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凝斋六韵(乾隆辛丑) 清 · 弘历
五言排律
寝室曰清凝,旧斋居以仍。
无过停信宿,已觉未相应。
信弗民劳力,微嫌吏逞能
精蓝雅可望,后苑底须增
凝碧亦曲沼,清寒自迥陵。
五言聊志愧,未豫戒之曾。
⑴ 昨岁预行敕谕毋许增添座落而地方之承辨各员仍不免欲藉办差见长亦外吏积习也
⑵ 行宫率依旧制于后略增池榭为之怃然但成事不说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