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寺十四首丁酉十月作) 其十 明末清初 · 释函可
 押先韵
山下荒土开垦三年
种麦多不收,种稻得全
种豆复种粟种麻兼种棉。
以此为生活,终岁头边
耕田饭食,兹语古所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