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永平府咏事 清 · 弘历
出处:御制诗四集卷五十二
燕京垂得班师旋,遵养时晦圣虑全。
永平近我沈阳边,克斯山海取不难(自燕太宗京班师直趋永平彼时山海关守禦甚严又有锦州为外护克永平则我兵已在关内盖欲内外夹攻之意也)。
攻之彼颇守禦坚,城上火发自焚焉。
乘势遂登其旗搴,倒戈自陷默佑天。
逆者与刘顺弗虔,留三贝勒统众权(太宗欲乘夜攻永平命副将阿山叶臣选猛士廿四人往濒行次十授以机宜令四人先登左右辅以二人次四人踵而登又六人络绎登阿山叶臣亦相继亲登又薄城令十旗将领各率兵一千助之并而城示以应攻处夜半竖云梯城内发火炮蕊箭拒战俄上火药暴发敌兵在北面者皆焚伤我兵乘势登城黎明拒战下令军中曰敌兵不降者杀之归顺者毋妄杀于是戮其者其未出战者皆收恤之兵备道郑国昌知府张凤奇推官罗成功仰药死其馀文武各官皆降命巴克什达海等抚谕兵民俱令薙发戒勿妄杀留贝勒阿巴泰济尔哈朗萨哈廉统兵一万守之)。
游兵四出奏功连,上欲息兵使民安。
每致和议明拒旃(安民太宗欲息兵与明修好屡遗书明国皆弗答出边太宗知明之必亡非善言所能劝导乃暂欲整师再进边攻取),暂归谆谕留守臣(叶)。
其民我民戒害残,夫何代镇诸臣员。
不和而更怯多端,滦州弗救致弃还。
复斩永平诸降官,舍城出口奔无颜(等曰太宗将班师之土谕留守贝勒天以明地又民与我其民即我民尔诸臣宜岩饬我国军士毋侵害归顺之民违者扺罪至盛京寻命贝勒阿敏硕托率兵五千镇守永平代贝勒阿巴泰等还阿敏既至永平与硕托及图尔格等意见不恊既而明兵攻滦州我守臣纳穆泰等悉力抵禦阿敏等闻之怯弗往援且尽收迁安县守兵及居民入永平府明兵以红衣炮击坏滦州城垛城楼焚纳穆泰等力不能支遂弃城奔永平阿敏等大惊欲弃永平去并令遵化守将察哈喇等亦弃遵化出边阿敏欲杀城中归降汉官硕托等劝之不从乃尽戮降顺之巡抚白养元等并屠城中百姓弃永平而归)。
太宗愤怒严谕宣,天之所与何自捐。
明正罪状示惩劝(叶等弃太宗闻阿敏城还谕众曰阿敏等自入敌境未见敌形未发一矢以永平迁安归顺之民尽杀之以天所与之四城尽弃之皆贝勒不尽忠为国诸臣各顾其私所致嗟叹良久举国官军无不痛愤诸贝勒大臣等列阿敏罪状十六条合词请诛以彰国法诸臣太宗不忍加诛克死幽禁之削贝勒硕托爵其馀皆贷死褫职按其情罪轻重籍产责惩有差),每读实录欲潸然。
我祖开创备尝艰,守成惟益励惕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