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房待命 明 · 杨士奇
五言律诗
① 蒙恩宥后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十二道监察御史交章列奏余罪不宜独宥遂被收于朝房俟命
正是临危处,深知负罪频。
廷臣皆执法,天子尚垂仁。
紫殿红云近,金河瑞彩新。
恩波今浩荡,终忆借枯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