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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分
【佛学常见辞汇】
诸法差别的自性。
小乘之四分
【佛学次第统编】
兹叙小乘之法,以信、解、行、證四分说之。信解行證者,是佛道之一期。先信乐其法,次了解其法,次依其法而修行,终證得其果也。
又单就信解而言,闻佛之说法,初信之,次解之,则谓信解。又钝根信之,利根解之,是曰信解。又信者破邪见,解者破无明也。
又就信行而言,信行对法行之称,自依圣法而行曰法行,信他之教而行曰信行。即信行者钝根而成闻慧,法行者利根而成思慧也。
信分
【佛学次第统编】
信者,信受。一切佛法,起原于信。所谓信为道源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根。又曰,佛法大海,信为能入,故信为入佛法之首要也。信之义若深究之,甚广甚大,兹所举者,对解行證各分,举其纲要耳。
【三藏法数】
谓第一会菩提场中,说世主妙严品至毗卢遮那品,名举果劝乐生信分,盖举扬如来依正二报难思之果,劝励当机闻而乐欲生其净信,故名信分。(梵语菩提,华言道。梵语毗卢遮那,华言遍一切处。依正二报者,身为正报,国土是依报也。)
解分
【佛学次第统编】
解者解会,由信生解,由解起行,故解为要门也。
【三藏法数】
谓第二会普光明殿,说十信法;第三会忉利天宫,说十住法;第四会夜摩天宫,说十行法;第五会兜率陀天宫,说十回向法;第六会他化自在天宫,说十地法;第七重会普光明殿,说十定等法,名修因契果生解分。盖进修六位之圆因,契證十身之妙果,令生胜解,故名解分。(十信者,信心、念心、精进心、慧心、定心、不退心、护法心、回向心、戒心、愿心也。十住者,发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贵住、方便具足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法王子住、灌顶住也。十行者,欢喜行、饶益行、无瞋恨行、无尽行、离痴乱行、善现行、无著行、尊重行、善法行、真实行也。十回向者,救一切众生离众生相回向、不坏回向、等一切佛回向、至一切处回向、无尽功德藏回向、随顺平等善根回向、随顺等观一切众生回向、真如相回向、无缚解脱回向、法界无量回向也。十地者,欢喜地、离垢地、发光地、焰慧地、难胜地、现前地、远行地、不动地、善慧地、法云地也。十定者,普光大三昧、妙光大三昧、次第遍往诸佛国土大三昧、清净深入行大三昧、知过去庄严藏大三昧、智光明藏大三昧、了知一切世界佛庄严大三昧、众生差别身大三昧、法界自在大三昧、无碍轮大三昧也。六位者,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觉、妙觉也。十身者,菩提身、愿身、化身、力持身、相好庄严身、威势身、意生身、福德身、法身、智身也。)
分列
【佛学次第统编】
分列为身行、心行、理行、事行等。
大乘之四分
【佛学次第统编】
兹叙大乘之法,亦以信解行證四分说之,其义虽已见于小乘篇中,兹为大乘篇说,不妨重复述之。谓信解行證者,是佛道之一期,先信乐其法,次了解其法,次依其法而修行,终證得其果也。
又单就信解而言,闻佛之说法,初信之,次解之,则谓信解。又钝根信之,利根解之,是曰信解。又信者破邪见,解者破无明也。
又就信行而言,信行对法行之称,自依圣法而行曰法行,信他之教而行曰信行。即信行者钝根而成闻慧,法行者利根而成思慧也。
信分(二)
【佛学次第统编】
信者信受,一切佛法,起原于信。所谓信为道源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根。又曰佛法大海,信为能入,故信为入佛法之首要也。信之义若深究之,甚广甚大,兹所举者,对解行證各分,举其纲要耳。
解分(二)
【佛学次第统编】
解者解会,由信生解,由解起行,故解为行导,又为信继,至重要也。
分别俱生
【佛学次第统编】
一切惑由生起上说,有分别起与俱生起二种。略云分别俱生。
一、分别起 由邪师邪教邪思维三缘而起之我见边见等理惑,谓之分别起。言分别者,思量识别诸事理曰分别。是为心心所之自性作用,故以为心心所之异名也。三界之心心所,以虚妄之分别为自性,即妄于无法无我之上,而分别我法也,故称之为分别之惑。断此分别之惑,谓之无分别慧。发智论云:「法归分别,圣归涅槃。」然分别说有三种:
一、自性分别 心心所之自性,对于现前之境,而寻求动跃,如眼识之识别色,耳识之识别声,谓之自性分别,是现量也。
二、计度分别 种种差别之事,猛利思量推度也。
三、随念分别 追念思惟经历之事也,此二者限于意识,是比量非量也。
二、俱生起 依无始以来之熏习力,与自身俱生之贪瞋等事惑,不假前分别所起,对于境自然而起者,为俱生起。唯识论曰:「无始时来,虚妄熏习,内因力故。恒与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别,任运而转,故名俱生。」总之与身俱起,名曰俱生。后横计生,名分别起。此中分别起,其惑强,却易断。俱生起弱,而反难断。因而于见道先顿断分别起之惑,次于修道渐渐断俱生起之惑也。
分列住地
【佛学次第统编】
由住地故,惑有五种,三藏法数云:「五住地惑,五住者,谓三界见惑为一住,三界思惑分为三住,根本无明为一住,共成五住也。」由此五惑,能令众生住著生死,故名住地也。
一、一切见住地惑 一切见者,即三界分别见惑也。谓诸众生,由意根对法尘,分别起诸邪见,住著三界,故名一切见住地惑。
二、欲爱住地惑 欲爱者,即欲界思惑也。谓诸众生,由五根对五尘境,起贪爱心,而于欲界住著生死,故名欲爱住地惑。
三、色爱住地惑 色爱者,即色界思惑也。谓诸众生,不了此惑,住著色界禅定,不能出离,故名色爱住地惑。
四、有爱住地惑 有爱者,即无色界思惑也。谓诸众生,不了此惑,住于禅定,不能出离,故名有爱住地惑。
五、无明住地惑 无明者,即根本无明惑也。谓声闻缘觉,未了此惑,沉滞真空,即住方便土,大乘菩萨,方能除断,由馀惑未尽,住实报土,故名无明住地惑。
分别相
【佛学次第统编】
百法者,总列一切法之名而已,细分别之,其义甚多甚深。
相等四分
【佛学次第统编】
于心心所,若细分别,应有四分:谓相分、见分、自證分、證自證分。
一、相分 相、谓相状也。所缘为义,纵缘于心。以心为相,亦唯所缘。相分之心,不能缘故。色尘有青黄等相状,声尘有执受非执受等相状,香尘有香臭差别,味尘有甘辛等相状,缘触有坚湿等相状,第六识缘法尘随则有色心相状,第七识缘第八见分带我法之相状,第八识缘种子五根器界带其相状也。
二、见分 见、谓见照也。能缘为义,心性明了能照前境,名之为见。
三、自證分 此缘自用故名自證,即指见分名曰自用,见分是第三分缘外之用也。亦名自体分,对馀三分以明自体。
四、證自證分 第三体用名为自證,此第四分能證知彼,是故名曰證自證分也。
第二分唯缘第一,第三能缘第二第四,第四唯缘第三,相分见分自体三种,即所能量量果别也。如以尺丈量于物时,物为所量,尺为能量。解数之智,名为量果。心等量境,类亦应然。果是何义?成满因义。谓第二分,以第三为果,自为能量。第三缘见,以第四为果,能量可知。缘第四时,即以第四为果。第四缘第三,为果同此。四分是识之义用分,非是体名,强指其体,即自證分也。此四分中前二是外,后二是内。初唯所缘,后三通二。第二分通现等三量,第三第四皆现量摄。
三种分别
【佛学次第统编】
三分别者:
一、自性分别 谓于现在所受诸行自相行分别,此有二:
一、寻伺为体 杂集云:「唯在意识者是也。」
二、非寻伺为体 通在八识,唯论及摄论许五识有者是也。
二、随念分别 谓于昔曾所受诸行追念行分别,寻伺为体,唯在第六。
三、计度 谓于去来今不现见事思搆行分别,此有二:
一、寻伺为体 缘三世境,局在第六。
二、体非寻伺 依思慧立,缘现在境,通在六七二识。
展转分别
【佛学次第统编】
问:「若唯有识,都无外缘,由何而生种种分别?」答:「第八识中,含藏前七识心心所法一切种子。此等种子,熏习生长,乃至成熟,转变不一。又以此现行互相资助力故,彼彼分别而便得生,何假外缘,方生分别哉!」
信分(三)
【佛学次第统编】
信善恶因果业报。
一、信善恶 信善恶二途,善应为恶不应为。
二、信因果 信因果之理,真实不虚。
三、信业报 信业报之事,不能或违。
四、信苦乐 信善恶之业为因,乐苦之报为果,乐由善因,苦为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