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雨(七月二十八日)(乾隆辛亥) 清 · 弘历
五言律诗
夜雨祗一寸,依期正十朝
四旬庚数尽,五日暑馀消
禾益饱结穗,荞增润发苗。
害无仍有利,幸免过多焦。
⑴ 夏秋晴雨应时禾黍甚为芃茂自十八日夜间得雨之后至今又值一旬虽祗寸馀亦资润泽且无虑过多
⑵ 按阴阳书夏至后第三庚为初伏第四庚为中伏立秋后初庚为末伏是夏至后遇第三庚有迟早则中伏日自有十日二十日之不同今岁六月十七过第三庚至七日十七日方为立秋后初庚计三伏共得四旬盖过庚早而伏日多也
⑶ 处署虽过五日而婪尾之热尚存有此一雨馀署渐可消减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