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加赈山东江南被灾州县诗以志事乾隆壬寅 清 · 弘历
 出处:御制诗四集卷九十
春正诏加赈,十行成例
加期满再加,则以灾重暨。
河决青龙冈垂成功屡废(叶)
被灾诸州县至今无涸地。
不惟失望大田种艺
哀哉昏垫民,日食何为继。
即予加三月,速救目前(叶)
命两省方伯详议救民计山东曹州兖州济宁府州属及江南徐州丰沛等县因上年青龙冈漫口黄水下注被灾较重以下正赈加赈已毕被水灾地未能涸出耕种民力尤为拮据因特降恩旨于各该处加赈外无论次贫再行展赈三个月并谕该督抚董率所属实力抚恤穷檐得沾实惠
底绩既乏术,勤民遑惜费。
烦绪弗成章五字聊鸣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