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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有法与有等性其体定一
【三藏法数】
执有法者,谓外道于五阴等法,执为实有也。有等性者,谓执五阴等法,皆有自性也。其体定一者,谓法之与性其体各无差别,故云定一。(五阴者,色阴、受阴、想阴、行阴、识阴也。)
执有法与有等性其体定异
【三藏法数】
谓外道执法与性其体各自不同,故云定异。
执有法与有等性亦一亦异
【三藏法数】
谓外道执法与性其体亦同亦不同,故云亦一亦异。
执有法与有等性非一非异
【三藏法数】
谓外道执法与性其体非同非不同,故云非一非异。
一分与穷乞人
【三藏法数】
与穷乞人者,谓乞得食时,遇有穷苦求乞之人,当起怜悯心,作自饥想,亦以一分施之,令其饱满,劝他修善也。
一分与诸鬼神
【三藏法数】
与诸鬼神者,谓乞得食时,即以净器盛贮一分,待日晡时,则然香讽咒加持普施一切鬼神,令其饱满,出离苦趣,悉得解脱也。
观诸众生熟与未熟
【三藏法数】
谓如来将欲降生,先观众生根机,熟与未熟。以此土众生根机成熟可度,故现降生也。
与父说法
【三藏法数】
与父说法者,谓如来既成道已,惟念父恩最重,当与说法,令其享寿无穷,正法治化,及得远离尘垢,得法眼净。是故还于本国,与父说法。普曜经云:佛出家时,与父母誓,若得佛道,还度父母。今得佛道,必当还国,说法度脱,不违本誓也。(法眼者,谓见色心粗细,因缘假名,俗谛诸法也。)
与母说法
【三藏法数】
与母说法者,谓如来成道已,惟念母恩,育养情深,况有誓愿,还度父母。是故为其说法,令得解脱。如升忉利天宫,为母说法是也。(梵语忉利,华言三十三。)
当与凡夫立菩萨行
【三藏法数】
当与凡夫立菩萨行者,谓如来出世,既成道已,当度一切有情,故说六度万行之法,与诸凡夫成立菩萨大乘之行,转度一切,同成正觉也。(六度者,一布施、二持戒、三忍辱、四精进、五禅定、六智慧。)
天神与心灵所感
【三藏法数】
谓如人平昔向善,喜奉神天,以敬奉故,念想不忘,故梦天神,是则天神与心灵所感也。
难与能与
【三藏法数】
谓菩萨以自己所悟真实之理,方便教化,亦令一切众生,皆得本有真实之性。犹解髻中明珠而以与人,心无吝惜,是为难与能与。
不与恶俱
【三藏法数】
菩萨修行,唯欲灭一切恶,生一切善,于身口意守护清净,不与纤毫之恶共俱;譬如莲华,虽微滴之水,而不停留也。
利与众共
【三藏法数】
菩萨随得利养受用资具,悉能与众共之,若贵若贱,等无有异;譬如大火光明,普照一切,无分彼此也。
我一名与六十二恒河沙名,等无有异
【三藏法数】
谓菩萨得真圆通,能令求福众生,但持我之名号,与彼俱持无数菩萨名号之人较量所得福德,等无有异,是为无畏。经云:能令众生持我名号,与彼共持六十二恒河沙诸法王子,二人福慧,正等无异。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