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方大乐(1506年—?),字宪夔,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民籍。福建乡试第八十六名举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中式辛丑科会试第八十二名,登第三甲第九十一名进士。历官户部主事,二十六年九月因户部尚书王杲案被降调外任,任广东顺德县知县,三十年升常州府通判,后官浔州府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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