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清院(乾隆壬寅) 清 · 弘历
五言律诗
淑者和之象,清为丽以初。
稚春最切矣,小院乃相如。
慢韵西江磬,閒披东壁书。
莫嫌物华勒,暖律善吹嘘。
⑴ 往年江西得古鏄钟十一为补成十二贮淑清院内之韵古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