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加赈山东上年偏灾州县诗以志事 清 · 弘历
押词韵第三部 出处:御制诗四集卷二
省岁询方伯,新春备施惠(每冬月降旨各省督抚有被灾应加赈者预奏以俟新春施惠)。
惟是廑民瘼,率以成常例。
上年秋霖盛,山左偏灾暨。
其时降旨问,布政适署事。
祗称借籽种,无烦加赈费(护抚每成奏覆一隅偏灾可以无庸再行议加青黄不接时耕作或须借种临期另行请旨)。
抚臣兹亲察,请加奏章至。
闻善不宿停,恩纶立颁畀。
凡十九州县,一月均优赐(前据海成奏故新正加赈之旨未及山东兹据抚臣徐绩奏体察历城等偏灾地方借种虽给春耕口食尚形竭蹶因降旨再予加赈一月)。
靳泽我弗为,妥办尔加意。
设使重勘验,讳灾有必致。
吾民其谁救,慎哉牧民吏。