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代史》卷二十九〈晋臣传·桑维翰〉~39~
桑维翰字国侨,河南人也。为人丑怪,身短而面长,常临鉴以自奇曰:「七尺之身,不如一尺之面。」慨然有志于公辅。初举进士,主司恶其姓,以「桑」「丧」同音。人有劝其不必举进士,可以从佗求仕者,维翰慨然,乃著日出扶桑赋以见志。又铸铁砚以示人曰:「砚弊则改而佗仕。」卒以进士及第。晋高祖辟为河阳节度掌书记,其后常以自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