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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法益
谓应受法律保护的利益。 蒯世勋 《上海英美租界在太平天囯时代》:“调查 法 侨资产为课税之凖备,自是承认 法 侨与 洋涇浜 以北租界之纳税外侨,享有同等法益。” 茅盾 《孩子们要求新鲜》:“本月十日的报上有儿童书局的告白,声明有人以‘新儿童书局’的名义‘影戤侵害法益’云云。”
《国语辞典》:灭趾(灭趾)  拼音:miè zhǐ
受法律制裁。南朝梁。刘协《文心雕龙。奏启》:「若能辟礼门以悬规,标义路以植矩,然后踰垣者折肱,捷径者灭趾,何必躁言丑句,诟病为切哉!」
《漢語大詞典》:避辟
谓免受法律制裁。《孔子家语·正论》:“今我寡也,尔又在位,朝夕恪勤,犹恐忘先人之业,况有怠惰,其何以避辟。”
《国语辞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拼音:fǎ wǎng huī huī,shū ér bù lòu
犯罪者难能永久逍遥法外,终究必受法律制裁。如:「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莫心存侥倖作奸犯科。」
《国语辞典》:打死人不偿命(打死人不偿命)  拼音:dǎ sǐ rén bù cháng mìng
指人权大势大,虽蛮横霸道,也能不受法律制裁。元。无名氏《陈州粜米。楔子》:「我是那权豪势要之家,累代簪缨之子,打死人不要偿命,如同房檐上揭一个瓦。」
《国语辞典》:禁品  拼音:jìn pǐn
受法令管制的物品。如:「贩售犀牛角、虎骨等禁品的人,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