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科
【佛学大辞典】
(术语)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之三门,旧译曰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三门皆为欲破凡夫实我之执而施设。为凡夫之迷执有偏颇,迷于心偏重者,合色而为一,开心而为四,立五蕴。色蕴之一,色也,后之受想行识,心之差别也。次为迷于色偏重者开色而为十,合心而为二,立十二处。五根五境之十处,色也。意根法境之二处,心也。次为色心共迷者,开色而为十,开心而为八。立十八界。五根五境之十界,色也。意根与法境及六识之八界,心也。此次第即上中下之三根也。说见毗婆沙论七。法界次第上之上。密教以之配于胎藏界佛莲金之三部。为迷于心法者,说五蕴,表金刚部之智。为迷于色法者,说十二处,表莲华部之理(密教色属于法理),为色心双迷者,说十八界,表莲金不二之佛部。见秘藏记钞九。
【三藏法数】
(出婆沙论并阿毗达磨品类足论)
论云:若迷心不迷色,则合色开心,数为五蕴;若迷色不迷心,则合心开色,数为十二入;若心色俱迷,则心色各开,数为十八界。如此开合说者,为令众生于所迷处,委细而观,故有三科不同焉。
〔一、五蕴〕(亦名五阴。)蕴,积聚也。谓积聚色受想行识五法以成身也。如来为迷心偏重者,合眼耳鼻舌身五根,但名为色;开意之一根,为受想行识,令其细观于心,是为合色开心,故说五蕴也。
〔二、十二入〕,入,涉入也。谓六根、六尘互相涉入也。如来为迷色偏重者,开色为眼耳鼻舌身,及以色声香味触合受想行识四种心法,但名为意。意之所对,唯一法尘。令其细观于色,是为开色合心,故说为十二入也。(六根者,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也。六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也。)
〔三、十八界〕,界,即界限,亦隔别之义。谓此十八界,各有别体,义无混滥也。如来为色、心俱迷者,开为六根、六尘、六识,令其一一细观,是为心、色俱开,故说为十八界也。(六识者,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也。)
(术语)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之三门,旧译曰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三门皆为欲破凡夫实我之执而施设。为凡夫之迷执有偏颇,迷于心偏重者,合色而为一,开心而为四,立五蕴。色蕴之一,色也,后之受想行识,心之差别也。次为迷于色偏重者开色而为十,合心而为二,立十二处。五根五境之十处,色也。意根法境之二处,心也。次为色心共迷者,开色而为十,开心而为八。立十八界。五根五境之十界,色也。意根与法境及六识之八界,心也。此次第即上中下之三根也。说见毗婆沙论七。法界次第上之上。密教以之配于胎藏界佛莲金之三部。为迷于心法者,说五蕴,表金刚部之智。为迷于色法者,说十二处,表莲华部之理(密教色属于法理),为色心双迷者,说十八界,表莲金不二之佛部。见秘藏记钞九。
【三藏法数】
(出婆沙论并阿毗达磨品类足论)
论云:若迷心不迷色,则合色开心,数为五蕴;若迷色不迷心,则合心开色,数为十二入;若心色俱迷,则心色各开,数为十八界。如此开合说者,为令众生于所迷处,委细而观,故有三科不同焉。
〔一、五蕴〕(亦名五阴。)蕴,积聚也。谓积聚色受想行识五法以成身也。如来为迷心偏重者,合眼耳鼻舌身五根,但名为色;开意之一根,为受想行识,令其细观于心,是为合色开心,故说五蕴也。
〔二、十二入〕,入,涉入也。谓六根、六尘互相涉入也。如来为迷色偏重者,开色为眼耳鼻舌身,及以色声香味触合受想行识四种心法,但名为意。意之所对,唯一法尘。令其细观于色,是为开色合心,故说为十二入也。(六根者,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也。六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也。)
〔三、十八界〕,界,即界限,亦隔别之义。谓此十八界,各有别体,义无混滥也。如来为色、心俱迷者,开为六根、六尘、六识,令其一一细观,是为心、色俱开,故说为十八界也。(六识者,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也。)
三科拣境
【佛学大辞典】
(术语)天台以为观心之境,于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之三科中,舍入与界而取五阴。于五阴中舍色,受,想,行,之前四者而取第五识。于识中舍见行,发得二种能招报之心,而取正对外境所分别之心。为外观之境。
(术语)天台以为观心之境,于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之三科中,舍入与界而取五阴。于五阴中舍色,受,想,行,之前四者而取第五识。于识中舍见行,发得二种能招报之心,而取正对外境所分别之心。为外观之境。
蕴等三科相摄
【佛学次第统编】
蕴等三科开合不同,实乃相摄。
一、五蕴中色蕴之五根五境,即十二处中之十处,十八界中之十界。
二、五蕴中受想行三蕴,及色蕴中之无表色,与三种无为(三无为见后文),即十二处之法处,十八界之法界。
三、五蕴之识蕴,即十二处之意处,十八界中意界,及六识界之七界。
三科相摄,所以欲分说者,如偈言(愚根乐三故,说蕴处界三),谓愚有三种:或愚于色,或愚于心,或愚心色。又根有三种:谓或利、或中、或钝,乐亦有三种:谓或乐略、或乐中、或乐广。故分说三。
蕴等三科相摄
┌一、愚心…………合色开心为说五蕴
三种愚┤二、愚色…………合心开色为说十二处
└三、愚心色………开心开色为说十八界
蕴等三科开合不同,实乃相摄。
一、五蕴中色蕴之五根五境,即十二处中之十处,十八界中之十界。
二、五蕴中受想行三蕴,及色蕴中之无表色,与三种无为(三无为见后文),即十二处之法处,十八界之法界。
三、五蕴之识蕴,即十二处之意处,十八界中意界,及六识界之七界。
三科相摄,所以欲分说者,如偈言(愚根乐三故,说蕴处界三),谓愚有三种:或愚于色,或愚于心,或愚心色。又根有三种:谓或利、或中、或钝,乐亦有三种:谓或乐略、或乐中、或乐广。故分说三。
蕴等三科相摄
┌一、愚心…………合色开心为说五蕴
三种愚┤二、愚色…………合心开色为说十二处
└三、愚心色………开心开色为说十八界
蕴处界三科相摄
【佛学次第统编】
如论云:
一、色蕴即十处十界及法处法界一分。
二、识蕴即意处及七心界。
三、馀三蕴及色蕴一分,并诸无为,即法处法界。
(五蕴) (十二入) (十八界)
┌眼┐ ┌眼
│耳│ │耳
色─色───┬→┤鼻├─────┤鼻
│ │舌│ │舌
↓ └身┘ └身
┌│→─意───┬───意
┌受┐ ↑│ ┌色┐ ↓ ┌色
│想│ ││ │声│ │ │声
名┤ ├┐│├→┤香├─→↓→─┤香
│行┘│↑│ │味│ │ │味
└识→↓┘↓ └触┘ │ └触
无 为─┴→┴→─法──→↓→──法
│ ┌眼识
│ │耳识
└──┤鼻识
│舌识
│身识
└意识
如论云:
一、色蕴即十处十界及法处法界一分。
二、识蕴即意处及七心界。
三、馀三蕴及色蕴一分,并诸无为,即法处法界。
(五蕴) (十二入) (十八界)
┌眼┐ ┌眼
│耳│ │耳
色─色───┬→┤鼻├─────┤鼻
│ │舌│ │舌
↓ └身┘ └身
┌│→─意───┬───意
┌受┐ ↑│ ┌色┐ ↓ ┌色
│想│ ││ │声│ │ │声
名┤ ├┐│├→┤香├─→↓→─┤香
│行┘│↑│ │味│ │ │味
└识→↓┘↓ └触┘ │ └触
无 为─┴→┴→─法──→↓→──法
│ ┌眼识
│ │耳识
└──┤鼻识
│舌识
│身识
└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