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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
总河
兰第锡
奏报
得雨
诗以
志事
(
乾隆丙午
)
清 ·
弘历
七言律诗 押阳韵 出处:御制诗五集卷二十一
雪否心乎廑豫疆,
河臣
忽报雨
兰阳
。
无非
民事
应先奏,因阅
堤工
未
致详
(
兰第锡
奏自
济宁
查工
至
兰阳
于
二月十一日戌时
至
次日
午时
细雨
绵密
间以
微雪
彻夜
不息
入土
四寸
同云
广布
麦田
畅茂
等语
兰第锡
不
兼巡抚
地方
有司
非所
辖
是以
仅奏所
过情
形未能详
别府
州县
雨雪
得否也)
。
霰集烟濛密
达午
,
麦畦
麰町茂抽芒。
开封
百里
应同被,
眼望
详陈
安抚
章
(
开封省
城距
兰阳
百里
应同时被泽惟望
抚臣
毕沅
报章
之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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