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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随眠
十二大天众
十二天仪轨
十二不律仪
十二三昧声
十二因缘经
十二因缘论
十二行法轮
十二品生死
十二佛名经
十二法人
十二头陀经
十二恶律仪
十二面观音
佛类词典(续上)
十二缘起十二随眠
十二大天众
十二天仪轨
十二不律仪
十二三昧声
十二因缘经
十二因缘论
十二行法轮
十二品生死
十二佛名经
十二法人
十二头陀经
十二恶律仪
十二面观音
十二缘起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与十二因缘同。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一有情流转于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之缘起,分十二段而说明之者。(参见:十二因缘)
【佛学常见辞汇】
十二因缘的别名。缘起是诸法众缘和合而生起的意思。
(术语)与十二因缘同。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一有情流转于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之缘起,分十二段而说明之者。(参见:十二因缘)
【佛学常见辞汇】
十二因缘的别名。缘起是诸法众缘和合而生起的意思。
十二随眠
【佛学大辞典】
(名数)(参见:随眠)
【佛学大辞典】
(名数)于前十随眠中分贪之一,为欲贪色贪无色贪(即三界之贪)之三,是为十二随眠。见众事分阿毗昙论三。
【三藏法数】
(出众事分阿毗昙论)
谓欲等烦恼,长时随逐,眠伏藏识之中,故名随眠。(藏即含藏之义。藏识,即第八识也。)
〔一、欲贪〕,谓于可意之境,爱染念著,而生悦乐也。
〔二、瞋恚〕,谓于不可意之境,无所爱乐,而自生瞋忿也。
〔三、色贪〕,谓于色界,爱乐净法,贪著禅味也。
〔四、无色贪〕,谓于无色界,识处等定,爱乐可意,心生味著也。
〔五、无明〕,谓于事理等法,无所明了,障覆真性也。
〔六、身见〕,谓于五阴等法中,强立主宰,妄计为身也。(五阴者,色阴、受阴、想阴、行阴、识阴也。)
〔七、边见〕,谓于身见上计我,或断或常,随执一边也。(计断、常者,谓外道自计此身死已不生,名断见;又计此身死已更生,名常见也。)
〔八、邪见〕,谓由计断、常,不信因果,以为无作无得,起见诽谤也。
〔九、见取〕,谓因此见,而能通至非非想天,信此非馀,执劣为胜。(非非想天,即无色界天也。信此非馀者,谓自信己之所行,而于馀人所行,悉以为非也。)
〔十、戒取〕,谓执邪为道,非因计因。如持鸡狗等戒,以为可得清净解脱是也。(鸡狗等戒者,外道妄计,自谓前世从鸡狗中来,即便独足而立,及啖粪秽以为苦行也。)
〔十一、慢〕,谓贡高自举,轻慢他人也。
〔十二、疑〕,谓于谛理不能解了,心生犹豫,是非不决也。(谛理者,即苦集灭道四谛之理也。)
(名数)(参见:随眠)
【佛学大辞典】
(名数)于前十随眠中分贪之一,为欲贪色贪无色贪(即三界之贪)之三,是为十二随眠。见众事分阿毗昙论三。
【三藏法数】
(出众事分阿毗昙论)
谓欲等烦恼,长时随逐,眠伏藏识之中,故名随眠。(藏即含藏之义。藏识,即第八识也。)
〔一、欲贪〕,谓于可意之境,爱染念著,而生悦乐也。
〔二、瞋恚〕,谓于不可意之境,无所爱乐,而自生瞋忿也。
〔三、色贪〕,谓于色界,爱乐净法,贪著禅味也。
〔四、无色贪〕,谓于无色界,识处等定,爱乐可意,心生味著也。
〔五、无明〕,谓于事理等法,无所明了,障覆真性也。
〔六、身见〕,谓于五阴等法中,强立主宰,妄计为身也。(五阴者,色阴、受阴、想阴、行阴、识阴也。)
〔七、边见〕,谓于身见上计我,或断或常,随执一边也。(计断、常者,谓外道自计此身死已不生,名断见;又计此身死已更生,名常见也。)
〔八、邪见〕,谓由计断、常,不信因果,以为无作无得,起见诽谤也。
〔九、见取〕,谓因此见,而能通至非非想天,信此非馀,执劣为胜。(非非想天,即无色界天也。信此非馀者,谓自信己之所行,而于馀人所行,悉以为非也。)
〔十、戒取〕,谓执邪为道,非因计因。如持鸡狗等戒,以为可得清净解脱是也。(鸡狗等戒者,外道妄计,自谓前世从鸡狗中来,即便独足而立,及啖粪秽以为苦行也。)
〔十一、慢〕,谓贡高自举,轻慢他人也。
〔十二、疑〕,谓于谛理不能解了,心生犹豫,是非不决也。(谛理者,即苦集灭道四谛之理也。)
十二大天众
【佛学大辞典】
(天名)十二天也。仁王经上曰:「此三界中十二大天众皆来集会,坐九级莲华台。」(参见:十二天)
(天名)十二天也。仁王经上曰:「此三界中十二大天众皆来集会,坐九级莲华台。」(参见:十二天)
十二天
【佛学大辞典】
(天名)一、梵天,印相为右手作拳安于右腰,左手五指相著,竖之而屈。其高过肩即作莲华之想。真言曰:南莫三满多没驮喃,没罗贺摩宁,娑嚩诃(第一句归命诸佛,其义如例,又结句之娑嚩诃亦如例,下皆同,故略之。又其真言各举其名,故以其首字为其种字,以下例亦然)。二、地天,印相为先合掌,人指已下,四指头相胫,而前方大开,二拇指各著于人指之侧。真言曰:──喃,毕哩体微曳(地),娑嚩诃。三、月天,印相同于前之梵天印,但于仰掌中有月之洁白之相。真言曰:──喃,战捺罗也(月也为声),娑嚩诃。四、日天,印相与前之地天印无异,但以二拇指驻于人指下节。真言曰:──喃,阿你底也(日),娑嚩诃。五、帝释天,乘白象王,住五色云中,身作金色。右手持三股当心,左手托左胯,左脚垂下。三天女各手持莲华,或以盘盛杂花。印相为右手作拳安于腰,左手五指,直竖相著,小指无名二指屈中节,以人指著于中指之背,拇指屈中节。真言曰:──喃,因捺罗耶(帝),娑嚩诃。六、火天,乘青羊,赤肉色,遍身火燄。右二手,一持青竹,一持军持;左二手,一举掌,一持念珠。有二天女,持天花。左右置苦行仙。垂右足,蹉左足。印相为左手作拳安于腰左,右手五指,直竖相著,屈拇指纳著掌中,人指屈中节,与娑婆诃相招。真言曰:阿哦娜曳。七、焰摩天,乘水牛,右手执人头幢,左手仰掌。有二天女侍,二鬼使者持刀捧戟。赤黑色,垂右脚。印相为先合掌,二小指屈中节而背相著,二人指亦屈而背相著,以拇指各持人指中节。真言曰:──喃。焰摩耶(平等又静息),娑嚩诃。八、罗刹天,乘白狮子,身著甲冑,右手持刀令竖,左手大指押中小二指,赤肉色。二天女侍其左右,二罗刹鬼持三股戟。印相为右手作拳安于腰右,左手五指,竖而相著,小无名二指屈中节,以拇指端押小无名指之甲。真言曰:──喃,乃哩底曳(彼趣方言),娑嚩诃。九、水天,住于水中,乘龟浅绿色。右手执刀,左手持龙索,冠上有五龙,四天女持妙花。印相:右手如前,左手握拳,拇指不入掌中,人指直竖,中节少屈。真言曰:──喃,嚩噜拿耶(水),娑嚩诃。十、风天,云中乘獐,著甲冑,左手托胯,右手执独股头剑,剑上有绯幡。二天女侍之,并有药叉众。印相:右手如前,左手五指,真竖相著,小无名二指屈中节。真言曰:──喃,嚩耶吠(风),娑嚩诃。十一、毗沙门天,坐二鬼上身著甲冑,左手掌捧塔,右手执宝棒。身金色,二天女持宝花等。印相:先合掌十指内相叉,二小指头竖而相柱,二人指竖少屈,左拇指入右掌中,押左中指之甲,右拇指越左拇指,入左掌中,押右中指之甲,二风与娑嚩诃相招。真言曰:──喃,吠室嚩啰拿耶,婆嚩诃。十二、大自在天,伊舍那天,旧云摩醯首罗天,又云大自在天。乘黄丰牛,左手执劫波杯,右手执三戟剑,浅青肉色,三目忿怒,二牙上出,髑髅为璎珞,头冠中有二仰月,二天女持花,印相为右手作拳安于腰右,左手五指,直竖相著,小无名二指屈中节,中人拇三指各少相去。真言曰:──喃,伊舍曩曳(自在),娑嚩诃。曼荼罗之配位如图。见十二天供仪轨。
(天名)一、梵天,印相为右手作拳安于右腰,左手五指相著,竖之而屈。其高过肩即作莲华之想。真言曰:南莫三满多没驮喃,没罗贺摩宁,娑嚩诃(第一句归命诸佛,其义如例,又结句之娑嚩诃亦如例,下皆同,故略之。又其真言各举其名,故以其首字为其种字,以下例亦然)。二、地天,印相为先合掌,人指已下,四指头相胫,而前方大开,二拇指各著于人指之侧。真言曰:──喃,毕哩体微曳(地),娑嚩诃。三、月天,印相同于前之梵天印,但于仰掌中有月之洁白之相。真言曰:──喃,战捺罗也(月也为声),娑嚩诃。四、日天,印相与前之地天印无异,但以二拇指驻于人指下节。真言曰:──喃,阿你底也(日),娑嚩诃。五、帝释天,乘白象王,住五色云中,身作金色。右手持三股当心,左手托左胯,左脚垂下。三天女各手持莲华,或以盘盛杂花。印相为右手作拳安于腰,左手五指,直竖相著,小指无名二指屈中节,以人指著于中指之背,拇指屈中节。真言曰:──喃,因捺罗耶(帝),娑嚩诃。六、火天,乘青羊,赤肉色,遍身火燄。右二手,一持青竹,一持军持;左二手,一举掌,一持念珠。有二天女,持天花。左右置苦行仙。垂右足,蹉左足。印相为左手作拳安于腰左,右手五指,直竖相著,屈拇指纳著掌中,人指屈中节,与娑婆诃相招。真言曰:阿哦娜曳。七、焰摩天,乘水牛,右手执人头幢,左手仰掌。有二天女侍,二鬼使者持刀捧戟。赤黑色,垂右脚。印相为先合掌,二小指屈中节而背相著,二人指亦屈而背相著,以拇指各持人指中节。真言曰:──喃。焰摩耶(平等又静息),娑嚩诃。八、罗刹天,乘白狮子,身著甲冑,右手持刀令竖,左手大指押中小二指,赤肉色。二天女侍其左右,二罗刹鬼持三股戟。印相为右手作拳安于腰右,左手五指,竖而相著,小无名二指屈中节,以拇指端押小无名指之甲。真言曰:──喃,乃哩底曳(彼趣方言),娑嚩诃。九、水天,住于水中,乘龟浅绿色。右手执刀,左手持龙索,冠上有五龙,四天女持妙花。印相:右手如前,左手握拳,拇指不入掌中,人指直竖,中节少屈。真言曰:──喃,嚩噜拿耶(水),娑嚩诃。十、风天,云中乘獐,著甲冑,左手托胯,右手执独股头剑,剑上有绯幡。二天女侍之,并有药叉众。印相:右手如前,左手五指,真竖相著,小无名二指屈中节。真言曰:──喃,嚩耶吠(风),娑嚩诃。十一、毗沙门天,坐二鬼上身著甲冑,左手掌捧塔,右手执宝棒。身金色,二天女持宝花等。印相:先合掌十指内相叉,二小指头竖而相柱,二人指竖少屈,左拇指入右掌中,押左中指之甲,右拇指越左拇指,入左掌中,押右中指之甲,二风与娑嚩诃相招。真言曰:──喃,吠室嚩啰拿耶,婆嚩诃。十二、大自在天,伊舍那天,旧云摩醯首罗天,又云大自在天。乘黄丰牛,左手执劫波杯,右手执三戟剑,浅青肉色,三目忿怒,二牙上出,髑髅为璎珞,头冠中有二仰月,二天女持花,印相为右手作拳安于腰右,左手五指,直竖相著,小无名二指屈中节,中人拇三指各少相去。真言曰:──喃,伊舍曩曳(自在),娑嚩诃。曼荼罗之配位如图。见十二天供仪轨。
十二天仪轨
【佛学大辞典】
(书名)十二天供仪轨之略名。
(书名)十二天供仪轨之略名。
十二不律仪
【佛学大辞典】
(名数)与十二恶律仪同。(参见:十二恶律仪),及恶律仪条。
(名数)与十二恶律仪同。(参见:十二恶律仪),及恶律仪条。
十二三昧声
【佛学大辞典】
(杂语)十二摩多是女身,表三昧也。(参见:悉昙)
(杂语)十二摩多是女身,表三昧也。(参见:悉昙)
十二因缘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闻城十二因缘经之略名。又为贝多树下十二因缘经之异名。
(经名)闻城十二因缘经之略名。又为贝多树下十二因缘经之异名。
十二因缘论
【佛学大辞典】
(书名)一卷,净意菩萨造,后魏菩提流支译。
(书名)一卷,净意菩萨造,后魏菩提流支译。
十二行法轮
【佛学大辞典】
(名数)即三转法轮也。
【佛学常见辞汇】
即三转法轮。
(名数)即三转法轮也。
【佛学常见辞汇】
即三转法轮。
十二品生死
【佛学大辞典】
(名数)(参见:生死)
【佛学大辞典】
(名数)一无馀死,阿罗汉也。二度于死,阿那含度欲界之死也。三有馀死,斯陀含往还于欲界之人天也。四学度死,须陀含之见道谛也。五无数死,八忍八智之人也。六欢喜死,学禅一心之人也(念佛一心之人亦是也)。七数数死,恶戒之人也。八悔死,凡夫也。九横死,孤独穷苦之人也。十缚苦死,畜生也。十一烧烂死,地狱死也。十二饥渴死,饿鬼也。见十二品生死经。
(名数)(参见:生死)
【佛学大辞典】
(名数)一无馀死,阿罗汉也。二度于死,阿那含度欲界之死也。三有馀死,斯陀含往还于欲界之人天也。四学度死,须陀含之见道谛也。五无数死,八忍八智之人也。六欢喜死,学禅一心之人也(念佛一心之人亦是也)。七数数死,恶戒之人也。八悔死,凡夫也。九横死,孤独穷苦之人也。十缚苦死,畜生也。十一烧烂死,地狱死也。十二饥渴死,饿鬼也。见十二品生死经。
生死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一切众生惑业所招,生者死,死者生也。楞严经三曰:「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轮。」秘藏宝钥上曰:「生生生生暗生始,死死死死冥死终。」僧伽吒经四曰:「佛言:善男子!识灭名死,福德因缘识起名生。」成实论七曰:「现在世中初得诸阴名生,亦说五阴退没名生。」
【佛学常见辞汇】
谓一切众生因惑业所招,生了又死,死了又生。有分段生死与变易生死的分别。(参见:二种生死)
(术语)一切众生惑业所招,生者死,死者生也。楞严经三曰:「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轮。」秘藏宝钥上曰:「生生生生暗生始,死死死死冥死终。」僧伽吒经四曰:「佛言:善男子!识灭名死,福德因缘识起名生。」成实论七曰:「现在世中初得诸阴名生,亦说五阴退没名生。」
【佛学常见辞汇】
谓一切众生因惑业所招,生了又死,死了又生。有分段生死与变易生死的分别。(参见:二种生死)
十二佛名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十二佛名神咒校量功德除障灭罪经之略名。
(经名)十二佛名神咒校量功德除障灭罪经之略名。
十二法人
【佛学大辞典】
(名数)即头陀十二行也。又名杜多,此翻抖擞,亦翻修治,亦翻淘汰。十二法者:一住阿兰若处,二常乞食,三次第乞食,四受一食法,五节量食,六中后不饮果浆蜜浆,七著粪扫衣,八但三衣,九冢间住,十树下止,十一露地坐,十二但坐不卧。
(名数)即头陀十二行也。又名杜多,此翻抖擞,亦翻修治,亦翻淘汰。十二法者:一住阿兰若处,二常乞食,三次第乞食,四受一食法,五节量食,六中后不饮果浆蜜浆,七著粪扫衣,八但三衣,九冢间住,十树下止,十一露地坐,十二但坐不卧。
十二头陀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一卷,宋求那跋陀译。佛对大迦叶说十二种之头陀行。
(经名)一卷,宋求那跋陀译。佛对大迦叶说十二种之头陀行。
十二恶律仪
【佛学大辞典】
(名数)谓法所不应作,名曰恶律仪。有十二种:一、屠羊。屠者,杀也。谓人或以自食而常宰杀。或因取利贩卖而常宰杀。二、养鸡。谓因嗜其肉味,以充口体。常自畜养,意图烹杀。三、养猪。谓或因自欲充于口腹,或因贩卖求利以资其生,而畜养之。四、捕鸟。谓以杀心故网捕禽鸟,或食或卖,伤害生命。五、捕鱼。谓以杀心故,而用网罟取捕诸鱼,或食或卖,伤害物命。六、猎师。谓以杀心猎捕一切禽兽,或食或卖,伤害物命。七、作贼。谓见一切物,常怀劫盗之心。不思物各有主,妄行攘窃,贼害于人。八、魁脍。乃为官操刃行刑之人。谓人本同类,彼虽犯法,理固当死。然习为操刃之业,以害其生,实为恶行。九、守狱。谓为狱吏守其牢狱。以杻械枷锁,非理陵虐罪囚,无慈善心。十、咒龙。谓习诸邪法咒术,咒于龙蛇,以为戏乐。十一、屠犬。谓杀犬以资利养。十二、伺猎。谓作猎主,伺捕禽兽,以利其生,而自积罪业。
【佛学次第统编】
杂阿毗昙心论云:「十二恶律仪。」恶律仪者,谓法所不应作之律仪。
一、屠羊 屠者,杀也。谓人或以自食而常宰杀,或因取利贩卖而常杀,是为恶律仪。
二、养鸡 谓因嗜其肉味以充口体,常自畜养,意图烹杀,是为恶律仪。
三、养猪 谓或因自欲充于口腹,或因贩卖求利,以资其生,而畜养之者,是为恶律仪。
四、捕鸟 谓以杀心故,网捕禽鸟,或食或卖,伤害生命,是为恶律仪。
五、捕鱼 谓以杀心故,而用网罟取捕诸鱼,或食或卖,伤害物命,是为恶律仪。
六、猎师 谓以杀心故,猎捕一切禽兽,或食或卖,伤害物命,是为恶律仪。
七、作贼 谓见一切物,常怀劫盗之心,不思物各有主,妄行攘窃,贼害于人,是为恶律仪。
八、魁脍 魁脍者,为官操刃行刑之人。谓人本同类,彼虽犯法,理固当死,然习为操刃之业,以害其生,实为恶行,是为恶律仪。
九、守狱 谓为狱吏守其牢狱,以杻械枷锁,非理陵虐罪囚,无慈善心,是为恶律仪。
十、咒龙 谓习诸邪法咒术,咒于龙蛇,以为戏乐,是为恶律仪。
十一、屠犬 谓杀犬以资利养,是为恶律仪。
十二、伺猎 谓作猎主,伺捕禽兽,以利其生,而自积罪案,是为恶律仪。
【三藏法数】
(出杂阿毗昙心论)
恶律仪者,谓法所不应作之律仪。
〔一、屠羊〕,屠者,杀也。谓人或以自食,而常宰杀;或因取利贩卖,而常宰杀,是为恶律仪。
〔二、养鸡〕,谓因嗜其肉味,以充口体,常自畜养,意图烹杀,是为恶律仪。
〔三、养猪〕,谓或因自欲充于口腹,或因贩卖求利,以资其生,而畜养之者,是为恶律仪。
〔四、捕鸟〕,谓以杀心故,网捕禽鸟,或食或卖,伤害生命,是为恶律仪。
〔五、捕鱼〕,谓以杀心故,而用网罟取捕诸鱼,或食或卖,伤害物命,是为恶律仪。
〔六、猎师〕,谓以杀心故,猎捕一切禽兽,或食或卖,伤害物命,是为恶律仪。
〔七、作贼〕,谓见一切物,常怀劫盗之心,不思物各有主,妄行攘窃,贼害于人,是为恶律仪。
〔八、魁脍〕,魁脍者,为官操刃行刑之人。谓人本同类,彼虽犯法,理固当死;然习为操刃之业,以害其生,实为恶行,是为恶律仪。
〔九、守狱〕,谓为狱吏,守其牢狱,以杻械枷锁,非理陵虐罪因(编者注:「因」疑为「囚」字),无慈善心,是为恶律仪。
〔十、咒龙〕,谓习诸邪法咒术,咒于龙蛇,以为戏乐,是为恶律仪。
〔十一、屠犬〕,谓杀犬以资利养,是为恶律仪。
〔十二、伺猎〕,谓作猎主,伺捕禽兽,以利其生,而自积罪业,是为恶律仪。
(名数)谓法所不应作,名曰恶律仪。有十二种:一、屠羊。屠者,杀也。谓人或以自食而常宰杀。或因取利贩卖而常宰杀。二、养鸡。谓因嗜其肉味,以充口体。常自畜养,意图烹杀。三、养猪。谓或因自欲充于口腹,或因贩卖求利以资其生,而畜养之。四、捕鸟。谓以杀心故网捕禽鸟,或食或卖,伤害生命。五、捕鱼。谓以杀心故,而用网罟取捕诸鱼,或食或卖,伤害物命。六、猎师。谓以杀心猎捕一切禽兽,或食或卖,伤害物命。七、作贼。谓见一切物,常怀劫盗之心。不思物各有主,妄行攘窃,贼害于人。八、魁脍。乃为官操刃行刑之人。谓人本同类,彼虽犯法,理固当死。然习为操刃之业,以害其生,实为恶行。九、守狱。谓为狱吏守其牢狱。以杻械枷锁,非理陵虐罪囚,无慈善心。十、咒龙。谓习诸邪法咒术,咒于龙蛇,以为戏乐。十一、屠犬。谓杀犬以资利养。十二、伺猎。谓作猎主,伺捕禽兽,以利其生,而自积罪业。
【佛学次第统编】
杂阿毗昙心论云:「十二恶律仪。」恶律仪者,谓法所不应作之律仪。
一、屠羊 屠者,杀也。谓人或以自食而常宰杀,或因取利贩卖而常杀,是为恶律仪。
二、养鸡 谓因嗜其肉味以充口体,常自畜养,意图烹杀,是为恶律仪。
三、养猪 谓或因自欲充于口腹,或因贩卖求利,以资其生,而畜养之者,是为恶律仪。
四、捕鸟 谓以杀心故,网捕禽鸟,或食或卖,伤害生命,是为恶律仪。
五、捕鱼 谓以杀心故,而用网罟取捕诸鱼,或食或卖,伤害物命,是为恶律仪。
六、猎师 谓以杀心故,猎捕一切禽兽,或食或卖,伤害物命,是为恶律仪。
七、作贼 谓见一切物,常怀劫盗之心,不思物各有主,妄行攘窃,贼害于人,是为恶律仪。
八、魁脍 魁脍者,为官操刃行刑之人。谓人本同类,彼虽犯法,理固当死,然习为操刃之业,以害其生,实为恶行,是为恶律仪。
九、守狱 谓为狱吏守其牢狱,以杻械枷锁,非理陵虐罪囚,无慈善心,是为恶律仪。
十、咒龙 谓习诸邪法咒术,咒于龙蛇,以为戏乐,是为恶律仪。
十一、屠犬 谓杀犬以资利养,是为恶律仪。
十二、伺猎 谓作猎主,伺捕禽兽,以利其生,而自积罪案,是为恶律仪。
【三藏法数】
(出杂阿毗昙心论)
恶律仪者,谓法所不应作之律仪。
〔一、屠羊〕,屠者,杀也。谓人或以自食,而常宰杀;或因取利贩卖,而常宰杀,是为恶律仪。
〔二、养鸡〕,谓因嗜其肉味,以充口体,常自畜养,意图烹杀,是为恶律仪。
〔三、养猪〕,谓或因自欲充于口腹,或因贩卖求利,以资其生,而畜养之者,是为恶律仪。
〔四、捕鸟〕,谓以杀心故,网捕禽鸟,或食或卖,伤害生命,是为恶律仪。
〔五、捕鱼〕,谓以杀心故,而用网罟取捕诸鱼,或食或卖,伤害物命,是为恶律仪。
〔六、猎师〕,谓以杀心故,猎捕一切禽兽,或食或卖,伤害物命,是为恶律仪。
〔七、作贼〕,谓见一切物,常怀劫盗之心,不思物各有主,妄行攘窃,贼害于人,是为恶律仪。
〔八、魁脍〕,魁脍者,为官操刃行刑之人。谓人本同类,彼虽犯法,理固当死;然习为操刃之业,以害其生,实为恶行,是为恶律仪。
〔九、守狱〕,谓为狱吏,守其牢狱,以杻械枷锁,非理陵虐罪因(编者注:「因」疑为「囚」字),无慈善心,是为恶律仪。
〔十、咒龙〕,谓习诸邪法咒术,咒于龙蛇,以为戏乐,是为恶律仪。
〔十一、屠犬〕,谓杀犬以资利养,是为恶律仪。
〔十二、伺猎〕,谓作猎主,伺捕禽兽,以利其生,而自积罪业,是为恶律仪。
十二面观音
【佛学大辞典】
(菩萨)经轨无十二面观音,是志大士等之化现也。佛祖通载九曰:「梁武令僧繇写志公像,公以指面门分披出十二面观音妙相。」山谷外集十四曰:「十二面观音无正面,注僧伽至临淮,尝卧贺跋氏家,现十二面观音形。其家欣庆,遂舍宅归焉,即今寺也。见宋高僧传。」临济录曰:「问十二面观音阿那面正。」
(菩萨)经轨无十二面观音,是志大士等之化现也。佛祖通载九曰:「梁武令僧繇写志公像,公以指面门分披出十二面观音妙相。」山谷外集十四曰:「十二面观音无正面,注僧伽至临淮,尝卧贺跋氏家,现十二面观音形。其家欣庆,遂舍宅归焉,即今寺也。见宋高僧传。」临济录曰:「问十二面观音阿那面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