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漢語大詞典》:丽句清辞(麗句清辭)
见“ 丽句清词 ”。
《漢語大詞典》:丽句清词(麗句清詞)
华丽清新的辞句。 前蜀 韦庄 《乞追赐李贺皇甫松等进士及第奏》:“俱无显遇,皆有奇才,丽句清词,徧在时人之口。”亦作“ 丽句清辞 ”。 清 痴昙 《〈轩亭冤〉序》:“丽句清辞,毕竟新声独创。”
《漢語大詞典》:丽句清词(麗句清詞)
华丽清新的辞句。 前蜀 韦庄 《乞追赐李贺皇甫松等进士及第奏》:“俱无显遇,皆有奇才,丽句清词,徧在时人之口。”亦作“ 丽句清辞 ”。 清 痴昙 《〈轩亭冤〉序》:“丽句清辞,毕竟新声独创。”
《漢語大詞典》:离经断句(離經斷句)
分析经籍义理,读断文句。 南朝 梁 王筠 《昭明太子哀册文》:“爰初敬业,离经断句,奠爵崇师,卑躬待傅。”参见“ 离经辨志 ”。
《漢語大詞典》:离经辨志(離經辨志)
分析经籍义理,读断文句,辨别学习之意向。礼记·学记:“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羣。” 郑玄 注:“离经,断句絶也;辨志,谓别其心意所趣乡也。” 孔颖达 疏:“离经,谓离析经理,使章句断絶也;辨志,谓辨其志意趋向习学何经矣。”
《漢語大詞典》:鸬鹚句当(鸕鶿句當)
指利用他人掠取东西而归为己有的事。续资治通鉴·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羣凶既饱, 世荣 輒又设法以取之,时人目为‘鸕鶿句当’,以鸕鶿得鱼,既满其頷,即为人抖取也。”
一切智句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句者住处之义。一切智句者,佛之住处也。大日经六曰:「于彼恒勤修求一切智句。」义释十四曰:「句是住处义,一切智之住处,即是佛住也。」
一切无上觉者句
【佛学大辞典】
(真言)称百光遍照真言之暗字。大日经六曰:「此一切无上觉者句,于寺门尊处诸佛所说心。」
一句
【佛学大辞典】
(术语)表诠一个之义理者为一句。唯识论二曰:「名诠自性,句诠差别,文即是字。」俱舍论五曰:「句者谓章,诠义究竟,如说诸行无常等章。」秘藏宝钥中曰:「一句妙法,亿劫难遇。」碧严录七则垂示曰:「声前一句,千圣不传。」
【三藏法数】
(出华严经)
一句者,谓经中所说普眼法门一句功德,不可思议也。经云:假使有人,以大海量墨,须弥聚笔,书写此普眼法门一品中一门,一门中一法,一法中一义,一义中一句,不得少分,何况能尽。是也。(普眼者,眼外无法,名为普眼。)
一句子
【佛学大辞典】
(术语)向上之那一句。子者语助。景德传灯录十四曰:「药山上堂曰:我有一句子,未曾说向人。道吾出曰:相随来也。」此为暗示无言无说无示无识之端的者。非云相对的言语文句之句。
末后一句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临终最末之一句。即示悟最要之一句也。證道歌曰:「一句了然超百亿。」禅林句集乾曰:「一句定乾坤,一剑平天下。」
一句投火
【佛学大辞典】
(故事)菩萨为闻一句之法而入大火坑也。佛祖统纪智礼传曰:「半偈亡身,一句投火。」十华严经三十五曰:「若有人言:我有一句佛所说法,能净菩萨行。汝今若能入大火坑,受极大苦,当以相与。菩萨尔时,作如是念,我以一句佛所说法,净菩萨行故。假令三千大千世界,大火满中,尚欲从于梵天之上,投身而下亲,况小火坑而不能入。」
一句道尽
【佛学大辞典】
(杂语)以一句道破真理无所有之意。宋竹庵颂曰:「中论因缘所生法,一句道尽无剩语,我说即是空假中,朱帘暮捲西山雨。」见稽古略四。
一四句偈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四句所成之一偈文也。心地观经二曰:「劝诸众生,开发此心,以真实法一四句偈施众生,使向无上正等菩提,是为真实波罗蜜多。」
【佛学常见辞汇】
一个由四句话所构成的偈文。
一法句
【佛学大辞典】
(术语)谓一法也。句为章句之义。即谓绝待无为清净之法身也。天亲之净土论,分极乐国土之庄严功德为十七句,如来之庄严功德为八句,菩萨之庄严功德为四句,总为三种功德二十九句。此二十九句之庄严,略说之,则说入一法句,且自解之曰:一法句者,清净句也。清净句者,真实智慧无为法身也。盖彼论立奢摩他(止),毗婆舍那(观)之二观中,观二十九句现象之差别,即为毗婆舍那,观一法理体之平等,即为奢摩他。初虽别观奢摩他,毗婆舍那,而其机纯熟,则止观俱行,成柔软心,二十九句即为一法句,一法句即为二十九句,广略相入,得如实知见,差别即平等,平等即差别之妙理。
【佛学常见辞汇】
一法的章句。
八句义
【佛学大辞典】
(术语)禅宗之根本眼目,最切要之义有八句。即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不立文字,教外别传,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之八句是也。
【佛学常见辞汇】
禅宗的根本眼目,最切要之义有八句,即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不立文字、教外别传、直指人心、见性成佛。
九句因
【佛学大辞典】
(名数)因有九句之意。谓因于宗同品及宗异品,以关系之有无,而判其正不,有九种之别也:一同品有异品有,二同品有异品非有,三同品有异品有非有,四同品非有异品有,五同品非有异品非有,六同品非有异品有非有,七同品有非有异品有,八同品有非有异品非有,九同品有非有异品有非有。因明正理门论曰:「宗法于同品,谓有非有俱。于异品各三,有非有及二。」是也。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上末释之,谓「宗法云者,言为宗之法,即因是也。于同品,为宗同品。体即为同喻,言能立之因,于同品喻,成其三种:一有,二非有,三亦有亦非有也,于彼名为俱。此三种之因,于宗异品异法喻上,亦各有三:一有,二非有,三亦有亦非有也。于彼名为及二者。且同品有而为异品之三者:谓因于同品有,于异品亦有;于同品有,于异品为非有;于同品有,于异品为有非有也。如是因于同品非有,于异品亦有三:于同品有非有,于异品亦有三;故成九句」云。是即于同品为有,于异品有为有、为非有、为有非有;于同品为非有,于异品有为有、为非有、为有非有;又于同品为有非有,于异品亦有为有、为非有、为有非有;故成九句也。盖因原为成宗者,故必以于宗同品有关系,于宗异品无关系为法。今九句之中有全分关系者,名为有;不有全分关系者,名为非有;一分关系一分不关系者,名为有非有;因之一三五七九之五句,即成不定之过;四与六,成相违之过;惟二与八,得为无过之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