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旨复加赈卫辉所属五县诗以志事 清 · 弘历
押词韵第七部 出处:御制诗五集卷十六
卫辉属五县,被旱经两年。
一再纵加赈,五月期届完。
麦歉斯已定,禾黍期亦难。
南望荐臻区,灾民实可怜。
预计期满逮,加赈命速传。
不拘极次贫,胥展三月连(卫辉属被旱最重之汲县辉县新乡淇县获嘉五县节经加恩展赈至五月底但该处至今未得透雨二麦无收大田未种深堪怜念因再降旨不论极次贫民再行展赈三个月俾资接济)。
邻郡略胜兹,虔祈熟晚田。
有无或相通,庶几糊粥饘。
救灾乏善政,忧虑弗安眠。
或者贪(官)酷(吏)行,细察今无旃。
或予弗爱民,则实不敢然。
自幼读鲁论,宣尼不怨天。
小民设怨咨,亦足戾气宣(卫辉䓁属被旱轸念无刻释怀每清晨斋心默吁叩邀有贪天贶而彼处得雨总未深透自昔灾沴之事或因官酷吏屯膏惜泽或因在上者弗恤民艰致令失所今则反覆自省实无其事或者该处穷黎因久旱缺雨呼吁之殷激为怨咨以致上干天和垂象示儆因论小民䓁宁归咎于朕躬断不可怨及于昊我君臣以及百姓惟当反躬自责庶冀感格苍天恩和气致祥甘膏立霈转灾为福命该抚将此旨刊刻宣示务使乡僻穷民各安静守分以待天佑此亦无聊之极思耳)。
谓民宁怨予,调燮实多愆。
思过上下同,庶几和气旋。
悔祸天降康,膏澍沾陌阡。
烦语不成章,惄如愁愧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