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于弘治丙辰承乏天曹四月十三日科道官奉旨俱下锦衣卫狱,予召四司询科道得罪之由,皆曰不知,且言诸衙门所进民情封事既得旨例捧到科交收,今既下狱,无人收领,各官既不得领出于外,又不可留宿于内,闻先朝亦尝有科道,官下狱请命中书等官摄其事,予未暇答铨。司具其事,呈堂日已至申,乃急为转达,遂得俞旨。是夕台部封事方得人收纳。次日,予乡姻宫詹杨公〈名守阯别号碧川今升南京吏部尚书致仕〉致书于予,大意言科道官下狱阁下,即当抗疏请贷如何,差官代其事,予以不知科道官得罪之由,难便请贷,及台部封事无人领收事不可缓之,故答之次日早乡友掌科吕公〈名献今任顺天府尹〉问予曰:杨公昨有书与阁下否。予曰:有。因诵彼此书中大意。吕公曰:杨公亦以此书送六科,科中人皆疑之。予笑而不答,后与杨公往还如旧者,经十馀稔,未尝言及此事。今年秋,朝退还邸第,有客以石田先生诗集与犬子径者,偶抽一册目之,见五言古风一首,题曰:读杨宫詹与屠太宰论事劄惊曰:异哉。读毕不觉大笑,因次韵一章名曰解嘲云。
宦游久京国,学通尤未通。
见恶必远避,见善尝加恭。
石田乃隐者,赋诗亦多工。
如何论朝政,所论殊不公。
此札实差谬,何谓声枌枌。
到处任播扬,有类衡与纵。
碧川居论思,如何不纳忠。
致书戒老夫,友道皆云隆。
追思昔年事,大明丽长空。
尧舜喜复出,万几任匆匆。
纳谏真如流,明良喜相逢。
荆榛委篱落,芝术收药笼。
万姓乐熙皞,四方无鞠讻。
今上初出阁,庶事元老总。
九卿集东阁,讲官索儒宗。
先求语言正,更论德学崇。
人各荐一二,不称交相攻。
老夫荐两杨,碧川川流壅。
为语带乡音,不及问学充。
因之又复荐,元老耳若聋。
欣然用石斋,万口称股肱。
碧川已备知,岂肯心怀凶。
同乡又相亲,度量廓有容。
维时科道官,有事忤宸衷。
一朝下缧绁,难便责保庸。
颠末尚未知,焉敢干重瞳。
台部上民事,俞旨俱已蒙。
日暮无人收,厥职谁与供。
越例送台部,又恐触衮龙。
天曹借中书,摄事犹宾鸿。
此举实旧规,碧川岂不聪。
书来既善道,如何报科中。
彼若击巨石,我犹履薄冻。
今复寄吴下,大伤君子风。
碧川岂为此,姻旧情雍雍。
意必有憸邪,假此成己功。
抑恐入铨者,邪正有不同。
或嫌不超擢,或怨非要冲。
当时吕都谏,气节侪何颙。
亦尝论此辈,怀毒犹𥘯蜂。
其祸必在后,亦或先其躬。
福善与祸淫,循环两无穷。
莫道此言虚,应若丰山钟。
云衢谩委蛇,何必好怔忪。
马周三十贵,屡受唐室封。
崇卑各分定,何必萦心胸。
石田若闻此,其言未必从。
我欲到虎丘,携酒追吟踪。
愿言保遐寿,待我谈始终。
《孝宗实录》:"先是岷王奏武冈州知州刘逊诸不法事,上命逮逊,科道交章谏阻。上怒,四月戊子,下六科给事庞泮等四十二人、御史刘绅等二十人于锦衣卫。是月庚寅,以六科缺人掌印,命于尚宝司及中书舍人内暂委六人署事,从吏部尚书屠滽奏也。乙未,上从滽等公疏,即日释泮等,仍各罚俸三月。"○屠公以弘治十三年致仕,正德二年四月起掌都察院,四年闰九月致仕,则屠寄此诗当在丁卯、戊辰间,所谓"经十余稔未尝谈及此事"者也。屠诗云:"愿言保遐寿,待我谈始终。"然都宪之解任在闰九月,而先生以八月捐馆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