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共1125,分75页显示  上一页  18  19  20  21  22  24  25  26  27 下一页
分类词汇(续上)
乡官
百谪
吏舍
弹章
官廨
告休
辖司
束湿
监视
俟罪
具僚
官俸
到省
察廉
卓异
《國語辭典》:乡官(鄉官)  拼音:xiāng guān
1.治理一乡政教的官吏。《初刻拍案惊奇》卷一○:「再央一个乡官在太守处说了人情,婚约一纸,只须一笔勾消。」
2.乡官办公的地方。《汉书。卷八九。循吏传。黄霸传》:「使邮亭、乡官皆畜鸡豚,以赡鳏寡、贫穷者。」
《漢語大詞典》:百谪(百謫)
亦作“ 百适 ”。 百次谴责。古时官吏受百次谴责即被免职。汉书·游侠传·陈遵:“﹝ 遵 ﹞又日出醉归,曹事数废。西曹以故事适之,侍曹輒诣寺舍白 遵 曰:‘ 陈 卿今日以某事适。’ 遵 曰:‘满百乃相闻。’故事,有百适者斥,满百,西曹白请斥。” 颜师古 注:“适,读曰‘讁’。” 宋 陆游 《病后作》诗:“骨相坐一寒,仕宦经百謫。”
《漢語大詞典》:吏舍
官吏居住或办公的房子。史记·曹相国世家:“相舍后园近吏舍吏舍日饮歌呼。从吏恶之,无如之何。” 唐 柳宗元 《先侍御史府君神道表》:“季王父 六合君 忤贵臣,死於吏舍,犹鞠其状。” 宋 洪迈 《夷坚丙志·青田小胥》:“ 建炎 中, 青田 小胥 陈 某者,尝上直,同辈三人皆窃出,陈素谨畏,独卧吏舍。”
《國語辭典》:弹章(彈章)  拼音:tán zhāng
弹劾用的奏章。《明史。卷一五一。刘观传》:「帝怒,逮观父子,以弹章示之。」《聊斋志异。卷四。续黄粱》:「越日,弹章交至,奉旨削职以去。」也作「弹事」。
《國語辭典》:官廨  拼音:guān xiè
官署,公家办公的地方。《南史。卷五六。吕僧珍传》:「岂可徙官廨以益吾私宅乎?」
《漢語大詞典》:告休
指官吏退休,辞职。 南朝 梁 陶弘景 《授陆敬游十赉文》:“尔奉上惟勤,接下以惠……手足胼胝,未获告休。” 唐 李翱 《祭杨仆射文》:“知足告休,颐养于家。” 宋 梅尧臣 《答王德言》诗:“虽然自薅薙,抱痾方告休。” 吴晗 《朱元璋传》第七章二:“﹝ 朱仕鲁 ﹞闹起迂脾气,当面交还朝笏,要告休回家。”
《漢語大詞典》:辖司(轄司)
指主管官吏。 南朝 梁 任昉 《答刘孝绰》诗:“直史兼褒贬,辖司专疾恶。”
分類:主管官吏
《漢語大詞典》:束湿
亦作“ 束湿 ”。
1.捆扎湿物。形容旧时官吏驭下苛酷急切。汉书·酷吏传·宁成:“好气,为少吏,必陵其长吏;为人上,操下急如束溼。” 颜师古 注:“束溼,言其急之甚也。湮物则易束。” 唐 颜真卿 《朝议大夫徐府君神道碑》:“公正色谓之曰:‘僕从祖父司刑卿, 天授 中,详理寃狱,振雪者七十餘家;今子孙犹困於 襄陵 ,岂忍以束湿之事以自便也。’” 宋 苏轼 《刚说》:“方新法之初,监司皆新进少年,驭吏如束溼,不復以礼遇士大夫。” 明 宋濂 《薛府君墓志铭》:“ 项氏 性恪严,驭府君如束湿,髮虽颁白,不能免谴訶。”
2.谓严饬。 明 李介 天香阁随笔卷一:“ 杨公 日飞檄,束溼诸将,以为距贼不宜太远。”
3.形容生活的蹙迫困厄。 清 郑燮 《赠潘桐冈》诗:“天公曲意来缚縶,困倒 扬州 如束湿。”
4.指蹙迫困厄之境。 清 王夫之 诗广传·大雅四六:“ 有周 之弓,天下之至调者也, 厉王 蹶而张之,筋蹙漆解,不絶者无几, 宣王 起,以柔道承之,庶几释天下於束溼乎!”
《國語辭典》:监视(監視)  拼音:jiān shì
1.监临视察。《北史。卷七。齐显祖文宣帝本纪》:「有司监视,必令丰备。」《水浒传》第一一三回:「郭世广使人赍赍至三大王府里,辩看了来文。又差人来监视。」
2.对于人物或场所实施暗地观察,以便明瞭其活动和目的,而利侦查的进行。
《漢語大詞典》:俟罪
谓不称职,听候处分。多为古代官吏任职时用的谦词。 汉 贾谊 《吊屈原赋》:“恭承嘉惠兮,竢罪 长沙 。”
《漢語大詞典》:具僚
亦作“ 具寮 ”。
(1).官员;百官。 南朝 梁 沈约 《梁雅歌·诚雅》之一:“出杳冥,隆无象,皇情肃,具僚仰。”北史·杨尚希传:“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具僚以众,资费日多。” 唐 刘知几 史通·载文:“至於近古则不然。凡百具寮,王公卿士,始有褒崇,则谓其珪璋特达,善无可加;旋有贬黜,则比诸斗筲下才,罪不容责。”
(2).特指一般官吏。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杂记:“ 崔安潜 镇 西川 , 李鋌 为小将。 广明 初,驾幸西 蜀 , 鋌 乃 蜀 帅带平章事。 安潜 乃具寮耳。曾趋走,人皆美之。”
《國語辭典》:官俸  拼音:guān fèng
官吏的薪水。唐。白居易书事咏怀〉诗:「官俸将生计,虽贫岂敢嫌。」
《国语辞典》:到省  拼音:dào shěng
旧时官吏被分发到外省,必先到省会报到,称为「到省」。
《漢語大詞典》:察廉
犹举廉。 汉 朝选用官吏的一种方法,由郡国荐举廉洁之士,经过考察,任以官职。汉书·王嘉传:“光禄勋 于永 除为掾,察廉为 南陵 丞,復察廉为 长陵 尉。” 清 唐孙华 《伏闻上从学士臣揆叙俯询感恩自愧恭赋》之四:“察廉恪守 周 官法,持节叨乘 汉 使车。”
《國語辭典》:卓异(卓異)  拼音:zhuó yì
1.优越的人才。《后汉书。卷三九。刘般传》:「诚宜简练卓异,以厌众望。」唐。黄滔。〈代郑郎中上令狐相启〉:「为官路之遭逢,作仕流之卓异。」
2.清制,吏部于三年举行一次大考察,才能优越的官吏,称为「卓异」。《聊斋志异。卷四。促织》:「抚军不忘所自,无何,宰以『卓异』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