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中酬同院韦判官(854年) 唐 · 李频
五言律诗
引用典故:白社
平生同所为,相遇偶然迟。
各著青袍后,无归白社期。
江流来绝域,府地管诸夷。
圣代都无事,从公且赋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