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金溪县民葛祐唐宝历间开银冶铅绝赋不给官责其额遂破家又不给祐无子惟二女不忍其父受搒掠之苦俱跃入冶中焚死化为银事闻诏罢金溪银赋邑人哀而德之祠之佛舍国初以献利者言复兴诸冶而金溪以二女事得不兴乃为作新庙邑士危太朴徵予诗赋此
天地不生宝,钟英二女人。
投身烈火中,化为双白银。
白银献天子,天子惊未已。
下诏罢银徵,父亦脱于理。
人言葛家祸,葛女非祯祥。
不见金溪祠,岁时鼓庞庞。
遂令千载下,感叹千载上。
噫彼规利人,乃是丈夫相。
虽然丈夫相,曾不如女儿。
珠玉徒自焚,金溪有常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