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人物简介

简介
未详。

人物简介

全宋诗
张志行,字公择,东阳(今属浙江)人。应试时直陈时政得失,忤执政被黜。归乡立书院、置义田以励风俗。高宗绍兴三年(一一三三)赐号冲素处士。有《易传撮要》四卷等,已佚。清道光《东阳县志》卷二○有传。今录诗二首。
全宋文·卷二九八八
张志行,字公泽,婺州东阳(今浙江东阳)人。幼入右庠,为文立就,见者莫不敬慕。尝应举,就殿试,直陈时政得失,执政者疾之,遂归隐东阳,士子多从学。乃建祠堂,立书院,置义田以敦风俗。宣和中,知州刘安上等奏其甘贫守道,虽老不倦。绍兴三年,浙东、福建路宣谕朱异又奏其力学有行,乡里推服,遂赐号冲素处士。卒,年七十七。著有《易传撮要》四卷、《涉史略》二卷。见《宋会要辑稿》崇儒六之三一,《宋史翼》卷三六,《金华先民传》卷九,《宋元学案补遗》卷三六。
李志行 朝代:南宋

人物简介

简介
绍兴十二年(1142)任刑部郎中。绍兴十二年(1142)任大理寺丞。绍兴十四年(1144)任利州路提点刑狱公事。

人物简介

全宋诗
刘志行,眉州(今四川眉山)人。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进士。累官知藤州。事见《宋诗纪事补遗》卷五一。今录诗四首。
蒋志行 朝代:南宋

人物简介

全宋文·卷六八七五
蒋志行,平江府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庆元二年进士。嘉定二年为从政郎、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所准备差遣。见《吴郡志》卷二八,《景定建康志》卷二四,乾隆《江南通志》卷一二○。

人物简介

全宋诗
家之巽,字志行,眉州(今四川眉山)人。理宗景定间为建康制置司干官(《景定建康志》卷二五)。后通判临安府(《咸淳临安志》卷五○)。今录诗十首。
全宋文·卷八二五二
家之巽,字志行,号性存子。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寓吴兴。第进士。景定初为承事郎、沿江制置司干办公事。三年,为临安县令,历临安府通判。官至朝请大夫。入元。见《景定建康志》卷二三,《吴都法乘》卷五下、卷一○上之下,《宋诗纪事》卷七七,《宋诗纪事小传补正》卷四。

人物简介

御选元诗姓名爵里
字志行,吉水人。举茂才异等历官知英德州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元上元人,字志行。自幼厉志操,从张□学。辟江宁县学教谕,历建康路学录、学正,累官翰林待制。为文奇奥简涩,动法古人,而不屑为世俗平凡语。卒年七十四。有《霜月集》等。

人物简介

维基
陈敏政(14世纪—15世纪),字志行,浙江湖州府长兴县籍,福建福州府古田县人。陈敏政祖先在杭州钱塘居住,后迁至湖州长兴,因父亲担任古田教谕而移居当地,宣德元年(1426年)中河南乡试(一作顺天乡试,又作福建乡试)举人,次年(1427年)联捷进士,十年(1437年)获授潜江知县,居官廉明能干、人民安居乐业,父亲去世后扶灵柩归葬钱塘,定居仁和盐桥东。服阕后,朝廷以陈敏政本籍浙江改调闽县知县,当时朝廷索求方物,宦官主持福建市舶,恶少为避役大多躲藏其中,他揭发后逐离恶少;沙县、尤溪流寇作乱,流民到闽县避难,骚扰本地居民,他抚恤全活多人,而里民亦不扰;景泰年间由通判升南康知府,复建社仓、修筑石堤、建立白鹿书院,百废俱兴、民不劳累,以原官致仕,死后葬在古田,从祀周子、朱子祠。儿子陈良器,中浙江乡试为成化十七年进士,官至福建布政使。

人物简介

人物简介
汪汝达,字志行,无锡人。癸丑进士,初除黄岩知县,擢户部主事终参议。
汪汝达 朝代:

人物简介

维基
汪汝达,字志行,号蒙泉,直隶常州府无锡县人,民籍。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应天府乡试第八十八名举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四十名进士。吏部观政,授浙江黄岩知县,升户部主事,官至参议。在无锡修筑有日涉园。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41—1624 【介绍】: 明常州府无锡人,字志行。万历十七年进士。授确山知县。开河渠百九十八道,垦莱田,给贫民牛,积粟备荒,授民纺车,广植桑榆。调中牟。迁刑部主事。历湖州知府,捕杀豪绅恶奴,大举荒政。后以按察副使督九江兵备,因老母尚在,告终养归。
维基
陈幼学(1541年—1624年),字志行,世称筠塘先生,直隶无锡县人,明朝名臣,列《明史循吏传》之中。万历十七年(1589年),陈幼学中三甲进士,授河南确山县知县。在任间政务惠民,开仓放粮、垦荒并分田、建房给贫民。后又持正执法,逮捕行太仆卿陈耀文家人又得罪上官,调任中牟县令,期间处理蝗灾、修建河道、以工代赈,政绩茂著,人称「治行无双」。不久升为刑部主事、历员外郎、刑部郎中,恤刑畿辅,出矜疑三百馀人。随后升至湖州知府,任期内屡有政绩,当时猾绅豪强施敏,杨升横行乡里,幼学捕之治如律,民为之谣「公来如炮,施敏埋窖,公去如雷,杨升飞灰」。万历三十六年府遭大水,幼学召父老议赈劝籴,立粥场,又置义田三百亩,移饥民修塘就食,为从来救荒第一。随后加为按察使副使,仍视郡事。母丧后丁忧告归,自此家居十五年不复出,并成为东林书院的尊长。天启三年(1623年),起用为南京光禄少卿,改太常少卿,俱不赴。次年去世,享年84岁。
《國語辭典》:独断独行(獨斷獨行)  拼音:dú duàn dú xíng
只按自己的意思行事,不考虑别人的意见。《官场现形记》第一二回:「你在他手下办事,祇可以独断独行,倘若都要请教过他再做,那是一百年也不会成功的。」也作「独断专行」、「独行独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