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为考虑容错,系统已按“得 → 淂得”转换方式进行查询。
《國語辭典》:事节(事節)  拼音:shì jié
事情的细节、状况。《刘知远诸宫调。第一二》:「知远入府至衙,夫人、成祐接著,问:『事节如何?』」
《漢語大詞典》:明赏(明賞)
(1).公正高明的恩赏。谓赏赐得当。《商君书·赏刑》:“夫明赏不费,明刑不戮,明教不变,而民知於民务,国无异俗。” 清 朱琦 《答王子寿比部书》:“ 琦 少时读明史,尝怪 江陵 以彼其才辅少主,明赏峻罚,鞭笞海内,有安天下社稷之大功,何以论者不稍恕若是?”
(2).明示赏赐。韩非子·奸劫弑臣:“故善为主者,明赏设利以劝之。”后汉书·傅燮传:“不若息军养德,明赏必罚。”
《漢語大詞典》:得策
谓谋略得当。 宋 司马光 《初到洛中书怀》诗:“早避喧烦真得策,未逢危辱好收功。”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三年:“ 襄阳 居 江 淮 上流,乃 川 陕 襟喉之地,以 横 镇抚,诚为得策。” 毛泽东 《中共中央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指示》:“这就是短期内改编 藏 军和成立军政委员会是否可能和得策的问题。”
分類:谋略得当
《漢語大詞典》:曲当(曲當)
委曲得当;完全恰当。荀子·王制:“三节者不当,则其餘虽曲当,犹将无益也。” 杨倞 注:“曲当,谓委曲皆当。” 宋 陆游 《贺黄枢密启》:“应一旦之变,酬酢曲当,非有道者不能。” 清 姚鼐 《复蒋松如书》:“逮 宋 程 朱 出,实於古人精深之旨,所得为多。而其审求文辞往復之情,亦更为曲当。”
《國語辭典》:比物  拼音:bǐ wù
排比事类,归纳推演。《韩非子。难言》:「多言繁称,连类比物,则见以为虚而无用。」《文选。枚乘。七发》:「比物属事,离辞连类。」
《漢語大詞典》:中会(中會)
语出庄子·养生主:“合於《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会,指节奏。后以“中会”谓措置得当。 清 李颙 《锡山语要》:“苟一物不格,则一理未明;一理未明,则临事应物,又安能中窾中会,动协机宜?”
《漢語大詞典》:体当(體當)
谓治政得当。《宋书·徐湛之传》:“令僕治务所寄,不共求体当,而互相推委,纠之是也。”
犹体会。 宋 司马光 《乞进呈文字第三札子》:“臣自体当近日以来,病势亦似更减,步履比嚮时稍轻。”朱子语类卷九五:“详此一段意,只是体当这箇实理。虽説出有许多般,其实一理也。”
《漢語大詞典》:和理
(1).中和之道。庄子·缮性:“古之治道者,以恬养知……知与恬交相养,而和理出其性。” 成玄英 疏:“知之与恬交相养也,斯则中和之道,存乎寸心,自然之理,出乎天性。” 三国 魏 嵇康 《养生论》:“守之以一,养之以和,和理日济,同乎大顺。” 章炳麟 《论式》:“﹝ 魏 晋 之文﹞守己有度,伐人有序,和理在中,孚尹旁达,可以为百世师矣。”
(2).谓处事和洽而得当。礼记·昏义:“妇顺备而后内和理,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 马睎孟 曰:“和则有理,理则有义。”南史·刘孺传:“﹝ 孺 ﹞出为 晋陵 太守,在郡和理,为吏人所称。”
《漢語大詞典》:简当(簡當)
简约得当。 宋 孙奕 《履斋示儿编·诗说·康节诗无施不可》:“ 康节先生 六言《四贤吟》云:‘ 彦国 之言铺陈, 晦叔 之言简当。’” 金 王若虚 《〈论语辨惑〉序》:“ 晦庵 删取众説,最号简当,然尚有不安及未尽者。” 清 顾炎武 《答汪苕文书》:“仪礼郑注句读一书,根本先儒,立言简当。” 蠡勺居士 《〈昕夕闲谈〉小序》:“其文笔简当,无繁縟之观也;其词意严重,无谈謔之趣也。”
分類:简约得当
《國語辭典》:均匀(均勻)  拼音:jūn yún
1.均等,平均。《初刻拍案惊奇》卷三六:「只见那为头的道:『某件与某人,某件与某人;』连唱了来人的姓名,又有嫌多嫌少道:『分得不均匀!』相争论的,半日方散去。」
2.用于形容身材秾纤合度。如:「身材均匀」。
《漢語大詞典》:调得(調得)
调和得当。 汉 王充 论衡·谴告:“酿酒於罌,烹肉於鼎,皆欲其气味调得也。”
《國語辭典》:趁韵(趁韻)  拼音:chèn yùn
作诗者就韵成句,而不顾文义是否适当。宋。尤袤《全唐诗话。卷六。权龙褒》:「好赋诗而不知声律……尝吟夏日诗:『严霜白皓皓,明月赤团团。』或曰:『岂是夏景?』答曰:『趁韵而已。』」
《漢語大詞典》:切响(切響)
重浊的字音。古人写诗讲究字音的轻重、清浊搭配得当,以求音节和谐。《宋书·谢灵运传论》:“欲使宫羽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 宋 王应麟 困学纪闻·评诗:“ 李虚己 初与 曾致尧 倡酬。 致尧 谓曰:‘子之诗虽工,而音韵犹哑。’ 虚己 初未悟,既而得 沈休文 所谓前有浮声,后须切响,遂精於格律。” 清 沈德潜 说诗晬语卷上:“美盛德之形容,故曰《颂》。其词浑浑尔,穆穆尔,不同《雅》音之切响也。”
《漢語大詞典》:允厘(允釐)
(1).谓治理得当。书·尧典:“允釐百工,庶绩咸熙。” 孔 传:“允,信;釐,治。” 唐 白居易 《君子不器赋》:“既居家而必达,亦在邦而允釐。”
(2).谓办理妥当。 清 陈确 《祭祝子开美文》:“闰月初二,实葬令慈,初五役竣,诸作允釐。”
《漢語大詞典》:毕协(畢協)
谓完全得当。书·康王之诰:“惟新陟王,毕协赏罚,戡定厥功,用敷遗后人休,今王敬之哉!” 陈经 详解:“毕协赏罚,言或赏或罚无不当理。” 汉 刘向 说苑·政理:“故诛赏不可以繆,诛赏繆,则善恶乱矣……曰:‘毕协赏罚’,此之谓也。”
分類: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