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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骈字类编》:二入
左传民参其力二入于公而衣食其一
《漢語大詞典》:十二入
十二处。《坛经·付嘱品》:“入是十二入。外六尘:色、声、香、味、触、法;内六门:眼、耳、鼻、舌、身、意是也。”
二入
【佛学大辞典】
(名数)一理入,众生深信本具之理性,于理无所疑,谓之理入。二行入,依理起行,依行入理,谓之行入也。金刚三昧经上曰:达摩所说有理行二入。夫入道多途,要不出二种:一理入,二行入。理入者,谓藉教悟宗,深信含生同一真性,俱为客尘妄想所覆,不能显了。若舍妄归真,则圣凡等一,与理冥符而无分别,寂然无为,名曰理入。行入则有四者:一、报冤行,凡修道之人,若受冤苦之时,当念我往昔劫中,舍本逐末,流浪诸有,多起冤憎,违害无限,今虽无犯,是我宿殃恶业之果熟,甘心忍受,都无冤诉。此心生时,与理相应,是体冤进道,故名报冤行。二、随缘行,众生无我,皆缘业转,苦乐齐受,若受胜报荣誉之事,皆是过去宿因之所感,缘尽还无,何喜之有?得失随缘,心不增减,八风不动,冥顺于道,谓之随缘行。三、无所求行,世人长迷,处处贪求,名之为求,智者悟真,安心无为,万有皆空,无所希求,是真无求,顺道而行,故谓之无所求行。四、称法行,性净之理名之为法,法体无悭贪,顺之而行檀,乃至法体明朗而无痴闇,顺之而行般若,如是称法而行六度,名为称法行。见少室六门第三门二种入。
【佛学常见辞汇】
理入和行入。理入是由理性著手,觅求真本,入佛知见;行入是由实践著手,实践修心,磨鍊意志。
十二入
【佛学大辞典】
(名数)与十二处同。(参见:三科)
【佛学常见辞汇】
即六根与六尘。与十二处同。
【佛学次第统编】
法界次第云:「次五阴而办十二入者,以惑者迷色偏重故。大圣教门,开色为十,心但为二。合为十二也。」通称入者,入以涉入为义。根尘相对,则有识生。识依根尘,仍为能入,根尘即是所入。今此十二,从所入受名,故通名入。但此十二入有内六入外六入之分。
┌一、眼┐
│二、耳│
┌内六入┤三、鼻├如五蕴所释
│   │四、舌│
│   │五、身┘
十二入┤   └六、意……即是识蕴
│   ┌七、色┐
│   │八、声│
└外六入┤   ├如五蕴所释
│九、香│
│十、味┘
│十一、触……诸大种及一分触
└十二、法……即受想行蕴无表色并无为
(虚空非择灭择灭真如)
【三藏法数】
(出法界次第)
入即涉入之义。谓六根、六尘互相涉入,故名十二入也。(六根者,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也。六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也。)
〔一、眼入〕,谓眼根对色,即能见色,是名眼入。
〔二、耳入〕,谓耳根对声,即能闻声,是名耳入。
〔三、鼻入〕,谓鼻根对香,即能嗅香,是名鼻入。
〔四、舌入〕,谓舌根对味,即能尝味,是名舌入。
〔五、身入〕,谓身根对触,即能觉触,是名身入。
〔六、意入〕,谓意根对法,即能分别于法,是名意入。
〔七、色入〕,谓一切可见之色,而对于眼,是名色入。
〔八、声入〕,谓一切可闻之声,而对于耳,是名声入。
〔九、香入〕,谓一切可嗅之香,而对于鼻,是名香入。
〔十、味入〕,谓一切可尝之味,而对于舌,是名味入。
〔十一、触入〕,谓一切可觉之触,而对于身,是名触入。
〔十二、法入〕,谓一切可分别之法,而对于意,是名法入。
【三藏法数】
入,涉入也。谓六根、六尘互相涉入也。如来为迷色偏重者,开色为眼耳鼻舌身,及以色声香味触合受想行识四种心法,但名为意。意之所对,唯一法尘。令其细观于色,是为开色合心,故说为十二入也。(六根者,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也。六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也。)
三科
【佛学大辞典】
(术语)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之三门,旧译曰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三门皆为欲破凡夫实我之执而施设。为凡夫之迷执有偏颇,迷于心偏重者,合色而为一,开心而为四,立五蕴。色蕴之一,色也,后之受想行识,心之差别也。次为迷于色偏重者开色而为十,合心而为二,立十二处。五根五境之十处,色也。意根法境之二处,心也。次为色心共迷者,开色而为十,开心而为八。立十八界。五根五境之十界,色也。意根与法境及六识之八界,心也。此次第即上中下之三根也。说见毗婆沙论七。法界次第上之上。密教以之配于胎藏界佛莲金之三部。为迷于心法者,说五蕴,表金刚部之智。为迷于色法者,说十二处,表莲华部之理(密教色属于法理),为色心双迷者,说十八界,表莲金不二之佛部。见秘藏记钞九。
【三藏法数】
(出婆沙论并阿毗达磨品类足论)
论云:若迷心不迷色,则合色开心,数为五蕴;若迷色不迷心,则合心开色,数为十二入;若心色俱迷,则心色各开,数为十八界。如此开合说者,为令众生于所迷处,委细而观,故有三科不同焉。
〔一、五蕴〕(亦名五阴。)蕴,积聚也。谓积聚色受想行识五法以成身也。如来为迷心偏重者,合眼耳鼻舌身五根,但名为色;开意之一根,为受想行识,令其细观于心,是为合色开心,故说五蕴也。
〔二、十二入〕,入,涉入也。谓六根、六尘互相涉入也。如来为迷色偏重者,开色为眼耳鼻舌身,及以色声香味触合受想行识四种心法,但名为意。意之所对,唯一法尘。令其细观于色,是为开色合心,故说为十二入也。(六根者,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也。六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也。)
〔三、十八界〕,界,即界限,亦隔别之义。谓此十八界,各有别体,义无混滥也。如来为色、心俱迷者,开为六根、六尘、六识,令其一一细观,是为心、色俱开,故说为十八界也。(六识者,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也。)
十二入(二)
【佛学次第统编】
三藏法数云:「十二入,入即涉入之义,谓六根六尘,互相涉入,故名十二入也。」
一、眼入 谓眼根对色,即能见色,是名眼入。
二、耳入 谓耳根对声,即能闻声,是名耳入。
三、鼻入 谓鼻根对香,即能嗅香,是名鼻入。
四、舌入 谓舌根对味,即能尝味,是名舌入。
五、身入 谓身根对触,即能觉触,是名身入。
六、意入 谓意根对法,即能分别于法,是名意入。
七、色入 谓一切可见之色,而对于眼,是名色入。
八、声入 谓一切可闻之声,而对于耳,是名声入。
九、香入 谓一切可嗅之香,而对于鼻,是名香入。
十、味入 谓一切可尝之味,而对于舌,是名味入。
十一、触入 谓一切可觉之触,而对于身,是名触入。
十二、法入 谓一切可分别之法,而对于意,是名法入。
如大乘广五蕴论云:「复有十二处,谓眼处、色处、耳处、声处、鼻处、香处、舌处、味处、身处、触处、意处、法处。」
一、眼等五处及色声香味处,如前已释。
二、触处谓诸大种及一分触。
三、意处即是识蕴。
四、法处谓受想行蕴并无表色等,及诸无为。云何无为?谓虚空无为、非择灭无为、择灭无为、及真如等。
又云:「问:处为何义?」答:「诸识生长门是处义。」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