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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虞主
做主
女主
嗣主
主道
主权
主谋
主妇
昏主
主领
失主
阴主
主当
主丧
债主
《漢語大詞典》:虞主
古代葬后虞祭时所立的神主。《公羊传·文公二年》:“主者曷用?虞主用桑。”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嘉祐八年:“十一月,己亥,虞主至自山陵,皇太后迎奠於 琼林苑 。”
分類:虞祭神主
《國語辭典》:做主  拼音:zuò zhǔ
出面负责裁决。元。关汉卿《救风尘》第四折:「被郑州周舍强夺为妻,乞大人做主咱。」《儒林外史》第五回:「这样含冤负屈的事,求太老爷做主!」
《國語辭典》:女主  拼音:nǚ zhǔ
1.皇后。《荀子。彊国》:「舍是而不为,案直为是世俗之所以为,则女主乱之宫,诈臣乱之朝,贪吏乱之官,众庶百姓皆以贪利争夺为俗。」《后汉书。卷一○。皇后纪上。序》:「东京皇统屡绝,权归女主。」
2.临朝执政的女统治者。《史记。卷九。吕太后本纪》:「今高帝崩,太后女主,欲王吕氏,诸君从欲阿意背约,何面目见高帝地下?」
3.一家之中的女主人。《礼记。丧大记》:「其无女主,则男主拜女宾于寝门内。」
4.星名。即轩辕十四,也就是西方的狮子座α星。《史记。卷二七。天官书》:「权,轩辕。轩辕,黄龙体。前大星,女主象;旁小星,御者后宫属。」
《國語辭典》:嗣主  拼音:sì zhǔ
承继王位者。《后汉书。卷一二。张步传》:「时国无嗣主,内外恇惧。」
分類:继位君王
《漢語大詞典》:主道
(1).君主治国之道。管子·明法:“所谓治国者,主道明也;所谓乱国者,臣术胜也。”荀子·正论:“主道明则下安,主道幽则下危。”韩非子·爱臣:“是以姦臣蕃息,主道衰亡。”吕氏春秋·分职:“人主之不通主道者,则不然。”
(2).谓古代在丧礼中为死者立神主的道理。礼记·檀弓下:“铭,明旌也,以死者为不可别已,故以其旗识之。爱之斯録之矣,敬之斯尽其道焉耳。重,主道也。” 郑玄 注:“始死未作主,以重主其神也。” 孔颖达 疏:“言始死作重,犹若吉祭木主之道。主者吉祭所以依神,在丧重亦所以依神,故云重主道也。”晋书·礼志中:“以二瓦器盛始死之祭,繫於木,裹以苇席,置庭中,近南,名为重,今之凶门是其象也。礼,既虞而作主。今未葬,未有主,故以重当之。称为主道,此其义也。”
(3).犹言东道。 宋 梅尧臣 《沉学士景休知真州》诗:“家风自有 东阳 咏,主道新移 北海 罇。” 清 孔尚任 《桃花扇·闹榭》:“我与 次 兄原有主道,正该少申敬意。”
《國語辭典》:主权(主權)  拼音:zhǔ quán
1.独立自主,完全由自己支配的权力。《文明小史》第四五回:「大帅的议论,诚然寓意深远,但是各式事情,一齐惟顾问官之言是听,恐怕大权旁落,大帅自己一点主权没有。」
2.近代构成国家的四要素之一。是国家至高无上的政治权力,对内具有排外的管辖权,对外则有不受他国干涉的权力。《文明小史》第三八回:「中国失了主权,办一个小小犯人,都要听外国人做主。」
《國語辭典》:主谋(主謀)  拼音:zhǔ móu
主要策划计谋的人。法律上则指教唆、主使他人从事犯罪行为的人。如:「检方正漏夜侦察这件抢案的主谋。」
《國語辭典》:主妇(主婦)  拼音:zhǔ fù
1.正室、正妻。《礼记。曾子问》:「非宗子,虽无主妇可也。」《战国策。魏策一》:「今臣之事王,若老臣之事其主妇者。」
2.一家的女主人。如:「家庭主妇」。唐。韩愈〈示儿〉诗:「主妇治北堂,膳服适戚疏。」
《國語辭典》:昏主  拼音:hūn zhǔ
昏庸无道的君主。《南史。卷二六。袁湛传》:「今竭力昏主,未足为忠,家门屠灭,非所谓孝。」《文选。陆机。五等论》:「昏主暴君,有时比迹。」也称为「昏君」、「昏王」。
分類:昏庸帝王
《漢語大詞典》:主领(主領)
(1).主管领导。《汉书·礼乐志二》:“僕射二人主领诸乐人。” 唐 白居易 《和钱华州题少华清光绝句》:“高情雅韵三峯寺,主领清光管白云。”
(2).带头的人。 唐 李肇 唐国史补下卷:“有蕃长为主领,市舶使籍其名物,纳舶脚,禁珍异。”
《國語辭典》:失主  拼音:shī zhǔ
财物失落或失窃的所有人。《老残游记》第七回:「失主尚未来县报案,他的手下倒已先将盗犯获住了。」
《漢語大詞典》:阴主(陰主)
神名。 秦 汉 时八神之一。史记·封禅书:“四曰 阴主 ,祠 三山 。”
分類:神名八神
《漢語大詞典》:主当(主當)
犹主持,主领。 唐 杜甫 《病柏》诗:“偃蹇龙虎姿,主当风云会。” 浦起龙 心解:“主当,犹言主持。” 宋 曾巩 《寄致士欧阳少师》诗:“主当 西湖 月,勾留 潁水 春。”
分類:主持心解
《漢語大詞典》:主丧(主喪)
(1).主持丧事。礼记·杂记下:“姑姊妹,其夫死而夫党无兄弟,使夫之族人主丧,妻之党虽亲,弗主。” 宋 张端义 贵耳集卷上:“ 元佑 初, 司马公 薨, 东坡 欲主丧,遂为 伊川 所先。”明史·礼志十三:“ 穆宗 母 杜氏 ,三十三年薨。礼部言:‘宜用 成化 中 淑妃 纪氏 丧制。且 裕王 已成婚,宜持服主丧,送葬出城。’”
(2).指丧主。南史·齐文惠太子长懋传:“寻礼记·服问:‘君所主夫人、妻、太子嫡妇。’言国君为此三人为主丧也。”明史·礼志十四:“百官入,就殯前位哭,主丧主妇以下皆哭。止哭,再拜,主丧以下答拜。班首诣丧主前展慰毕,百官出,丧主拜送,杖哭而入。”
《國語辭典》:债主(債主)  拼音:zhài zhǔ
借钱给他人并收取利息的人。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任诞》:「桓宣武少家贫,戏大输,债主敦求甚切,思自振之方,莫知所出。」《红楼梦》第五○回:「如今来回老祖宗,债主已去,不用躲著了。」也称为「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