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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婆为天
【佛学大辞典】
(故事)西域记五记提婆到中天竺钵罗耶伽国一伽蓝,与外道为循环论而服之。(参见:我天尔狗)
提婆为利养学神通
【佛学大辞典】
(故事)有四说,一从佛学。五分律三曰:「时世尊受诸大声闻与阿耨达龙王之请,调达未得神通,不能俱去,羞耻从佛,愿学通法。佛为教于安居中得神通。」二从修罗陀比丘学。增一阿含经四十六曰:「提婆达多从修罗陀比丘学沙门威仪礼节。是时提婆达多请说神通道,比丘为说其法。达多不久而得。」三从十力迦叶波学。毗奈耶破僧事十三曰:「提婆达多未得圣果时世饥荒,乞食难得,有诸神通者或往他洲,或往天取食。提婆达多见之,欲得神通,诣佛请教。佛知彼起逆罪,劝三学不教通法。提婆去往憍陈如乃至五百上座请教。诸比丘知佛意,亦不教。更去诣十力迦叶波,彼不知佛圣意,即教之。达多受其教而得神通。」四从阿难学。出曜经十五曰:「时有比丘名调达,聪明广学,十二年间坐禅入定,心不移易,诵佛经六万,象不胜载。后意转退,渐生恶念,意望供养,至世尊所,请说神通之法,世尊知彼恶意,说四非常法,不许通法。去至舍利弗目连所,二比丘亦同佛,调达念阿难我弟,彼必教我。诣阿难所请,阿难为说其法。调达闻已,在闲处专心一意,由粗入细,以心举身,以身举心,身心俱合,渐渐离地,乃至石壁无碍。」智度论十四、十诵律三十七亦同。
想受灭无为
【佛学大辞典】
(术语)六无为之一。(参见:无为)
【佛学常见辞汇】
生于无色界非想天,入灭尽定,想受俱灭,名想受灭无为。
佛为父担棺
【佛学大辞典】
(传说)佛担父王之棺也。净饭王般涅槃经曰:「尔时世尊,念当来世,人民凶暴,不报父母育养之恩,为是不孝之者。为是当来之众生等设礼法故。如来躬身,自欲担父王之棺。即时三千大千世界六种震动。(中略)尔时世尊,威光益显,如万日并。如来躬身,手执香炉,在丧前行。」又舁姨母大爱道之葬床。增一阿含经五十曰:「尔时告阿难陀罗云:汝等举大爱道身,我当躬自供养。(中略)尔时释提桓因,毗沙门天王前白佛言:唯愿世尊,勿自劳神,我等自当供养。舍利弗告诸天:止止天王,如来自当知时,此是如来所应修行,非是天龙鬼神所及也。所以然者,父母生子多有所益,长养恩重,乳哺怀抱,要当报恩,不得不报恩。(中略)是时世尊躬自举床一脚,难陀举一脚,罗云举一脚,阿难举一脚,飞在虚空,至彼冢间。」
灭受想无为
【佛学大辞典】
(术语)六无为之一。(参见:无为)
聚砂为佛塔
【佛学大辞典】
(杂语)谓童子戏聚砂作佛塔供养之之事。由是为成佛之结缘也(出自阿育王之本生)。法华经方便品曰:「乃至童子戏,聚砂为佛塔,如是诸人等,皆已成佛道。」
小乘寺宾头卢为上座
【佛学大辞典】
(故事)梵网经法藏疏一曰:「又闻,西国诸小乘寺以宾头卢为上座,诸大乘寺以文殊师利为上座。」支那寺院原以憍陈如或宾头卢为上座,后依不空三藏之奏请,以文殊为上座。表制集二曰:「伏望自今已后令天下,食堂中于宾头卢上特置文殊师利形像以为上座,询之圣典具有明文。(中略)斯乃天竺国皆尔,非僧等鄙见,仍请永为恒式。」一心戒文上曰:「凡佛寺上座置大小二座:一者一向大乘寺,置文殊师利菩萨以为上座。二者一向小乘寺,置宾头卢和上以为上座。三者大小兼行寺,置文殊与宾头卢两上座。小乘布萨日宾头卢为上座,坐小乘次第。大乘布萨日文殊为上座,坐大乘次第。」
宾头卢突罗阇为优陀延王说法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一卷,宋求那跋陀罗译。宾头卢原为优陀延王(又云优填王)臣,既出家證阿罗汉果,还国为国王说种种之譬喻,明五欲之可厌恶。
认贼为子
【佛学大辞典】
(譬喻)认自家之妄想,为真正之悟见,以是譬之。楞严经一曰:「由汝无始至于今生认贼为子,失汝元常,故受轮转。」圆觉经曰:「认一切我为涅槃故,有證有悟名成就故。譬如有人认贼为子,其家财宝终不成就。」
【俗语佛源】
认盗贼作儿子。如《圆觉经》卷下:「譬如有人,认贼为子,其家财宝终不成就。」佛家用以譬喻人本性昏昧,以妄见为真觉。又如《楞严经》卷一:「佛告阿难,此是前尘虚妄相想,惑汝真性,由汝无始至于今生,认贼为子,失汝无常,故受轮转。」后亦泛指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宋·朱熹《答陈同甫书》:「今不讲此而遽欲大其目,平其心,以断千故之是非,宜其指铁为金,认贼为子,而不自知其非也。」(常正)
诸佛以莲华为坐床
【佛学大辞典】
(杂语)诸佛常以莲华为座床者,盖取莲华藏世界之义。莲华藏世界者,报身佛之净土也。又智度论八曰:「以莲华软净,欲现神力,能坐其上,令不坏故。又以庄严妙法坐故。又以诸华皆小,无如此华。(中略)梵天王坐莲华上,是故诸佛随世俗故,于宝华上结跏趺坐。」大日经疏十五曰:「如世人以莲华为吉祥清净,能悦可众心。今秘藏中亦以大悲胎藏妙法莲华为最秘密吉祥,一切加持法门之身坐此华台也。然世间莲亦有无量差降,所谓大小开合色相浅深各发不同,如是心地花台亦有权实开合等异也。若是佛,谓当作八叶芬陀利,白莲华也,其华令开敷四布。若是菩萨,亦作此华坐,而令花半敷,勿令极开也。若缘觉声闻,当坐于花叶之上,或坐俱勿头华叶上。(中略)若净居诸天乃至初禅梵天等,世间立号为梵者皆坐赤莲华中。」
目犍连与舍利弗为佛左右弟子
【佛学大辞典】
(杂语)目连为神通第一,神通为定力所使然。故配之于左方,为佛左面之弟子。智度论四十曰:「舍利弗是右面弟子,目犍连是佛左面弟子。」天台净名疏一曰:「若据胜劣身子为左,若据定慧身子为右。」
目犍连为执杖梵志所杀
【佛学大辞典】
(传说)佛涅槃之先,上足二弟子先涅槃者,三世诸佛之常法也。舍利弗目连既知佛将涅槃,夏坐竟将般涅槃。是时尊者大目犍连入罗阅城乞食,执杖梵志遥见目连来,各各相谓曰:此是沙门瞿昙弟子,彼弟子中无出此人上者,我等盍共围打杀之。诸梵志共围打之,烂尽,苦恼甚。是时目连以神通还祇洹精舍,至舍利弗所。舍利弗言:于世尊弟子中为神足第一,何不以神足避之?目连曰:我宿业极重,我于神字尚不能忆,况发通耶?我极患疼痛,来辞汝,取般涅槃。舍利弗言:汝今少停,我当先取灭度。舍利弗乃至世尊所辞,去而至本生处,为亲戚乡人说法,遂取灭度。目连亦至世尊所辞,去而至本生处说法,取灭度(增一阿含经十八十九)。时阿阇世王闻梵志打杀目连,极瞋怒。告大臣曰:索彼外道焚杀之。目连闻之,报曰:大王不可作是事,我先作业,注来于身,非可代受。王曰:尊命难违,若捉得当但使出国(毗奈耶杂事十八)。然目连弟子马宿满宿二人,为所谓六群比丘之随一,闻师打杀,愤怒不堪,身毛悉竖,以大力士力,尽捕执杖梵志杀之(戒因缘经二,毗婆沙论四)。时诸苾刍皆有疑,请于世尊言:圣者目连有何业,而外道粉碎其身?世尊曰:往古为婆罗门子,淫溺其妇,于母不孝。一日怒母,发恶语曰:如何得勇力人,打彼身形。依此粗恶语,于五百生中,常被打碎。今日虽證圣道为神通第一,然犹受此报(毗奈耶杂事十八)。又曰:彼昔为弊魔时,数数触娆拘楼孙佛上足弟于尊者毗楼,化作小儿以大杖击彼首,使之流血。即时堕大地狱,以斯宿业,今日为释迦文佛上足,为外道所打杀(魔娆乱经)。
实相为物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参见:二身)附录。
二身
【佛学大辞典】
(名数)一、分段身,分段生死之身也。二、变易身,变易生死之身也。(参见:性地)。【又】佛之二身也,佛身之开合,经论之说虽有多端,但以二身三身两门为通会。二身之说颇多。
【佛学大辞典】
(名数)有六种:真身,应身之二身。常身,无常身之二身。生身,法身之二身。实色身,化色身之二身。真身,化身之二身。实相身,为物身之二身是也。(参见:二字部二身)附录。【又】二法身有五种。(参见:法身)附录。
【佛学常见辞汇】
1。生身和化身。生身是佛为了济度众生而托于父母胎生的身;化身是佛以神通力变化出来的身。2。生身和法身。小乘说王宫中出生的肉身为生身,而戒定慧等诸功德为法身;但大乘则说理与智互相冥合的真身为法身,而随机应现的应化身为生身。3。真身和化身。真身是佛所證得的法报二身;化身是佛应众生机缘变化而现的身。4。常身和无常身。常身就是佛的真身;无常身就是佛的应化身。
【佛学次第统编】
「生法二身」
一、生身 随机现生之应化身为生身。
二、法身 理智冥合之真身为法身。
「真应二身」 即生法二身。
「实相为物二身」
一、实相身 是理佛,即法性法身也。
二、为物身 是事佛,即方便法身也。
「真化二身」
一、真身 佛所得之法报二身也。
二、化身 又名应身,佛所现之应身化身也。
「常无常二身」
一、常身 即真身也。
二、无常身 即应身化身也。
「实化二身」 如来之二种色身。
一、实身 即实色身,亦即报身也。
二、化身 即化色身,亦即应身也。
「二法身」
一、理法身 本觉之理性,诸佛众生所具同一如如之理也,但在众生为无明隐没,在诸佛为始觉之智显现者,名之为理法身。
二、智法身 始觉究竟如如之智也,始觉之智究满,与本觉之理契合者,名之曰智法身。
「又二法身」
一、果极法身 即法性法身也。
二、应化法身 即方便法身也。
「又二法身」
一、自性法身 即真身也。
二、应化法身 即应身也。
「又二法身」
一、法性法身 證得法性理体之佛之真身也,摄于三身中之法身报身中。
二、方便法身 由法性法身,示现众生化益方便之佛之应化身也。
「又二法身」
一、理法身 如来所證之真理也。
二、事法身 戒定慧等五分之功德也。
「又二法身」 起信论疏云二法身:
一、言说法身 谓法身无相,本离言说,虽离言说,非言莫显,故名言说法身。
二、證得法身 谓法身体遍,物物皆具,但以迷故,不能究显,若不造修,何由證得?故以始觉之心,契于本觉之理,始本不二,即究竟觉,是名證得法身。
【三藏法数】
(出华严经疏)
〔一、真身〕,真身者,真智与法身合,故名真身。起信论云:自体有大智慧,光明遍照法界。是也。
〔二、应身〕,应身者,应周万物,化洽众生,随其心量,现种种身。譬如一月,现于众水,而无去来之相。金光明经云:应物现形,如水中月。是也。
【三藏法数】
(出唯识论)
〔一、分段身〕,分即分限,段即形段。谓三界内六道众生所受之身,支形分段,长短巨细,各各不同,是名分段身。(三界者,欲界、色界、无色界也。六道者,天道、人道、阿脩罗道、饿鬼道、畜生道、地狱道也。)
〔二、变易身〕,变即转变,易即改易。谓二乘等虽出三界,尚受方便等土法性之身,因移果易,是名变易身。(二乘者,声闻乘、缘觉乘也。)
数灭无为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三无为之一。与新译之择灭无为同。数者,慧之心所法也。以智慧断惑障而證之寂灭涅槃,谓之数灭。见大乘义章二。
据胜为论
【佛学大辞典】
(术语)通论事实,谓之据实通论,就其中之多者胜者而论,谓之据胜为论。如色之名,据实通论,则五根五境无表色之十一法,悉为色。独于眼根所对之境,与以色之名,则据胜为论也。天台戒疏一曰:「三业之中,意业为主,身口居次。据胜为论,故言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