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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漢語大詞典》:粉骨
粉身碎骨,不惜生命。《南齐书·王僧虔传》:“一门二世,粉骨卫主,殊勋异绩,已不能甄,常阶旧途,復见侵抑。”资治通鉴·梁武帝太清二年:“臣寧堪粉骨,报命讎门。乞 江 西一境,受臣控督。” 宋 苏辙 《为兄轼下狱上书》:“臣愿与 軾 洗心改过,粉骨报效。”
《國語辭典》:厚葬  拼音:hòu zàng
隆重、盛大的丧葬。《论语。先进》:「颜渊死,门人欲厚葬之。」《墨子。节葬下》:「或以厚葬久丧,以为仁也?义也?」
《國語辭典》:徇义(徇義)  拼音:xùn yì
为维护正义而牺牲生命。《旧唐书。卷五十九。屈突通传》:「徇义之夫,一至于此!」《魏书。卷九。肃宗纪》:「其有直言正谏之士、敢决徇义之夫,二十五日悉集华林东门,人别引见,共论得失。」
《國語辭典》:免冠  拼音:miǎn guān
脱帽。《三国演义》第七四回:「庞德闻之,免冠顿首,流血满面而告。」《初刻拍案惊奇》卷七:「除非陛下免冠跣足救臣,臣方得活。」
《国语辞典》:颈血(颈血)  拼音:jǐng xiě
刎颈时流出的血。比喻不惜一死。《史记。卷八一。廉颇蔺相如传》:「五步之内,相如请得以颈血溅大王矣!」《三国演义》第四回:「贼臣董卓,敢为欺天之谋,吾当以颈血溅之!」
《漢語大詞典》:徇利
不惜身以求利。徇,通“ 殉 ”。 南朝 宋 鲍照 《野鹅赋》:“岂徇利而轻命?将感爱而投身。” 宋 叶适 《蔡知閤墓志铭》:“公不矜功,不徇利,似矣。” 明 何景明 《〈兽纪〉序》:“予恶世有冒名徇利,务相欺负,而寡情实者焉。”
分類:不惜惜身
《漢語大詞典》:徇道
不惜身以维护正道。徇,通“ 殉 ”。 宋 叶适 《〈归愚翁文集〉序》:“ 景望 徇道寂寞,视退如进。” 明 方孝孺 《春秋诸君子赞·公子友》:“圣贤至公,徇道忘己。”
《漢語大詞典》:徇财(徇財)
不惜身以求财。徇,通“ 殉 ”。 汉 贾谊 《鵩鸟赋》:“贪夫徇财兮,烈士徇名。”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勉学:“使汝弃学徇财,丰吾衣食,食之安得甘?衣之安得暖?”
分類:不惜惜身
《漢語大詞典》:赌命(賭命)
用生命作赌注。喻尽心竭力,不惜献身。 唐 李白 《送外甥郑灌从军》诗:“丈夫赌命报天子,当斩胡头衣锦回。” 清 王夫之 《咏史》之五:“公主盘餐赌命,上卿片唾输头。” 林百举 《悲愤》诗之四:“赌命男儿竞要钱,横磨十万化腰缠。”
《漢語大詞典》:量金
用量器计量黄金。喻不惜重价。 汉 赵晔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虽倾城量金,珠玉盈河,不能得此宝。” 前蜀 卢延让 《樊川寒食》诗之二:“五陵年少麤於事,栲栳量金买断春。”
《漢語大詞典》:捐命
(1).失去生命。谓死。史记·李斯列传:“吾闻之,明君知臣,明父知子,父捐命,不封诸子,何可言者!”亦指不惜牺牲生命。《汉书·陈汤传》:“ 延寿 汤 既未获受祉之报,反屈捐命之功,久挫於刀笔之前,非所以劝有功、厉戎士也。” 颜师古 注:“捐弃其躯命,言无所顾也。” 宋 苏辙 《北狄论》:“ 汉 兵深入,不惮死亡,捐命絶幕之北,以决胜负。”
(2).放弃使命。 汉 应劭 《风俗通·过誉·汝南陈茂》:“ 鲍宣 州牧行部,多宿下亭,司直举劾,以为轻威捐命,坐之刑黜。”
《漢語大詞典》:损辱(損辱)
(1).犹玷污。《后汉书·杨震传》:“外交属託,扰乱天下,损辱清朝,尘点日月。”
(2).对别人来信或所惠诗文的敬辞。意谓对方不惜贬抑身份。 汉 杨修 《答临淄侯笺》:“损辱嘉命,蔚矣其文。诵读反覆,虽讽《雅》《颂》,不復过此。”
《国语辞典》:损书(损书)  拼音:sǔn shū
对人书札的敬辞。言其不惜贬损名位以就下之意。《文选。刘琨。答卢谌诗》:「损书及诗,备辛酸之苦言,畅经通之远百。」
《国语辞典》:破家为国(破家为国)  拼音:pò jiā wèi guó
为了国家,不惜牺牲自己的家庭。汉。侯霸〈李通辞位议〉:「破家为国,忘身奉主,有扶危存亡之义,功德最高。」《晋书。卷七○。列传。卞壸》:「贼峻造逆,勠力致讨,身当矢旝,再对贼锋,父子并命,可谓破家为国,守死勤事。」
《国语辞典》:害人利己  拼音:hài rén lì jǐ
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损害别人。如:「像这样害人利己的行为,也只有他才做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