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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一切境依无相
【佛学次第统编】
前言三境,兹明无相。即谓一切诸境,皆由妄生,分别而有。了其虚幻,则诸境自空,一切法空,观男女一异等相,实不可得。若能如是通达诸法无相,即得自在,是为转境依无相。
五识取境
【佛学次第统编】
五识合离取境。
一、合中取境 鼻舌身三
二、离中取境 眼耳二
三境(二)
【佛学次第统编】
三境者。
一、性境 从实种生,有实体用,能缘之心,得彼自相,名为性境。如身在欲界,第八所变五尘之境,以实种生,是因缘变,名为性境。眼等五识及五俱第六意识现量缘时,得境自相,则此相分,亦是性境。馀法准知,然有二种:
一、无本质 即八识心王所缘根身器界及诸种子,但是自变自缘,不假外资。然约器界及他人浮尘根,既是共相识种所变,亦得说有外质也。根本智亲證真如,虽不变为相分,亦名性境。
二、有本质 即今五识所缘现在五尘及明了意识初念,并定中独头意识所缘定果色等,皆托第八识之相分以为本质,随即变为自识相分,而为所缘。犹如镜中所现群像,虽约真谛言之,则皆如幻如梦,了无真实。而约俗谛言之,则五尘即是五识相分,从种子生,还熏成种。不同空花镜像兔角龟毛,亦复不同过去未来之不可得,故名性境也。
二、独影境 谓能缘心但独变相,无别本质第二,或有杖质,缘无为之相分是也。虽有本质,然彼相分不生本质,以彼本质是不生法也。此等相分,但与能缘同一种生,谓之独影,然有二种:
一者、无质独影 如缘龟毛兔角等。
二者、有质独影 如依经作观,虽似托彼为质,终是独头意识所现影故。
三、带质境 谓能缘心缘所缘境,有所杖质而不得自相,谓之带质境。
一、真带质 以心缘心名真带质,即第六识通缘一切,心及心所,及第七识单缘第八识之见分是也。
二、似带质 以心缘色名似带质,谓带彼相起,有似彼质,如依经作观,非是五识所缘现境故也。
三藏伽陀云:「性境不随心,独影唯从见,带质通情本,性种等随应。」性境有三不随,故云不随心。独影无有不随,故云唯从见。带质有三通情本,故云通情本。或于三类境,有唯一、二合、三合等,或于性、种、系,有同不同,故云随应。
一、三种不随 性境有三不随:
一、性不随 虽有与能缘心同性,是境自性,不由能缘心力。是此性等,且如五识通三性,相质俱无记。不从于五,亦通三性。
二、种不随 自有能生种子,不从能缘种子而生也。
三、系不随 且如欲界系五识缘自界五尘,斯乃所缘五尘,自是欲界系,非随能缘心成欲界系也。
二、三通情本 带质境,即性种系三,各通情本。
一、性通情本者 且如第七缘第八见分,判此相分,若从本质,是无覆无记也。若从能缘,是有覆无记也。
二、种通情本者 谓现行相分,既随见质,名有覆无覆,能生种子,亦应随应属见质。
三、界通情本者 判此界系应随质见,非自是此界系者也。
三、性等同异
一、或性虽同而系种不同,如在下地缘上界天眼耳。
二、或系虽同,性种不同,如五识缘自界五尘。
三、或种虽同而系不同,约聚论之即有,一法论之即无。如第八识聚,心所所缘与见同种,心王所缘界系不同,如斯等类,准思可知矣。
四、二三合等 于三类境,或有唯一,或有二合,或有三合。
一、谓唯一者 各别之境也。
二、二合者 如第八识缘自地散境,心王所缘,是初性境。心所所缘,是独影境。五识所缘自地五尘,是初性境,亦得说是带质之境。如第六识缘过未五蕴得是独影,亦得说是带质之境,薰成种子生本质故。
三、三合者 如因第八缘定果色,心所所缘唯是独影,心王所缘是实性境,亦得说为带质之境,第六所变定果之色为本质故。如斯等类,准思可知。
五、四分种子 于四分中,后三分必同种生。若见相二,有别种生,有同种生,有同异种生。谓别种生者,即性境也。同种出者,即独影境也。同异种生者,即带质境也。
二妄境熏
【佛学次第统编】
此妄境界熏习义,则有二种,云何为二?
一者、增长念熏习。
二者、增长取熏习。
境行果三法
【佛学次第统编】
境行果三者:
一、境为所观之境,行为修断之行,果为所得之果。就一切法而审详分别,观察三性,有体无体,有为无为等,谓为境。
二、已知境界,则修习闻思修三慧,凝五重唯识观谓为行。
三、果者,谓有漏之修,能感世间一切之妙果,无漏之修,永灭诸障而得大菩提也。
境智行三法
【佛学次第统编】
天台所立迹门十妙中之三法妙,即三轨也。以三法可为轨范,故名三轨:
一、真性轨 无虚伪谓为真,不改谓为性,指真如实相之本体也。
二、观照轨 指观达真性之智慧也。
三、资成轨 指资助观照之智,而使开发真性之万行也。
是如次第,有境智行三者。此三轨不一不异,不纵不横,如伊字之三点,首罗之三目,故名三法妙,以此三轨类,通一切三法,故名三轨之法门。
境教理行果五法
【佛学次第统编】
于四法宝之外,别加所观之境者,法相宗称之为五种唯识:说境唯识,教唯识,理唯识,行唯识,果唯识之别。
报境与證位
【佛学次第统编】
一切凡夫,受种种报境,一切圣人,得种种證位。
六道报境
【佛学次第统编】
三界 欲、色、无色。
三有 即三界。
六道 地狱、畜生、饿鬼、修罗、人、天。
六凡 即六道。
九地 杂居、乃至非想。
九有 即九地。
二十五有 略。
地狱 八寒、八热、十六游增等。
八寒地狱 疱、乃至白莲花等八。
八热地狱 等活、乃至阿鼻等八。
十六游增小狱 黑沙、乃至寒冰等十六。
饿鬼 无财、少财、多财。
无财鬼 炬口、针咽、臭口。
少财鬼 针毛、臭毛、大瘿。
多财鬼 得弃、得失、势力。
势力鬼 夜叉罗刹毗舍阇。
修罗 畜、鬼、人、天。
四洲 北俱卢、西牛贺、东胜神、南胆部。
四轮王 金、银、铜、铁。
十仙 地行、乃至绝行。
二十八天 六欲天、十八色天、四无色天。
六欲天 四王、乃至他化。
四王天 持国、增长、广目、多闻。
忉利天 善法堂,东南西北各八。
十八色天 初、二、三、四、禅。
初禅三天 梵众、梵辅、大梵。
二禅三天 少光、无量光、光音。
三禅三天 少净、无量净、遍净。
四禅九天 无云、乃至色究竟九天。
无色四天 空、识、无所、非想。
心境
【俗语佛源】
《楞伽经》卷二说:「自心现境界。」就是说,天地万物,一切境界,都是「心」的变现。《华严经》把「心」比喻为「能画诸世间」的「画师」。「心」相当于一切精神现象。就「集起」而言,谓之「心」;就「思量」而言,谓之「意」;就「分别」而言 ,谓之「识」。「境」相当于一切物质现象,即「六尘幻影」:色、声、香、味、触、法。「心」或「意」不能孤立地存在,必然同时生起,善于「观心」者,要「心境双忘」。如唐·希运《传心法要》就:「凡夫取境,道人取心;心境双忘,乃是真法。」又如唐·张说《清远江峡山寺》诗:「静默将何贵,惟应心境同。」后用「心境」指心意、心情 。如《红楼梦》第三三回:「这琪官随机应答,谨慎老成,甚合我老人家的心境。」又如蒋光慈《少年漂泊者》十四:「可是当时我的心境真是痛苦极了!」(李明权)
三识缘境广狭
【三藏法数】
(出宗镜录并瑜伽师地论)
〔一、第八识缘境最广〕,谓此根本识,染净同依,能变能现种子、根身及器世间三种境故,是名缘境最广。(种子者,一切善恶种子也。根身者,眼等诸根也。器世间者,谓世界如器也。)
〔二、第七识缘境最狭〕,谓此识无别体相,但依第八识为因而起,复缘第八识见分而为相分,是名缘境最狭。(见分者,谓能见之识也。相分者,谓分别相状也。)
〔三、第六识缘境广〕,谓此识能缘一切善、不善、无记三性之境,及能分别色心等一切法尘,是名缘境广也。(无记者,谓不善、不恶、无所记录也。)
四相──智境四相
【三藏法数】
(出圆觉经略疏)
谓于有所證取之心,迤逦浅深,有此四相之异,故后之三相,皆因我相根本而立,与金刚般若四相所言不同,盖彼于迷妄之心,执为四相故也。
〔一、我相〕,我相者,谓众生于涅槃之理,心有所證,而其有所證取之心,执著不忘,认之为我,名为我相。经云:是故證取方现我体。是也。(梵语涅槃,华言灭度。)
〔二、人相〕,人相者,比前我相已进一步,虽不复认證为我,而犹存悟我之心,名为人相。经云:悟己超过一切證者,名为人相。是也。
〔三、众生相〕,众生相者,比前人相已进一步,谓虽已超过我人之相,犹存了證了悟之心,名众生相。经云:但诸众生,了證了悟,皆为我人而我人相所不及者,存有所了,名众生相。是也。
〔四、寿命相〕,寿命相者,比前众生相已进一步,谓心照清净,于前众生相中,所存了悟之心,虽已觉知超过,然犹存能觉之知,如彼命根,潜续于内,名寿命相。经云:觉所了者,不离尘故。是也。(不离尘者,谓此览(编者注:「览」疑是「觉」)了之心,不离妄尘故也。)
四相──识境四相
【三藏法数】
(出金刚经论)
谓众生于此四法,不了虚假,而于心识之境,妄生邪见,执著取相,故名识境四相。
〔一、我相〕,谓众生于五阴法中,若即若离,计我、我所之实,是名我相。(五阴者,色阴、受阴、想阴、行阴、识阴也。若即若离者,谓计即阴是我,离阴是我也。我、我所者,我即假名,我所即五阴也。)
〔二、人相〕,谓众生于五阴法中,妄计我是人,我生人道,异于馀道,是名人相。
〔三、众生相〕,谓众生于五阴法中,妄计色受想行识众共而生此身,是名众生相。
〔四、寿者相〕,谓众生于五阴法中,妄计我受一期寿命,或长或短,是名寿者相。(一期者,谓从生至死也。)
四心──一境四心
【三藏法数】
(出摄大乘论释)
譬如一水,本无有异,盖因天人饿鬼畜生果报不同,故于一水而见有四相分别之异也。
〔一、天见是宝严地〕,谓诸天福德胜故,其所见水,悉成琉璃众宝庄严之地也。(梵语琉璃,华言青色宝。)
〔二、人见是水〕,谓世间之人,所见之水,清浊虽异,皆是水也。
〔三、饿鬼见是脓血〕,谓由宿世悭贪罪障深重,堕饿鬼中,长劫不闻浆水之名。既因饥渴所逼,望见河水,意欲饮之,速趋岸傍,皆是脓血也。
〔四、鱼见是住处〕,住处,即窟宅也。谓鱼以水而为住处,潜跃游泳,不见水相也。
七种第一义境界
【三藏法数】
(出入楞伽经)
七种境界者,即诸佛、菩萨所證所得之境界也。而皆云第一义者,乃约究竟极处而言。然此七种有通、别之异,前六种通于佛及菩萨,后一种乃如来自到境界也。
〔一、心境界〕,谓中道之理无二无别,即诸佛、菩萨心之所造至极之处,是名心境界。
〔二、慧境界〕,谓至极之理心既能造,即发通明慧性,以此慧性分明照了,是名慧境界。
〔三、智境界〕,谓既发慧明,则成智用,智力现前,于一切法无所不知,是名智境界。
〔四、见境界〕,谓智用既成,则发正见,正见现前,则无诸邪妄,是名见境界。
〔五、超二见境界〕,谓正见现前,则能超过断、常二见,是名超二见境界。(断、常二见者,谓外道妄计此身灭已,再不更生,是名断见。复计此身灭已,后当更生,是名常见也。)
〔六、超子地境界〕,子地,即登地菩萨,等视众生,犹如一子,谓诸佛菩萨,能以第一义心,发明智慧,正见现前,则超于十地,而成正觉,是名超子地境界。(十地者,欢喜地、离垢地、发光地、焰慧地、难胜地、现前地、远行地、不动地、善慧地、法云地。菩萨得證此地,能发生佛法,故言地也。)
〔七、如来自到境界〕,谓诸如来,以性自性第一义心,成就世间、出世间上上之法,是名如来自到境界。(如来性自性者,性即不迁不变之义,谓如来以此之性,而为自性也。成就世间、出世间者,世间即示同人法而化他也。出世间即同声闻、缘觉、菩萨之三乘也。上上法者,唯佛与佛能究竟自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