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巡抚琅玕奏雨水情形诗以饬之(乾隆庚戌) 清 · 弘历
七言律诗
迤南闽广北江苏,沾雨遗杭有是乎。
驰谕因教问详悉,封章未接奏同殊
究之膏被已均渥,幸以丰绥或可图。
惭愧安民无别术,祈年远近实勤吾。
⑴ 前以闽广江苏已各报得雨而浙江地处南北适中断无不得雨泽之理琅玕转未奏至因降旨驰询
⑵ 兹琅玕报至乃未接驰问之前所奏据称杭州省城于正月初五六十一二三及二十八九等日连次得雨并据各府属禀报大约相同等语与江苏得雨日期有同有殊然应早为呈奏以慰缱怀乃正月初旬已得雨泽嗣又续沛甘膏竟迟至二月十五日始行入告殊不以民事为重即降旨申饬并令明白回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