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谤 明末清初 · 钱澄之
五言律诗
① 有要人中予于李金吾者,将辱之朝班,吴东三阴以告予。
贝锦班行构,谗人计亦愚。
所关伤国体,不为惜孱躯。
志士终难辱,微官岂待驱。
明朝拂衣去,幸谢李金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