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眠云听泉
帘窥壁听
帘视壁听
帘下听琴
篱边坐听
篱间听书
辘辘远听
林下听经
比丘听施经
竖石听讲
同听异闻
制听二教
为病听酒
词典(续上)
门听江潮眠云听泉
帘窥壁听
帘视壁听
帘下听琴
篱边坐听
篱间听书
辘辘远听
林下听经
佛类词典
三品听法比丘听施经
竖石听讲
同听异闻
制听二教
为病听酒
《分类字锦》:篱间听书(篱间听书)
拾遗记贾逵年五岁明惠过人其姊闻邻中读书旦夕抱逵隔篱而听之逵静听不言姊以为喜至年十岁乃暗诵六经姊谓逵曰吾家贫困未尝有教者入门汝安知天下有三坟五典而诵无遗句邪逵曰忆昔姊抱逵于篱间听邻家读书今万不遗一
分类:聪敏
《高级汉语词典》:辘辘远听 拼音:lù lù yuǎn tīng
车声越听越远。辘辘,车行的声音
三品听法
【佛学大辞典】
(名数)听法有上中下三品。上品以神。中品以心。下品以耳。见法苑珠林。
(名数)听法有上中下三品。上品以神。中品以心。下品以耳。见法苑珠林。
比丘听施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一卷,东晋昙无兰译。说听施比丘不乐法,将废道。佛以方便说旅人不知道者问知道者之喻以化之。
(经名)一卷,东晋昙无兰译。说听施比丘不乐法,将废道。佛以方便说旅人不知道者问知道者之喻以化之。
竖石听讲
【佛学大辞典】
(故事)罗什弟子道生,讲涅槃经,立阐提有佛性之义,不答于众,入平江虎丘山,竖石为听众,讲涅槃经,至阐提有佛性之处,曰:如我所说,契于佛心否?群石首肯。见稽古略二。
(故事)罗什弟子道生,讲涅槃经,立阐提有佛性之义,不答于众,入平江虎丘山,竖石为听众,讲涅槃经,至阐提有佛性之处,曰:如我所说,契于佛心否?群石首肯。见稽古略二。
同听异闻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台宗所立化仪四教中,第三之秘密教与第四之不定教,于佛说法时同一座而听,各自异闻,小乘之机闻小法,大乘之机闻大法,谓之同听异闻。即一音异解也。但此秘密教与不定教之别。同听异闻之人,自他互相知,谓之不定教,互不相知,谓之秘密教。玄义释签一曰:「不定与秘,并皆不出同听异闻,但互相知互不相知以辨两异。」
(术语)台宗所立化仪四教中,第三之秘密教与第四之不定教,于佛说法时同一座而听,各自异闻,小乘之机闻小法,大乘之机闻大法,谓之同听异闻。即一音异解也。但此秘密教与不定教之别。同听异闻之人,自他互相知,谓之不定教,互不相知,谓之秘密教。玄义释签一曰:「不定与秘,并皆不出同听异闻,但互相知互不相知以辨两异。」
制听二教
【佛学大辞典】
(名数)戒学之语。佛所制必当持之法,名制。为以便宜听其随意行之之法,名听。故制法不行之则得罪,听法不持之亦不得罪。譬如比丘之三衣,比丘尼之五衣,是制法。如百一资具是听法。亦以此意而分别佛之教法,律藏曰制教,经论二藏曰听教。见戒疏一上,行事钞中。
【佛学常见辞汇】
佛所制定必当受持的法,叫做制;听其方便随意执行的法,叫做听。故制法若不实行必有罪,听法不实行也不为罪。
(名数)戒学之语。佛所制必当持之法,名制。为以便宜听其随意行之之法,名听。故制法不行之则得罪,听法不持之亦不得罪。譬如比丘之三衣,比丘尼之五衣,是制法。如百一资具是听法。亦以此意而分别佛之教法,律藏曰制教,经论二藏曰听教。见戒疏一上,行事钞中。
【佛学常见辞汇】
佛所制定必当受持的法,叫做制;听其方便随意执行的法,叫做听。故制法若不实行必有罪,听法不实行也不为罪。
为病听酒
【佛学大辞典】
(杂语)分别功德论曰:「祇园有比丘,病经六年。优婆离往问所须?答唯思酒。优婆离曰:待我问佛。至园问佛,有比丘思以酒为药,可否?佛言:我所制法,除病苦者。优婆离复往索酒使饮,病寻平复。重为说法,使得罗汉果。」毗尼母论曰:「病者,听瓮上嗅之。若差,不听嗅。」然持律者以酒为性罪,虽病者亦不听也。见俱舍论十四。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参见:酒)附录。
(杂语)分别功德论曰:「祇园有比丘,病经六年。优婆离往问所须?答唯思酒。优婆离曰:待我问佛。至园问佛,有比丘思以酒为药,可否?佛言:我所制法,除病苦者。优婆离复往索酒使饮,病寻平复。重为说法,使得罗汉果。」毗尼母论曰:「病者,听瓮上嗅之。若差,不听嗅。」然持律者以酒为性罪,虽病者亦不听也。见俱舍论十四。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参见:酒)附录。
酒
【佛学大辞典】
(物名)梵语苏罗Sura%,僧俗之戒,通严禁酒。五戒之第五。十戒之第五。具足戒中九十单堕之第五十一。菩萨四十八轻戒之第二。智度论列三十五过,四分律举十失。俱舍论十四曰:「契经说:诸有苾刍称我为师不应饮酒,乃至极少如一茅端所沾酒量亦不应饮。」四分律十六曰:「佛告阿难:自今以后,以我为师者。乃至不得以草木头内著酒中而入口。」焚网经下曰:「若佛子,故饮酒而生酒过失无量,若自身手过酒器与人饮酒者,五百世无手。何况自饮!」大爱道比丘尼经曰:「夫酒为毒药,酒为毒水,酒为毒气。众失之源,众恶之本。」持律者以酒为性罪。对法师以酒为遮罪。俱舍论十四有问答。
(物名)梵语苏罗Sura%,僧俗之戒,通严禁酒。五戒之第五。十戒之第五。具足戒中九十单堕之第五十一。菩萨四十八轻戒之第二。智度论列三十五过,四分律举十失。俱舍论十四曰:「契经说:诸有苾刍称我为师不应饮酒,乃至极少如一茅端所沾酒量亦不应饮。」四分律十六曰:「佛告阿难:自今以后,以我为师者。乃至不得以草木头内著酒中而入口。」焚网经下曰:「若佛子,故饮酒而生酒过失无量,若自身手过酒器与人饮酒者,五百世无手。何况自饮!」大爱道比丘尼经曰:「夫酒为毒药,酒为毒水,酒为毒气。众失之源,众恶之本。」持律者以酒为性罪。对法师以酒为遮罪。俱舍论十四有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