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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不可说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四不可说之一。
【三藏法数】
生生者,能生、所生也。谓根尘相对,是为能生,由此根尘相对之时,一念心起,分别好恶,是为所生,即心法也。能所兼言,故名生生。此是藏教所诠,实有生灭之法,法虽生灭,理本无言,故云不可说也。
因分可说
【佛学大辞典】
(术语)佛陀證悟之性海,为佛佛自知之法,不可言说,是曰果分不可说。然此不可说之果分,得于因人之机缘略说一分,是曰因分可说。因分者,其所现所说,皆为因位因人,故只谓是因位因人所知所了之分际也。五教章上曰:「地论云因分可说果分不可说者是也。」即十地论二所谓:「前言十地义,如是不可得说闻,今言我但说一分,此言有何义?是地所摄有二种:一因分,二果分。说者解释,一分者是因分,于果分为一分,故言我但说一分。」
果分不可说
【佛学大辞典】
(术语)华严宗之语。如来果地之分际,为法性之妙理,非有言说之限也。(参见:因中说果)。并(参见:果分)
果分
【佛学大辞典】
(术语)对于因分而言。果之分齐之意。即超绝因人言说思虑之不可思议境界也。具云性海果分,亦称果分不可说。冠注五教章上之一所谓「性海果分者,是当不可说之义,即十佛自境界,」是也。依华严探玄记十,有说所诠之义为果分,有说地上之證智为果分,有说十地之圆满为果分,有说亡诠證入十地之正行离诸言教所安立之相为果分,无不皆应于理义,自出两重之释,一就实之十地,唯佛之所知佛智之所行,名为果分,二约于妙智,證正智如境故离言离相,名为果分。然清凉之华严略策谓「果者亡修离言名。」唯约于契證绝言而释之,盖此师以行门为本故也。
【佛学常见辞汇】
对因分而言,因分是尚在修因之位,果分是已达到果德不可思议的境界。
无法可说
【佛学大辞典】
(术语)顿悟入道要门论上曰:「问:无法可说,是名说法。其义云何?答:般若体,毕竟清净,无有一物可得,是名无法可说。即于般若空寂体中,具恒沙之用,即无事不知,是名说法。故云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不可说不可说
【佛学常见辞汇】
佛经中的极大数目字,比阿僧祇劫等数目,还要大得多。
【三藏法数】
谓从不可说、不可说为一不可说转,不可说转、不可说转为一不可说不可说也。
不生生不可说
【三藏法数】
不生者即真空之理也;生者从空出假而起度生之用也。此言别教之人,于十住位中,修习空观,了法无生,故云不生;而又不住于空,复于十行中而修假观,起十界度生之用,故复云生也。此是别教所诠之理,理本无言,故云不可说也。(十住者,发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贵住、方便具足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法王子住、灌顶住也。十行者,欢喜行、饶益行、无瞋恨行、无尽行、离痴乱行、善现行、无著行、尊重行、善法行、真实行也。十界者,佛界、菩萨界、缘觉界、声闻界、天界、人界、阿脩罗界、鬼界、畜生界、地狱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