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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开宗记
【佛学大辞典】
(书名)十卷,东塔怀素作。释四分律藏。对于相部法砺之旧疏,而称为新疏,盛行于世。
四分僧戒本
【佛学大辞典】
(书名)一卷。从法护尊者四分律列举戒相,前后附以偈文,使于说戒之日诵之。或称为戒经,或称为戒本。后秦佛陀耶舍译。唐南山道宣加注,称为四分含注戒本。后又有道宣新删定四分僧戒本一卷,怀素四分比丘戒本一卷,元照四分删定比丘尼戒本一卷,皆由四分律抄出者也。本书之注释如下: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三卷,唐道宣述。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八卷,唐道宣撰。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发挥记卷三,宋允堪述。释四分律含注戒本疏科八卷,宋元照录。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记排科二十一卷,唐道宣撰,宋元照述。以上三种,释道宣戒本疏者。四分比丘戒本疏二卷,唐定宾撰。释四分戒本序一卷,宋道言述。四分戒本缘起事义一卷,明广莫辑录。四分戒本如释十二卷,明弘赞绎,四分戒本约义四卷,明元贤述,四分戒本疏赞宗记二十卷,凝然撰。
食四分
【佛学大辞典】
(仪式)凡有饭四分之:一、供养本尊。二、行者自分。三、同学者来食。四、济饥贫。若待同学不来,行者亦可自食。见不思议疏下。
【佛学常见辞汇】
凡有饭食,即以四分分之,一供养本尊,二行者自分,三同学共食,四以济饥贫。
小乘之四分
【佛学次第统编】
兹叙小乘之法,以信、解、行、證四分说之。信解行證者,是佛道之一期。先信乐其法,次了解其法,次依其法而修行,终證得其果也。
又单就信解而言,闻佛之说法,初信之,次解之,则谓信解。又钝根信之,利根解之,是曰信解。又信者破邪见,解者破无明也。
又就信行而言,信行对法行之称,自依圣法而行曰法行,信他之教而行曰信行。即信行者钝根而成闻慧,法行者利根而成思慧也。
大乘之四分
【佛学次第统编】
兹叙大乘之法,亦以信解行證四分说之,其义虽已见于小乘篇中,兹为大乘篇说,不妨重复述之。谓信解行證者,是佛道之一期,先信乐其法,次了解其法,次依其法而修行,终證得其果也。
又单就信解而言,闻佛之说法,初信之,次解之,则谓信解。又钝根信之,利根解之,是曰信解。又信者破邪见,解者破无明也。
又就信行而言,信行对法行之称,自依圣法而行曰法行,信他之教而行曰信行。即信行者钝根而成闻慧,法行者利根而成思慧也。
相等四分
【佛学次第统编】
于心心所,若细分别,应有四分:谓相分、见分、自證分、證自證分。
一、相分 相、谓相状也。所缘为义,纵缘于心。以心为相,亦唯所缘。相分之心,不能缘故。色尘有青黄等相状,声尘有执受非执受等相状,香尘有香臭差别,味尘有甘辛等相状,缘触有坚湿等相状,第六识缘法尘随则有色心相状,第七识缘第八见分带我法之相状,第八识缘种子五根器界带其相状也。
二、见分 见、谓见照也。能缘为义,心性明了能照前境,名之为见。
三、自證分 此缘自用故名自證,即指见分名曰自用,见分是第三分缘外之用也。亦名自体分,对馀三分以明自体。
四、證自證分 第三体用名为自證,此第四分能證知彼,是故名曰證自證分也。
第二分唯缘第一,第三能缘第二第四,第四唯缘第三,相分见分自体三种,即所能量量果别也。如以尺丈量于物时,物为所量,尺为能量。解数之智,名为量果。心等量境,类亦应然。果是何义?成满因义。谓第二分,以第三为果,自为能量。第三缘见,以第四为果,能量可知。缘第四时,即以第四为果。第四缘第三,为果同此。四分是识之义用分,非是体名,强指其体,即自證分也。此四分中前二是外,后二是内。初唯所缘,后三通二。第二分通现等三量,第三第四皆现量摄。
四分──华严四分
【三藏法数】
(出法宝标目)
〔一、信分〕,谓第一会菩提场中,说世主妙严品至毗卢遮那品,名举果劝乐生信分,盖举扬如来依正二报难思之果,劝励当机闻而乐欲生其净信,故名信分。(梵语菩提,华言道。梵语毗卢遮那,华言遍一切处。依正二报者,身为正报,国土是依报也。)
〔二、解分〕,谓第二会普光明殿,说十信法;第三会忉利天宫,说十住法;第四会夜摩天宫,说十行法;第五会兜率陀天宫,说十回向法;第六会他化自在天宫,说十地法;第七重会普光明殿,说十定等法,名修因契果生解分。盖进修六位之圆因,契證十身之妙果,令生胜解,故名解分。(十信者,信心、念心、精进心、慧心、定心、不退心、护法心、回向心、戒心、愿心也。十住者,发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贵住、方便具足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法王子住、灌顶住也。十行者,欢喜行、饶益行、无瞋恨行、无尽行、离痴乱行、善现行、无著行、尊重行、善法行、真实行也。十回向者,救一切众生离众生相回向、不坏回向、等一切佛回向、至一切处回向、无尽功德藏回向、随顺平等善根回向、随顺等观一切众生回向、真如相回向、无缚解脱回向、法界无量回向也。十地者,欢喜地、离垢地、发光地、焰慧地、难胜地、现前地、远行地、不动地、善慧地、法云地也。十定者,普光大三昧、妙光大三昧、次第遍往诸佛国土大三昧、清净深入行大三昧、知过去庄严藏大三昧、智光明藏大三昧、了知一切世界佛庄严大三昧、众生差别身大三昧、法界自在大三昧、无碍轮大三昧也。六位者,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觉、妙觉也。十身者,菩提身、愿身、化身、力持身、相好庄严身、威势身、意生身、福德身、法身、智身也。)
〔三、行分〕,谓第八会普光明殿普贤说离世间一品,具二千行法,名托法进修成行分。盖于差别因果之法既生解已,今乃寄托前法,摄解成行;随举一行,六位顿修,故名行分。(二千行法者,即普慧菩萨二百问,普贤菩萨二千答是也。)
〔四、證分〕,谓第九会逝多林说入法界品,名依人證入成德分。盖由前大行既具,随事显理,而善财童子历事善知识,随所见闻,无不證入,故名證分。(梵语逝多,华言胜林。)
四分──赖耶四分
【三藏法数】
(出翻译名义)
梵语阿赖耶,华言藏识,谓第八识,能含藏一切善恶种子,而有此四分之义焉。
〔一、相分〕,相即形相。有三种:一、境相名相,谓此识能与根心而为境界故。二、相状名相,谓世间有为之法,皆有相状,惟是此识之所变现故。三、义相名相,即能诠教下所诠义理之相,亦是此识之所变现。故此之三相,通名相分。(根心者,谓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也。)
〔二、见分〕,见即照了之义。有五种:一、證见名见,即根本智见分是也。二、照烛名见,此通根心俱有照烛义故。三、能缘名见,即通内三分俱能缘故。四、念解名见,以念解所诠义理故。五、推度名见,即比量心推度一切境故。此五种见,通名见分。(根本智者,即第八识也。内三分者,即见分、自證分、證自證分也。)
〔三、自證分〕,自證者,自證所具之法也。谓此识能持见分相分。以能亲證自见分,故缘于相分不谬,是名自證分。
〔四、證自證分〕,證即能證之体,自證即所具之法。谓能持前自證分、见分、相分,即是此识之本体,以能亲證自證分,故缘见分不谬,是名證自證分。
四分──乞食四分
【三藏法数】
(出宝云经)
乞食之法,一日止以七家为限,为无多贪故也。出家之人,常行乞食;复分作四分,故名乞食四分。
〔一分奉同梵行者〕,同梵行者,谓同修净行之人也。凡乞食时,必有同修之人看守房舍,或有老病不便行履者,得食归时,则以一分奉之,令其饱满,亦得安心修道也。
〔一分与穷乞人〕,与穷乞人者,谓乞得食时,遇有穷苦求乞之人,当起怜悯心,作自饥想,亦以一分施之,令其饱满,劝他修善也。
〔一分与诸鬼神〕,与诸鬼神者,谓乞得食时,即以净器盛贮一分,待日晡时,则然香讽咒加持普施一切鬼神,令其饱满,出离苦趣,悉得解脱也。
〔一分自食〕,自食者,谓乞得食时,除前三分之外,唯留一分,或多或少,则自食之。食已安心行道,庶不虚受信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