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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國語辭典》:居民  拼音:jū mín
泛指居住在一定区域内的人民。
《國語辭典》:贫民(貧民)  拼音:pín mín
生活无法自给自足,或虽能自足而无法达到某一程度的生活水准的人。《魏书。卷七。高祖纪下》:「辛巳,罢山北苑,以其地赐贫民。」
《漢語大詞典》:富民
(1).使民殷富。荀子·王制:“故王者富民,霸者富士,仅存之国富大夫,亡国富筐篋,实府库。”《魏书·高祖纪上》:“今遣使者,循行州郡,与牧守均给天下之田,还受以生死为断,劝课农桑,兴富民之本。” 宋 苏轼 《李之纯户部侍郎制》:“兴利以富民,不如省事而民自富;广求而丰国,不如节用而国自丰。”
(2).富裕之民。 银雀山 汉 墓竹简《孙子兵法·吴问》:“公家贫,其置士少,主僉臣收,以御富民,故曰固国。” 五代 王仁裕 开元天宝遗事卷上:“ 长安 富民 王元宝 、 扬崇义 、 郭万全 等,国中巨豪也。” 清 吴敏树 《黄特轩传》:“彼贫民怨恨富民,而欲坏之久矣。”
分類:富裕使民
《漢語大詞典》:疲民
(1).疲困之民。管子·幼官:“数战则士疲,数胜则君骄;骄君使疲民则国危。” 唐 姚合 《送李起居赴池州》诗:“天子念疲民,分忧輟侍臣。” 宋 曾巩 《泰山祈雨文》:“念此疲民,弊於征敛,方岁之富,食常不足。”
(2).使民穷困。左传·成公十六年:“今 楚 内弃其民,而外絶其好……奸时以动,而疲民以逞。”
《漢語大詞典》:裕民
(1).使民众富裕。荀子·富国:“足国之道,节用裕民,而善臧其餘。” 宋 曾巩 《上欧阳舍人书》:“当世之急有三:一曰急听贤之为事,二曰急裕民之为事,三曰急力行之为事。”
(2).教导民众。书·康诰:“汝亦罔不克敬典,乃由裕民。” 孙星衍 疏:“言汝亦无不能敬法,乃以道导民。”
(3). 清 初三藩叛 清 时 耿精忠 的建号。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四:“ 吴三桂 僭号‘利用’, 耿精忠 僭号‘裕民’。”
《國語辭典》:新民  拼音:xīn mín
革除旧习,教民向善。《书经。康诰》:「亦惟助王宅天命,作新民。」
《漢語大詞典》:宜民
谓使民众安辑。《诗·大雅·假乐》:“假乐君子,显显令德。宜民宜人,受禄於天。” 毛 传:“宜安民,宜官人也。” 宋 洪迈 容斋四笔·左黄州表:“予谓 振 为政宜民,见於歌颂,史官当特书之於循吏中,而仅能不没其实,故为标显於此。” 明 张居正 《请择有司蠲逋赋以安民生疏》:“伏望圣明,特勅吏部,令其预先虚心,访覈各有司官贤否,惟以安静宜民者为最,其沿袭旧套,虚心矫饰者,虽浮誉素隆,亦列下考。”
《漢語大詞典》:生道
(1).使民生存之道。孟子·尽心上:“以生道杀民,虽死不怨杀者。” 晋 郤詵 《贤良策对》:“以生道杀之者,虽死不贰;以逸道劳之者,虽勤不怨。”
(2).生长在道路上。 唐 卢照邻 《秋霖赋》:“青苔被壁,緑萍生道。”
《漢語大詞典》:和人
(1). 王莽 时女官名。汉书·王莽传下:“和人三,位视公。”
(2).使民众和顺。后汉书·孔融传:“进不能风化海内,退不能建德和人。”
《漢語大詞典》:作民
役使民众。周礼·地官·鄙师:“鄙师各掌其鄙之政令祭祀。凡作民,则掌其戒令。” 郑玄 注:“作民,谓起役也。”
《漢語大詞典》:刑威
(1).谓严历执法,使民畏慑。荀子·议兵:“刑威者强,刑侮者弱。” 王先谦 集解:“刑当罪使民可畏则强。”
(2).刑罚。《后汉书·应劭传》:“凡爵列、官秩、赏庆、刑威,皆以类相从,使当其实也。” 孙中山 《大总统令内务司法两部通饬所属禁止体罚文》:“近世各国刑罚,对於罪人,或夺其自由,或絶其生命,从未有滥加刑威,虐及身体,如体罚之甚者。”
《漢語大詞典》:用民
(1).治理和役使民众。国语·鲁语上:“夫惠本而后民归之志,民和而后神降之福……是以用民无不听,求福无不丰。”吕氏春秋·用民:“用民有纪有纲。壹引其纪,万目皆起;壹引其纲,万目皆张。”
(2).谓善于使用人。墨子·亲士:“太上无败;其次,败而有以成,此之谓用民。”
《漢語大詞典》:罢民(罷民)
(1).不从教化、不事劳作之民。周礼·秋官·司圜:“掌收教罢民。” 郑玄 注引 郑司农 曰:“罢民谓恶人不从化、为百姓所患苦而未入五刑者也。”周礼·秋官·大司寇:“以圜土聚教罢民。” 郑玄 注:“民不愍作劳,有似於罢。” 清 钱谦益 《狱中杂诗》之一:“老去头衔更何有,从今祇合号罢民。”
(2).疲困之民。吕氏春秋·适威:“骤战则民罢,骤胜则主骄。以骄主使罢民而国不亡者,天下少矣。” 汉 桓宽 盐铁论·诏圣:“罢马不畏鞭箠,罢民不畏刑法。”
(3).谓使民疲劳。左传·昭公四年:“取陵于大国,罢民而无功。”晏子春秋·杂上十七:“年充众和而伐之,臣恐罢民弊兵,不成君之意。”
《漢語大詞典》:多昏
亦作“ 多婚 ”。 指饥荒之年,简化婚礼,使民便于嫁娶,因而成婚者多。为 周 时十二荒政之一。周礼·地官·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缓刑……十曰多昬。” 郑玄 注引 郑司农 曰:“多昬,不备礼而娶昬者多也。” 贾公彦 疏:“昬礼有六,并有玄纁束帛。凶荒为昬,不可备行此礼,使有女之家得减口数,有男之家易得其妻,故娶昬者多也。” 宋 秦观 《财用策下》:“凡嫁子娶妻,纯帛无过五两,凶荒则又杀礼而多婚。”
《漢語大詞典》:鼎象
相传 夏禹 时以百物之象铸于鼎,使民知善恶。典出左传·宣公三年:“昔 夏 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姦。” 杜预 注:“象所图物,著之於鼎。” 明 唐顺之 《零陵县知县题名记》:“是则其为令也,善而名之也,甚于旂常之载焉;其为令也,恶而名之也,甚于鼎象之铸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