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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类词典(续上)
事师法五十颂
事法界
事度
事迹
事事无碍法界
事与愿违
事理
事理二密
事理不二
事理法界
事理俱密
事理三千
事理无碍法界
事现观
事善
事师法五十颂
【佛学大辞典】
(书名)一卷,马鸣菩萨造,宋日称等译。依秘密教而略颂。
事法界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四种法界之一。(参见:法界)
【三藏法数】
谓诸众生色心等法,一一差别,各有分齐,故名事法界。(分齐者,限量也。)
法界
【佛学大辞典】
(术语)梵名达磨驮都Dharmadha%tu,此云法界。又曰法性,亦曰实相。法界之义有多种,以二义释之:一就事,一约理。就事而言:法者诸法也,界者分界也。诸法各有自体,而分界不同故名法界。然则法界者,法之一,一名为法界,总该万有亦谓之一法界。是为严家所判四种法界中之事法界,台家约于俗谛释十法界之时即此义也。菩萨璎珞本业经上曰:「无明者名不了一切法,迷法界起三界业果。」止观五曰:「此十法各各因各各果,不相滥,故言十法界。」同辅行曰:「言法界者,法即诸法,界谓界分,相不同故。」资持记上一之三曰:「法界者十界依正也,尘沙者喻其多。」行事钞上之一曰:「法界尘沙。」【又】界者,边际之义,法者极法之边际之言,言广大深远无过于此之语。如言法界万灵,周遍法界等也。止观三曰:「出法界外何处更别有法?」同五曰:「当知法界外,更无复有法而为次第也。」四教仪集注半字谈五曰:「穷事边际云法界。」往生要集上曰:「周遍法界,拔苦众生。」又曰:「佛光明照法界念佛众生,摄取不舍。」约理而言,法相华严之释意,指真如之理性而谓之法界。或谓之真如法性,实相,实际。其体一也。界者因之义,依之而生诸圣道,故名法界。又界者性之义,是为诸法所依之性故。又诸法同一性故名法界。唯识述记九末曰:「三乘妙法,所依相故,名为法界。」胜鬘经宝窟下末曰:「法界者,界即境界。即是因义,圣人四念处等,皆取此性作境故。」探玄记十八曰:「界有三义:一是因义,依生圣道故。摄论云:法界者一切净法因故。又中边论云:圣法因为义故,是故说法界。二是性义,谓是诸法所依性故,此经上文云法界法性,并亦然故也。三是分齐义,谓诸缘起相不杂故。」是四种法界中理法界之义也。严家台家更指一一之法,法尔圆融,具足一切诸法,谓之法界。大乘止观曰:「法者法尔故,界者性别故,以此心体法尔具足一切法,故言法界。」四教仪集注半字谈五曰:「性恶融通曰法界。」止观五曰:「又此十法,一一当体皆是法界,故言十法界。」是四种法界中之事事无碍法界也。又支配于因果之理之法相范围名为法界。佛为超脱此范围者,故佛独屹立于法界之外。菩萨璎珞本业经上曰:「于一法界有三界报。一切有为法,若凡若圣,若见著,若因若果,不出法界,唯佛一人在法界外。」又十八界之一。意识所缘之境云法界,即六尘中之法尘也。此中总该有为无为之一切法以悉为意识之所缘也。行宗记二下曰:「法尘一界,兼通色心。」
【佛学常见辞汇】
1。法者诸法,界者分界,诸法各有自体,而分界不同,故称法界。2。法者诸法,界者边际之义,穷极诸法的边际,故称法界。3。法者诸法,界者性之义,诸法在外相上虽千差万别,但皆同一性,故称法界。4。一一之法,法尔圆融,具足一切诸法,故称法界。
【佛学次第统编】
法界即名达磨驮都,此云法界,又曰法性,亦曰实相。法界之义有多种,以二义释之,一就事,二约理。就事而言,法者诸法也,界者分界也。诸法各有自体,而分界不同,故名法界。然则法界者,法之一一名为法界,总该万有,亦谓之一法界,即事法界也。约理而言,指真如之理性,而谓之法界。或谓之真如、法性、实相,实际,其体一也。界者因之义,依之而生诸圣道,故名法界。又界者性之义,是为诸法所依之性故。又诸法同一性故,名为法界,是即理法界也。
【三藏法数】
谓意所知一切诸法,名为法界。
事度
【佛学大辞典】
(术语)五戒十善等之世善也。是为有为之事相,故曰事。度三途之苦,故曰度。止观二之三曰:「诸蔽为恶,事度为善。」
【佛学常见辞汇】
指五戒十善等世善。因五戒十善是有为的事相,故曰事,能度三途之苦厄,故曰度。
事迹
【佛学大辞典】
(杂语)古人经历之事实踪迹也。四教仪集注上曰:「垂化事迹。」
事事无碍法界
【佛学大辞典】
(术语)华严宗四种法界之一。(参见:法界)
【三藏法数】
谓一切分齐事法,称性融通,一多相即,大小互容,重重无尽,故名事事无碍法界。
法界
【佛学大辞典】
(术语)梵名达磨驮都Dharmadha%tu,此云法界。又曰法性,亦曰实相。法界之义有多种,以二义释之:一就事,一约理。就事而言:法者诸法也,界者分界也。诸法各有自体,而分界不同故名法界。然则法界者,法之一,一名为法界,总该万有亦谓之一法界。是为严家所判四种法界中之事法界,台家约于俗谛释十法界之时即此义也。菩萨璎珞本业经上曰:「无明者名不了一切法,迷法界起三界业果。」止观五曰:「此十法各各因各各果,不相滥,故言十法界。」同辅行曰:「言法界者,法即诸法,界谓界分,相不同故。」资持记上一之三曰:「法界者十界依正也,尘沙者喻其多。」行事钞上之一曰:「法界尘沙。」【又】界者,边际之义,法者极法之边际之言,言广大深远无过于此之语。如言法界万灵,周遍法界等也。止观三曰:「出法界外何处更别有法?」同五曰:「当知法界外,更无复有法而为次第也。」四教仪集注半字谈五曰:「穷事边际云法界。」往生要集上曰:「周遍法界,拔苦众生。」又曰:「佛光明照法界念佛众生,摄取不舍。」约理而言,法相华严之释意,指真如之理性而谓之法界。或谓之真如法性,实相,实际。其体一也。界者因之义,依之而生诸圣道,故名法界。又界者性之义,是为诸法所依之性故。又诸法同一性故名法界。唯识述记九末曰:「三乘妙法,所依相故,名为法界。」胜鬘经宝窟下末曰:「法界者,界即境界。即是因义,圣人四念处等,皆取此性作境故。」探玄记十八曰:「界有三义:一是因义,依生圣道故。摄论云:法界者一切净法因故。又中边论云:圣法因为义故,是故说法界。二是性义,谓是诸法所依性故,此经上文云法界法性,并亦然故也。三是分齐义,谓诸缘起相不杂故。」是四种法界中理法界之义也。严家台家更指一一之法,法尔圆融,具足一切诸法,谓之法界。大乘止观曰:「法者法尔故,界者性别故,以此心体法尔具足一切法,故言法界。」四教仪集注半字谈五曰:「性恶融通曰法界。」止观五曰:「又此十法,一一当体皆是法界,故言十法界。」是四种法界中之事事无碍法界也。又支配于因果之理之法相范围名为法界。佛为超脱此范围者,故佛独屹立于法界之外。菩萨璎珞本业经上曰:「于一法界有三界报。一切有为法,若凡若圣,若见著,若因若果,不出法界,唯佛一人在法界外。」又十八界之一。意识所缘之境云法界,即六尘中之法尘也。此中总该有为无为之一切法以悉为意识之所缘也。行宗记二下曰:「法尘一界,兼通色心。」
【佛学常见辞汇】
1。法者诸法,界者分界,诸法各有自体,而分界不同,故称法界。2。法者诸法,界者边际之义,穷极诸法的边际,故称法界。3。法者诸法,界者性之义,诸法在外相上虽千差万别,但皆同一性,故称法界。4。一一之法,法尔圆融,具足一切诸法,故称法界。
【佛学次第统编】
法界即名达磨驮都,此云法界,又曰法性,亦曰实相。法界之义有多种,以二义释之,一就事,二约理。就事而言,法者诸法也,界者分界也。诸法各有自体,而分界不同,故名法界。然则法界者,法之一一名为法界,总该万有,亦谓之一法界,即事法界也。约理而言,指真如之理性,而谓之法界。或谓之真如、法性、实相,实际,其体一也。界者因之义,依之而生诸圣道,故名法界。又界者性之义,是为诸法所依之性故。又诸法同一性故,名为法界,是即理法界也。
【三藏法数】
谓意所知一切诸法,名为法界。
事与愿违
【佛学大辞典】
(杂语)此界之事无常,愿望不能满足也。仁王经四无常偈曰:「生老病死,事与愿违。欲深祸重,疮疣无外。」
事理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因缘生之有为法谓为事。不生不灭之无为法谓为理,即事者森罗万象之相,理者真如之体也。然如大乘中三论宗谓理为真空,非别有理之实体。如法相宗谓理虽有实体。然惟为事之所依,依事之缘起而无何等之关系,即不障之能作因也。如华严宗谓真如之理。虽为不生不灭之无为法身,然依无明之染缘者,起九界之染法,依菩提之净缘者,起佛界之净法。如天台宗真言宗谓一切之有为法不论染净,总为具于真如之体之德相也。又日本真言宗东密谓理为摄持之义,有为之事法,一一摄持其体,名为理,敢谓显教所谓真如之体,实超过于华天等之所谈者。然如华严者虽如其所言,而至于天台之教,谓世间相常住,则假令无以理直为事之释,而其意以为生灭之事相即不生不灭之理体勿论矣。法华玄义五上曰:「念念开发一切法界,愿行事理自然和融,回入平等法界法。」法华文句八曰:「理是真如,真如本净。有佛无佛常不变易,故名理为实。事是心意识等,起净不净业改转不定,故名事为权。」
【佛学常见辞汇】
1。因缘生之有为法叫做事,不生不灭之无为法叫做理。2。世间森罗万象之相叫做事,真如的理体叫做理。
事理二密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参见:二密)
二密
【佛学大辞典】
(名数)于台密立二密:一、理密,说圆融不离之理者。二、事密,说如来身口意之秘密者。日本之慈觉,以法华涅槃为理密,以真言部诸经为事理俱密。苏悉地经疏中曰:「世俗胜义圆融不二,是为理密;若三世如来身语意密,是为事密。问:华严维摩般若法华等诸大乘教于此显密何等摄耶?答:如华严维摩等诸大乘教是密教也。问:若如云是密者与今所立真言密教有何等异?答:彼华严等经虽俱为密而未尽如来秘密之旨,故与今所立真言别,假令虽少密言等未及究尽如来秘密之意。今所立毗卢遮那金刚顶等经咸是究尽如来事理俱密之意,是故为别也。」天台学则下曰:「法华涅槃二部为理密之大圆教,真言五部为俱密之大圆,教是判一代五时中第五时二密之大圆也。」
事理不二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参见:不二)
不二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一实之理,如如平等,而无彼此之别,谓之不二。菩萨悟入一实平等之理,谓之入不二法门。维摩经入不二法门品说三十三人所得之不二法是也。维摩经入不二法门品:「什曰:有之缘起,极于二法。二法已废,则入玄境。肇曰:离真皆名二,故以不二为言。」大乘义章一曰:「言不二者,无异之谓也,即是经中一实义也。一实之理,妙寂离相,如如平等,亡于彼此,故云不二。」十二门论疏上曰:「一道清净,故称不二。」
事理法界
【佛学大辞典】
(术语)事理无碍法界之略。
【佛学次第统编】
法界有事法界理法界:
一、事法界 现象界之万有诸法,曰事法界。
二、理法界 事法界中,事事物物诸法之元,则即能造能生,而周遍于所造万有之地、水、火、风、空、识之六大,曰理法界。
事理俱密
【佛学大辞典】
(术语)日本台密以法华为理秘密,两部之大经为事理俱密。东密贬法华为显教,不许其为理秘密。
事理三千
【佛学大辞典】
(术语)事造之三千与理具之三千也。(参见:理具)
【佛学常见辞汇】
事造三千与理具三千。(参见:理具)
理具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台家有理具事造之目,法性之理体,自尔具三千之诸法,为理具,依缘造起为事造,山外之正义,依理具之三千而有事造之三千,山外之异义,立事造之三千而不许理具之三千也。
【佛学常见辞汇】
天台宗有理具和事造的名称,法性的理体,本来具足三千之诸法,为理具,依缘而生起,为事造。
事理无碍法界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四法界之一。(参见:法界)
【佛学常见辞汇】
四法界之一。(参见:四法界)
法界
【佛学大辞典】
(术语)梵名达磨驮都Dharmadha%tu,此云法界。又曰法性,亦曰实相。法界之义有多种,以二义释之:一就事,一约理。就事而言:法者诸法也,界者分界也。诸法各有自体,而分界不同故名法界。然则法界者,法之一,一名为法界,总该万有亦谓之一法界。是为严家所判四种法界中之事法界,台家约于俗谛释十法界之时即此义也。菩萨璎珞本业经上曰:「无明者名不了一切法,迷法界起三界业果。」止观五曰:「此十法各各因各各果,不相滥,故言十法界。」同辅行曰:「言法界者,法即诸法,界谓界分,相不同故。」资持记上一之三曰:「法界者十界依正也,尘沙者喻其多。」行事钞上之一曰:「法界尘沙。」【又】界者,边际之义,法者极法之边际之言,言广大深远无过于此之语。如言法界万灵,周遍法界等也。止观三曰:「出法界外何处更别有法?」同五曰:「当知法界外,更无复有法而为次第也。」四教仪集注半字谈五曰:「穷事边际云法界。」往生要集上曰:「周遍法界,拔苦众生。」又曰:「佛光明照法界念佛众生,摄取不舍。」约理而言,法相华严之释意,指真如之理性而谓之法界。或谓之真如法性,实相,实际。其体一也。界者因之义,依之而生诸圣道,故名法界。又界者性之义,是为诸法所依之性故。又诸法同一性故名法界。唯识述记九末曰:「三乘妙法,所依相故,名为法界。」胜鬘经宝窟下末曰:「法界者,界即境界。即是因义,圣人四念处等,皆取此性作境故。」探玄记十八曰:「界有三义:一是因义,依生圣道故。摄论云:法界者一切净法因故。又中边论云:圣法因为义故,是故说法界。二是性义,谓是诸法所依性故,此经上文云法界法性,并亦然故也。三是分齐义,谓诸缘起相不杂故。」是四种法界中理法界之义也。严家台家更指一一之法,法尔圆融,具足一切诸法,谓之法界。大乘止观曰:「法者法尔故,界者性别故,以此心体法尔具足一切法,故言法界。」四教仪集注半字谈五曰:「性恶融通曰法界。」止观五曰:「又此十法,一一当体皆是法界,故言十法界。」是四种法界中之事事无碍法界也。又支配于因果之理之法相范围名为法界。佛为超脱此范围者,故佛独屹立于法界之外。菩萨璎珞本业经上曰:「于一法界有三界报。一切有为法,若凡若圣,若见著,若因若果,不出法界,唯佛一人在法界外。」又十八界之一。意识所缘之境云法界,即六尘中之法尘也。此中总该有为无为之一切法以悉为意识之所缘也。行宗记二下曰:「法尘一界,兼通色心。」
【佛学常见辞汇】
1。法者诸法,界者分界,诸法各有自体,而分界不同,故称法界。2。法者诸法,界者边际之义,穷极诸法的边际,故称法界。3。法者诸法,界者性之义,诸法在外相上虽千差万别,但皆同一性,故称法界。4。一一之法,法尔圆融,具足一切诸法,故称法界。
【佛学次第统编】
法界即名达磨驮都,此云法界,又曰法性,亦曰实相。法界之义有多种,以二义释之,一就事,二约理。就事而言,法者诸法也,界者分界也。诸法各有自体,而分界不同,故名法界。然则法界者,法之一一名为法界,总该万有,亦谓之一法界,即事法界也。约理而言,指真如之理性,而谓之法界。或谓之真如、法性、实相,实际,其体一也。界者因之义,依之而生诸圣道,故名法界。又界者性之义,是为诸法所依之性故。又诸法同一性故,名为法界,是即理法界也。
【三藏法数】
谓意所知一切诸法,名为法界。
四法界
【佛学大辞典】
(术语)华严宗所立四种之法界也。(参见:法界)
【佛学常见辞汇】
华严宗所立,即事法界、理法界、理事无碍法界、事事无碍法界。世间万法差别之相,各有其不同,不能混淆,名事法界;真如平等的理体,为万法所依,名理法界;真如能生万法,故万法即是真如,理体事相,互融互具,无碍通达,理即是事,事即是理,名理事无碍法界;诸法互摄,重重无尽,不相妨碍,一多相即,大小互容,举一全收,具足相应,名事事无碍法界。
【佛学次第统编】
法界者,一切众生身心之本体也。法规则也,界有性分二义。若约事说界,即是分义,谓随事分别故也。若约理说界,即是性义,谓诸法性不能变易故也。以此性分互相交络,则成理事无碍法界。以理融事,一一融通,则成事事无碍法界也。
一、事法界 谓诸众生色心等法,一一差别,各有分齐,故名事法界。
二、理法界 谓诸众生色心等法,虽有差别,而同一体性,故名理法界。
三、理事无碍法界 谓理由事显,事揽理成,理事互融,故名理事无碍法界。
四、事事无碍法界 谓一切分齐事法,称性融通,一多相即,大小互容,重重无尽,故名事事无碍法界。
【三藏法数】
(出华严法界观)
法界者,一切众生身心之本体也。法,轨则也,界有性、分二义。若约事说,界即是分义,谓随事分别故也;若约理说,界即是性义,谓诸法性不能变易故也。以此性、分互相交络,则成理事无碍法界。以理融事,一一融通,则成事事无碍法界也。
〔一、事法界〕,谓诸众生色心等法,一一差别,各有分齐,故名事法界。(分齐者,限量也。)
〔二、理法界〕,谓诸众生色心等法,虽有差别,而同一体性,故名理法界。
〔三、理事无碍法界〕,谓理由事显,事揽理成,理事互融,故名理事无碍法界。
〔四、事事无碍法界〕,谓一切分齐事法,称性融通,一多相即,大小互容,重重无尽,故名事事无碍法界。
事现观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三现观之一。
事善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参见:二善)
二善
【佛学大辞典】
(名数)一、定善,定心所修之善业也。息虑凝心观净土之依正二报也。二、散善,散心所修之善业也。策身口意废恶修善也。唐善导释观经以此二善,以十三观为定善,以三福为散善。谓一经之所明,不出定散之二善也。观经疏玄义分曰:「其要门者,即此观经定散二门是也。定即息虑以凝心,散即废恶以修善。回斯二行,求愿往生也。」【又】一、未生善,戒定慧等诸善法未曾修习者。二、已生善,戒定慧等诸善法已曾修习者。见智度论四十八。又,事理善,藏教为界内之事善,通教为界内之理善,别教为界外之事善,圆教为界外之理善。是浅深相对而分事理也。见法华玄义五上。
【三藏法数】
(出大智度论)
〔一、未生善〕,谓戒定慧等诸善之法,未曾修习,是名未生善。善若未生,当勤修习,令其得生也。
〔二、已生善〕,谓戒定慧等诸善之法,已曾修习,名已生善。善若已生,当勤修习,令其增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