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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加率
额外征收。新唐书·食货志二:“ 穆宗 即位,一切罢之,两税外加率一钱者,以枉法赃论。”
分類:额外征收
《漢語大詞典》:津税
对过津渡的货物按其值征收的税。《陈书·宣帝纪》:“市估津税,军令国章,更须详定,唯务平允。”参阅隋书·食货志
《漢語大詞典》:籍敛(籍斂)
(1).征收田税。管子·山至数:“古者轻赋税而肥籍敛,取下无顺於此者矣。”墨子·节用上:“今天下为政者,其所以寡人之道多,其使民劳,其籍敛厚。” 孙诒让 间诂引 王引之 曰:“籍敛,税敛也。” 汉 桓宽 盐铁论·取下:“用民之力,不过岁三日。籍敛,不过十一。”
(2).收取籍田所种谷物。《汉书·礼乐志》:“籍敛之时,掩收嘉穀。” 颜师古 注:“籍敛,谓收籍田也。”
《漢語大詞典》:趁课(趁課)
征收赋税。 宋 周密 武林旧事·酒楼:“已上并官库,属户部点检所……官中趁课,初不籍此,聊以粉饰太平耳。”
《漢語大詞典》:秋征
秋季征收田赋。 清 贝青乔 《杂谣》之一:“县官目击议开賑,诸使方下秋征符。”
《漢語大詞典》:配钱(配錢)
指实物租税折算为钱征收。新唐书·食货志二:“量土地沃瘠,物产多少为二等,州等下者配钱少,高者配钱多。”新唐书·食货志二:“百姓本出布帛,而税反配钱,至输时復取布帛,更为三估计折,州县升降成姦。”
《漢語大詞典》:私敛(私斂)
指富豪向农民征收的田租。后汉书·朱穆传:“公赋既重,私敛又深。”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二章第四节:“ 陆贽 奏议论兼并之家私敛重于公税,说,当今京畿地方,每田一亩,官税五升,私家收租,却有一亩收租一石的,比官税增二十倍。”
《漢語大詞典》:市赋(市賦)
向商市征收的赋税。管子·幼官:“三会诸侯,令曰:‘田租百取五,市赋百取二,关赋百取一。’”《韩诗外传》卷六:“ 晋文公 游於 河 而乐,曰:‘……吾食客门左千人,门右千人,朝食不足,夕收市赋,暮食不足,朝收市赋。’”
分類:征收赋税
《漢語大詞典》:税粟
征收粮税。《周礼·地官·载师》“凡田不耕者出屋粟” 汉 郑玄 注:“空田者,罚以三家之税粟。”
分類:征收粮税
《漢語大詞典》:税间架(税間架)
唐 代征收房屋税法。资治通鉴·唐德宗建中四年:“所谓税间架者,每屋两架为间,上屋税钱二千,中税千,下税五百,吏挚笔握算,入人室庐计其数。”
分類:征收
《國語辭典》:收缴(收繳)  拼音:shōu jiǎo
接收款项缴纳于库。如:「收缴所得税」。
《國語辭典》:鸠敛(鳩斂)  拼音:jiū liàn
安集人民,收取赋税。《新唐书。卷一五八。严震传》:「震随宜劝课,鸠敛有法,民不烦扰,而行在供亿具焉。」
《漢語大詞典》:课输(課輸)
征收赋税。晋书·刘超传:“课输所入,有踰常年。”魏书·释老志:“请听 荀子 等还乡课输,俭乏之年,周给贫寡,若有不虞,以拟边捍。”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十二:“令保正长专管烟火盗贼,不得承受文帖及课输事。”
《漢語大詞典》:木税
对木商征收的厘金税。《清会典事例·户部·多伦诺尔》:“ 多伦诺尔 陆运木税,每年额解户部银五百六两七钱二分。”《清会典事例·工部·盛京木税》:“ 道光 十五年奏准, 浑河 等处并 辽阳 、 岫巖 、 凤凰 、 开原 等四城木税,均岁徵银二千餘两。”
《漢語大詞典》:闲粟(閒粟)
古代向不事生产者征收的税粟。周礼·地官·旅师:“旅师掌聚野之耡粟、屋粟、閒粟。” 郑玄 注:“閒粟,閒民无职事者所出一夫之征粟。” 孙诒让 正义:“惰民亦得谓之閒民,故罚粟亦称閒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