;材朴重琱,黎人有子来之地。”
《漢語大詞典》:斲梓
砍削木材,制作木器,梓,泛指木材。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体性:“夫才有天资,学慎始习,斲梓染丝,功在初化,器定采成,难可翻移。”
《漢語大詞典》:改木
古时钻木取火,随四季更迭而换用不同的木材,称“改木”。后用以比喻时节迁移。《文选·张协〈杂诗〉之一》:“离居几何时,钻燧忽改木。” 李善 注引《邹子》:“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 唐 张说 《奉和圣制寒食作应制》:“改木迎新燧,封田表旧烧。”参见“ 改火 ”。
《漢語大詞典》:改火
古代钻木取火,四季换用不同木材,称为“改火”,又称改木。亦用以比喻时节改易。论语·阳货:“旧穀既没,新穀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 何晏 集解引 马融 曰:“周书·月令有更火之文。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一年之中,钻火各异木,故曰改火也。” 刘宝楠 正义引 徐颋 《改火解》:“改火之典,昉於上古,行於三代,迄於 汉 ,废於 魏 晋 以后,復於 隋 而仍废……盖四时之火,各有所宜,若春用榆柳,至夏仍用榆柳便有毒,人易以生疾,故须改火以去兹毒,即是以救疾也。” 唐 史延 《清明日赐百僚新火》诗:“九天初改火,万井属良辰。” 宋 司马光 《晋阳三月未有春色》诗:“清明空改火,元巳漫浮觴。”
《漢語大詞典》:木柱
一根四方的木材,立放以支持建筑构件(如墙身或大梁),尤指在楼角
滚木球场的球柱;尤指已打倒的球柱
《漢語大詞典》:木钟(木鍾)
粗大的木材。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东园主章” 唐 颜师古 注:“ 如淳 曰:‘章谓大材也。旧将作大匠主材吏名章曹掾。’今所谓木钟者,盖章声之转耳。东园主章掌大材,以供东园大匠也。”
分類:粗大木材
《漢語大詞典》:主章
(1).古代掌管木材的官吏。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 景帝 中六年更名将作大匠。属官有石库、东园主章、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又主章长丞。 武帝 太初 元年更名东园主章为木工。” 颜师古 注:“东园主章掌大材,以供东园大匠也。”
(2).主掌章奏的官吏。后汉书·朱儁传:“ 端 坐讨贼 许昭 失利,为州所奏,罪应弃市。 儁 乃羸服閒行,轻齎数百金到京师,赂主章吏,遂得刊定州奏,故 端 得输作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