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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国语辞典》:国民身分證(国民身分證)  拼音:guó mín shēn fèn zhèng
證明国民身分的文件。格式由内政部统一规定,效用及于全国。
《国语辞典》:经济成长率(经济成长率)  拼音:jīng jì chéng zhǎng lǜ
国民生产毛额每年所增加的比率。
《国语辞典》:国民就业辅导中心(国民就业辅导中心)  拼音:guó mín jiù yè fǔ dǎo zhōng xīn
为保障国民就业安全权利,所成立的政府单位。掌管事务包括职业训练、就业辅导、失业保险等主要工作,其主管机关为地方县市政府。
《国语辞典》:平均国民生产毛额(平均国民生产毛额)  拼音:píng jūn guó mín shēng chǎn máo é
一个国家将某一个年度的国民生产毛额,除以该年度的年中人口数,所得的平均值即为「平均国民生产毛额」。
《国语辞典》:资讯工业策进会(资讯工业策进会)  拼音:zī xùn gōng yè cè jìn huì
政府为加速产业转型、工业升级、全面提高国民生产力,于民国六十八年与工商界合资设立的机构。目的在于配合国家建设,推动资讯工业发展,协助公民营机构电脑化,推广资讯应用,培训资讯专业人才,分析市场情报,进而提升业界竞争能力等。缩称为「资策会」。
《国语辞典》:交通安全教育  拼音:jiāo tōng ān quán jiào yù
以灌输国民有关道路交通的知识与技能为内容的教育。
《国语辞典》:全民健康保险(全民健康保险)  拼音:quán mín jiàn kāng bǎo xiǎn
为增进全体国民健康提供医疗服务的强制性社会保险。民国八十四年三月一日开始实施,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为单一保险人办理保险业务,凡具中华民国国籍或领有居留證明且居留满六个月或有一定雇主之外国人皆为保险对象。采社会互助方式,由被保险人及雇主共同分担缴交保费,享有相同的医疗条件。被保险人除重大伤病、分娩、山地离岛地区就医及符合《社会救助法》之低收入户成员外,其他保险对象就医时,都须缴纳一定金额或比率之自行负担费用。简称为「全民健保」。
《国语辞典》:国民义务教育(国民义务教育)  拼音:guó mín yì wù jiào yù
全体国民所应接受的基本教育。自民国五十七学年度开始,我国义务教育由六年延至九年,前六年为国民小学,后三年为国民中学。民国七十一年四月三十日,立法院通过「强迫入学修正案」,明定六岁到十五岁国民应强迫接受国民教育,否则得科父母或监护人新台币三百元以下罚锾,并得连续科罚至入学为止。其宗旨在培养健全国民,使具有基本的生活知能及国民道德。
《国语辞典》:观光游憩性资源(观光游憩性资源)  拼音:guān guāng yóu qì xìng zī yuán
有益于国民育乐的自然资源,如自然风景和野生动、植物等。
《国语辞典》:消费者保护法(消费者保护法)  拼音:xiāo fèi zhě bǎo hù fǎ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国民消费生活安全,提升国民消费生活品质,所制定的法规。民国八十三年一月十一日立法院三读通过,总统公布施行,内容共分为七章六十四条。缩称为「消保法」。
《国语辞典》:姓名条例(姓名条例)  拼音:xìng míng tiáo lì
规定国民取用及更改姓名的法律。分为取用姓名、改姓、改名、更改姓名等四类。
《国语辞典》:春条儿(春条儿)  拼音:chūn tiáo ér
一种对联。我国民间常于春日用红色纸书写一些吉祥辞语,张贴在门楹间。如「开门大吉」、「出行大利」等。
《国语辞典》:国民权(国民权)  拼音:guó mín quán
专属于本国国民,外国人不能享受的权利,如请愿、诉愿、诉讼、受教育等权利。
《国语辞典》:国民兵(国民兵)  拼音:guó mín bīng
1.国民皆兵的制度,凡行徵兵制度的国家,国民届满一定的年龄,即应服国民兵役,为最快速、最经济的备兵办法。事变之际,如后备兵役不足时,即召集国民兵役,补充其缺额,或另组国民军。
2.依国家法令规定而服国民兵役的人。
《国语辞典》:负成长(负成长)  拼音:fù chéng zhǎng
经济学上指一国的国民生产毛额在一年内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今则泛指亏损。如:「根据这张图表可知,本公司今年的营运是呈现负成长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