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二千钱雇乳娘,外加首饰与衣裳。
荷包归主钱归彼,还要天天吃肉汤。
按:乳娘满日,必给衣服首饰,平日汤水不断。凡小几所得钱文,悉以归彼,惟银子归主人。内眷用银必盛诸荷包,以给小几。相习既久,不曰“得银子若干”,直曰“得荷包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