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再缓徵直𨽻去岁被灾州县诗以纪事(乾隆壬辰) 清 · 弘历
七言律诗
麦稔秋成更卜佳,缓徵正赋例输皆。
独怜稍觉复元气,那肯频催廑恻怀。
往岁本轻听并纳,昨年特重予推排。
毗连处所概延及,期益闾阎裕象谐。
⑴ 今岁畿辅自春夏以来雨旸时若麦即丰收秋成复可冀大有实为数年来所仅见
⑵ 去年秋雨过多宛平等二十四州县被灾较重节次加恩蠲赈并将毗连灾地应徵之赋亦缓至秋后输将念此各州县元气初复若新旧同时并纳未免拮据其带徵之戊子己丑庚寅三年尾数有限无妨按例兼收至三十六年缓徵银粮为数稍多特降旨缓至来年麦熟后再徵俾民力益臻宽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