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曰:骊姬告优施曰:君既许我杀太子而立奚齐矣。吾难里克。使优施饮里克酒。中饮。优施起舞。谓里克妻曰:主盍啖我。我教兹暇豫事君。乃歌曰云云。里克笑曰:何谓苑。何谓枯。优施曰:其母为夫人。其子为君。可不谓苑乎。其母既死。其子又有谤。可不谓枯乎。枯且有伤。优施出。里克不餐而寝。夜半。召优施曰:曩而言戏乎。抑有所闻之乎。曰:然。君既许杀太子而立奚齐。里克曰:中立其免乎。优施曰:免。
暇豫之吾吾,不如鸟乌。
人皆集于菀,己独集于枯
⑴ ○《《国语》·晋语二》。《文选》二十九曹摅感旧诗注。《御览》四百六十九。《诗纪》前集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