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对“举”在历代律诗中的例子:
- 樽俎不陈无过举,笑谈相酢有馀欢。 北宋·华镇 和林安圣承议别试所即事
- 要令士有欢颜地,如见公为举首时。 南宋·王十朋 汝一和十客诗语及贡院复用前韵
- 莫叹河山殊举目,会须童仆为欢迎。 南宋·赵蕃 寄怀子进昆仲三首 其二
- 倾家为义举,竭力奉亲欢。 南宋·戴复古 挽赵县丞
- 非关举止闲相称,自是欢娱醉不知。 明·李宜茂 龙山落帽。排律十四韵
- 趋公无过举,退食有馀欢。 清·程恩泽 奉贺春浦五兄由右庶子擢翰林学士 其二
- 举世已婴高士癖,欢场犹斗美人靴。 清末近现代初·苏继祖 秋兴八首(选二) 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