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公无用,无用之用。
生前已自无用,死后葛藤何用。
虽然如是,善用者必自有用,不善用者不如勿用。
试问大众,如何则为善用。
有时拈起一枝草作丈六金身,有时把丈六金身却作一枝草用。
按:《攻愧集》卷八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