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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加赈山东江南被灾州县诗以志事
(乾隆壬寅)
清 ·
弘历
春正诏加赈,十行率成例。
加期满再加,则以灾重暨。
河决青龙冈,垂成功屡废
(叶)
。
被灾诸州县,至今无涸地。
不惟麦失望,大田艰种艺。
哀哉昏垫民,日食何为继。
即予加三月,速救目前急
(叶)
。
命两省方伯,详议救民计
⑴
。
底绩既乏术,勤民遑惜费。
烦绪弗成章,五字聊鸣愧。
⑴ 山东曹州兖州济宁等府州属及江南徐州丰沛等县因上年青龙冈漫口黄水下注被灾较重以下正赈加赈已毕被水灾地未能涸出耕种民力尤为拮据因特降恩旨于各该处加赈外无论极次贫民再行展赈三个月并谕该督抚董率所属实力抚恤俾穷檐得沾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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