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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火判  拼音:huǒ pàn
火神前的判官。
《漢語大詞典》:摄判(攝判)
兼任。隋书·长孙炽传:“及 高祖 受禪, 炽 率官属先入清宫,即日授内史舍人、上仪同三司。寻以本官摄判东宫右庶子,出入两宫,甚被委遇。”
分類:兼任
《漢語大詞典》:区判(區判)
区分判别。《南齐书·吕安国传》:“ 郢 、 司 之间,流杂繁广,宜竝加区判,定其隶属。”
分類:判别
《國語辭典》:判词(判詞)  拼音:pàn cí
法官听讼时判定讼案的文词。也称为「判语」。
《國語辭典》:判语(判語)  拼音:pàn yǔ
法官听讼时判定讼案的文词。也称为「判词」。
《骈字类编》:下判
唐书李泌传见上皇下
《漢語大詞典》:元判
原先的判决书。 唐 李翱 《与本使李中丞论陆巡官状》:“伏望使人收取元判,召而语之。”
《漢語大詞典》:掌判
媒人。语本周礼·地官·媒氏:“媒氏,掌万民之判。” 郑玄 注:“判,半也。得耦为合,主合其半成夫妇也。” 宋 胡继宗 《书言故事·媒妁》:“媒曰掌判。” 宋 罗烨 醉翁谈录·崔木因妓得家室:“君若果未婚,妾当为掌判,使君即得佳偶。”
分類:媒人
《國語辭典》:裁判  拼音:cái pàn
1.依竞赛规则,对竞赛成绩或竞赛中所发生的问题作公平的处置或评判。
2.依竞赛规则处置竞赛中所发生的问题及评断胜负的人。也称为「裁判员」。
3.法律上指审判机关对负责之案件,依相关诉讼法的正当法律程序,而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对当事人或诉讼关系人之主张做出决定,可分为判决及裁定。
《漢語大詞典》:判解
犹剖解。后汉书·西羌传论:“若乃陷击之所歼伤,追走之所崩籍,头颅断落於万丈之山,支革判解於重崖之上,不可校计。”
《漢語大詞典》:判署
签字画押。魏书·良吏传·羊敦:“﹝ 羊敦 ﹞出为本州别驾。公平正直,见有非法, 敦 终不判署。”
《國語辭典》:判例  拼音:pàn lì
法律上指判决的先例。法院对诉讼案件所为的判决,在以后遇有相同或类似案件时,仍引用此判决而为判决。则此一判决,即称为「判例」。也称为「判决例」。
《漢語大詞典》:宫判
指古代天子与卿大夫的悬乐制度。《文选·任昉〈天监三年策秀才文〉》:“採三王之礼,冠履粗分;因六代之乐,宫判始辨。” 李善 注引周礼:“王宫悬,诸侯轩悬,卿大夫判悬,士植悬。”参见“ 宫县 ”。
《漢語大詞典》:宫县(宫縣)
古代钟磬等乐器悬挂在架上,其形制因用乐者身份地位不同而有别。帝王悬挂四面,象征宫室四面的墙壁,故名“宫县”。县,“ 悬 ”的古字。周礼·春官·小胥:“正乐县之位:王宫县,诸侯轩县,卿大夫判县,士特县。” 郑玄 注引 郑司农 云:“宫县,四面县,轩县去其一面,判县又去其一面,特县又去其一面。四面象宫室,四面有墙,故谓之宫县。”宋书·乐志一:“ 大明 中,即以宫县合和《鞞》《拂》,节数虽会,虑乖雅体。” 清 姚鼐 《奉答朱竹君用前韵见赠》:“浆酒藿肉独鄙夷,金奏宫县羞啽哢。” 谭献 《〈明诗录〉序》:“独其为诗,三百年间,作者蔚然云兴,噍杀淫哇之响,一见於 宣德 、 景泰 ,而玉振於 弘正 ,再出於 启禎 之间,而宫县之音不絶。”
《漢語大詞典》:迥判
犹迥别。 明 瞿式耜 《陈时政急着疏》:“若果实见诸行事,则清明整肃之象自成,而躁竞纷嚣之端自息,是非迥判,情法无畸,平康之理立见于今矣。”《民报·论支那立宪必先以革命》:“此种类不同、血系不属、文化殊絶之二族者,其阶级悬殊,又復若云泥之迥判。”
《漢語大詞典》:判割
分割。 唐 王建 《乞竹》诗:“亦知自惜难判割,犹胜横根引出栏。”
分類: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