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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尸迦
【佛学大辞典】
(人名)比丘名。
柯尸悲与
【佛学大辞典】
(界名)(参见:呵婆婆)
呵婆婆
【佛学大辞典】
(界名)Hahava,寒地狱名。为寒气而不能出声语,取苦恼之音以为名。
乌剌尸
【佛学大辞典】
(地名)国名。属于北印度境之迦湿弥罗国,僧徒学大乘。见西域记三。
鬼鞭故尸
【佛学大辞典】
(传说)经律异相四十六曰:「昔外国有人死。魂还,自鞭其尸。傍人问曰:是人已死,何以复鞭?报曰:此是我故身,为我作恶。见经戒不赞,偷盗欺诈,犯人妇女,不孝父母兄弟,惜财不肯布施。今死令我堕恶道中,勤苦毒痛,不可复言,是故来鞭之耳(出譬喻经)。」
二鬼争尸
【佛学大辞典】
(传说)见智度论十二,经律异相四十六。
起尸鬼
【佛学大辞典】
(异类)毗陀罗法所用之鬼名。菩萨戒疏咸注中曰;「毗陀罗者。西土有咒法。咒死尸令起。谓使鬼去杀人。」文句十下曰:「吉遮起尸鬼。」(参见:毗陀罗及吉遮)
俱尸
【佛学大辞典】
(地名)俱尸那之略。城名。(参见:拘尸那)。文句记四下曰:「熙连河,近俱尸城。」
拘尸那
【佛学大辞典】
(地名)Kus/inagara,又曰俱尸那,拘夷那竭,究施,拘尸那竭,拘尸那揭罗。城名。译言角城,茅城等。是世尊入灭之处。玄应音义二十一曰:「拘尸那,旧经中,或作拘夷那竭,又作究施城。那者,以梵语那迦啰,此云城也,译言上茅者,多有好茅故也。」涅槃经会疏一曰:「拘尸那,云无翻,有多义故。或云角城,具三角故。或云茅城,草覆城故。又云仙人城。」西域记六曰:「拘尸那揭罗国。」拘尸那揭罗,译曰上茅,或不与矩奢揭罗补罗Kus/a%ga%rapura混同。上茅城为摩揭陀旧城之名。
【佛学常见辞汇】
拘尸那拉城,是释尊入灭的地方。
俱尸罗
【佛学大辞典】
(动物)又作拘翅罗,瞿翅罗,鸲鸤罗,瞿师罗,劬师罗。鸟名。译曰好声鸟。鹚鸥。(参见:鸠夷罗)
俱尸那末罗王林
【佛学大辞典】
(地名)林名。俱尸那,译曰茅城。末罗为王之姓。见翻梵语九。Malla。
拘尸那城涅槃
【佛学大辞典】
(传说)佛涅槃于拘尸城之因缘也。涅槃经二十九曰:「往昔此地有转轮圣王,唱如是言:如佛所说,一切诸法,皆悉无常。若能修习十善法,能断如是无常大苦。我是时始闻佛之名号,发菩提心。自是已来,以是法转教无量众生。是故我今于此处,亦说诸法无常变坏,唯佛身是常住之法。我忆往昔所行之因缘,故今来此入涅槃。」
般遮尸
【佛学大辞典】
(人名)(参见:般遮尸弃)。
般遮尸弃
【佛学大辞典】
(人名)Pan^cas/ikhin,仙人名。译曰五顶,五髻。唯识述记一末曰:「婆罗痆斯国有婆罗门,名摩纳缚迦,此云儒童。其儒童子名般遮尸弃,此言五顶,顶发五旋,顶有五角。」慧琳音义二十六曰:「般遮尸,此云五髻。」
贪欲尸利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三毒尸利之一。(参见:三毒)
三毒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又曰三根:一、贪毒,引取之心,名为贪。以迷心对于一切顺情之境,引取无厌者。二、瞋毒,恚忿之心名为瞋。以迷心对于一切违情之境起忿怒者。三、痴毒,迷闇之心名为痴。心性闇钝,迷于事理之法者。亦名无明。此有二种,痴毒独起,名为独头无明。与贪毒共起,名为相应无明。贪毒等,必与痴毒相应而起也。智度论三十一曰:「有利益我者生贪欲,违逆我者而生瞋恚,此结使不从智生,从狂惑生,故是名为痴,三毒为一切烦恼根本。」大乘义章五本曰:「此三毒通摄三界一切烦恼,一切烦恼能害众生,其犹毒蛇,亦如毒龙,是故喻龙名为毒。」止观五曰:「四大是身病,三毒是心病。」同六曰:「心起三毒,即名三毒。」智度论十九曰:「一切三界无常,为三衰三毒火所烧。」涅槃经曰:「毒中之毒无过三毒。」
【佛学常见辞汇】
贪、瞋、痴。贪是贪爱五欲,瞋是瞋恚无忍,痴是愚痴无明,因贪瞋痴能毒害人们的身命与慧命,故名三毒。
【佛学次第统编】
对于种种之境,所感受者,于是起想。其想有三:
一、贪 对于顺境,所感乐受,而起贪欲之想,是谓之贪,贪者染著为性。
二、瞋 对于违境,所感苦受,而起瞋恚之想,是谓之瞋,瞋者憎恚为性。
三、痴 对于违顺诸境,苦乐诸受,而起与道理相违愚痴之想,是谓之痴,痴者迷暗为性。
此三谓之毒者,毒以沉毒为义,从喻得名。如毒蛇毒药,触必伤人,服必伤命。此三亦尔,能害众生,坏其善心,故名为毒也。
【三藏法数】
(出法界次第)
毒者毒害也。谓贪瞋痴皆能破坏出世善心,故名毒也。
〔一、贪毒〕,引取之心,名之为贪。若以迷心对一切顺情之境,引取无厌,是名贪毒。
〔二、瞋毒〕,忿怒之心,名之为瞋。若以迷心对一切违情之境,便起忿怒,是名瞋毒。
〔三、痴毒〕,迷惑之心,名之为痴。若于一切事理之法无所明了,颠倒妄取,起诸邪行,是名痴毒。
达磨尸罗
【佛学大辞典】
(人名)Dharmas/iras,沙门名。译曰法首。见开元录二。
僧伽婆尸沙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参见:僧残)
【三藏法数】
梵语僧伽婆尸沙,华言僧残。谓犯此罪者,如人被他所残,命虽未尽,形已残废,小有可救之理,僧为作法,除此之罪,故名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