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烈女 清末至民国 · 刘清漳
① 薛著姐,本城西街人。民国十七年将嫁,恐被人污,遂食鸦片自尽。
薛烈女,青县人也。名著姐,幼失父母,依其叔于外。年十七将嫁,其叔送之归,依其祖母及姑。至不得已,衣带重结,遂吞鸦片自尽。余闻惜之,为诗表扬,登诸报。踰年又荐之青县新志。惟念余与薛氏无瓜葛之连,又不识其家人,独不忍贞魂抱憾地下也。
薰莸虽同器,不乱惟本真。
岁寒知松柏,不凋有异心。
金钱无能动,威力亦莫驯。
百折志不变,生成铁石心。
孤怀薄日月,老气动乾坤。
狂澜逐暗潮,汹汹交相侵。
告天天不语,呼母母不闻。
泪洒黄河溢,冤沉碧海深。
一瞑辞世去,遂死作清魂。
年才十六七,居然名教人。
廉耻今扫地,而独古训亲。
我为赋歌诗,感喟不可禁。
高风与亮节,是可垂贞珉。
天地苟不毁,异代将同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